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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倩,张海鹏
出版社山东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ISBN9787560772363
出版时间2020-0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8元
货号11604551
上书时间2024-09-20
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东平法院着力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东平模式”
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权利保护的价值论与方法论
2018年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例的实证研究
环境司法领域恢复原状适用的现实困境与制度重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216份判决书为研究对象
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研究——以山东省检察机关海洋生态资源保护司法实践为分析样本
环境健康的权利进阶与立法展开——兼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完善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研究
我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检察机关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证明标准和调查策略
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法律适用问题探析
环境资源保护机制的困境与出路——以山东省东平县法院6年刑事案件为例
环境司法审判机制问题研究及对策建议
浅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磋商制度的适用
环境法庭发展的困境与出路
环境司法鉴定制度的检视与完善
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困境与对策
替代性修复的环境司法逻辑展开
关于生态修复性司法的探讨
浅析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调整思路
浅析环境司法专门化面临的问题及出路
绿色金融的现实困境及其应对
靠前投资争端预防机制与中国选择
金融监管沙箱的制度要素与理念创新
法国困境企业保护制度研究及借鉴
我国环境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环境纠纷案件的管辖制度研究
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东平法院着力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东平模式”
东平县人民法院课题组
近年来,东平法院作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司法在资源和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努力建立更加专业的审判运行机制,积极推行全覆盖生态司法修复模式,推动构建生态环境多元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形成了“专业审理+注重修复+多元共治”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东平模式”,为东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有益的司法实践探索。2018年以来,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51件,审结232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46件,民事案件184件,行政案件2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水利部以及山东省高院、山东黄河河务局等相关领导在视察调研时,均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全国予以推广。
一、“专业审判十专家辅助”,建立专业的审判运行机制
适应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因地制宜设置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依托位于东平湖畔的银山人民法庭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案件归口审理模式,并在全县重点生态区域设立巡回法庭或工作站,构建形成了专业法庭、巡回法庭、工作站相结合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化审判机构的优势和作用。出台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内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刑事、民事、行政等协调配合机制,打破业务壁垒对裁判视野的限制,培养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队伍,握紧拳头,汇聚审判力量,增强专业化水平。建立专家辅助机制,持续探索专家咨询、参审、调解等工作,特聘环保、矿产、林业等领域的专家为顾问,提供专业技术咨询10余次;发挥人民陪审员优势,选任生态领域陪审员,探索“3+4”大生态陪审模式,参审案件6件;推行专家参与调解,调解成功率达80%以上。深化公益诉讼实践,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完善公益诉讼司法程序。2018年以来,审结检察机关等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
二、“案件审理十生态修复”,推行全覆盖生态司法修复模式
牢树“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理念,创新完善山水林田湖草全覆盖的“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生态司法模式,在腊山国家森林公园、黄河岸边等建立了多个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实现环资审判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拓展修复范围,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诉前、诉中、诉后,将修复范围从森林延伸到水流、矿山、耕地等领域,形成“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修复性生态司法机制。丰富修复形式,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引流冲污等多种修复形式,将修复手段从原态修复向代偿修复、异地修复等多种形式拓展,有效弥补因违法犯罪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跟踪修复效果,建立修复过程中的监督保障、检查验收、评估回访、风险防范等配套机制,加强对环境侵害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监督或回访。提升修复成效,将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作为对其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引导、监督被告人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实现了惩处犯罪和环境修复并重。2020年以来,共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破坏耕地等6件案件适用司法修复,修复被破坏区域面积20余亩,未履行修复义务的也缴纳了修复费用。
三、“机制建设十协调联动”,推动构建生态环境多元共建共治共享体系
不断加强与检察、公安、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牵头出台了《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机制的意见》,通过开展执法协作……
本书主要围绕环境资源审判改革热点问题展开研究讨论,涵盖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健康权、环境司法鉴定等等主题,既有来自理论方面的学者,也有来自实践领域的法官、检察官,理论与实践碰撞结合,不断提出新观点,为解决环境审判改革新问题提供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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