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保税区及保税监管场所实操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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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税区及保税监管场所实操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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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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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刚

出版社中国海关出版社

ISBN9787517507406

出版时间2023-1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8元

货号15702433

上书时间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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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王刚,青岛海关自贸处副科长,《中国海关》特邀专家,长期从事海关综合保税区及保税监管工作,参与海关总署组织的综合保税区、保税监管场所领域的业务模式改革,海关总署令、内部配套文件的制定,培训教材的编写,专项课题的研究,以及信息化系统开发等工作,在《中国海关》等报刊发表文章30余篇,荣获第四届国门传播奖二等奖、山东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集体三等奖、青岛关区优秀新闻通讯员、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5次等奖项及荣誉。



目录

第一章 保税业务概述 

第一节 我国保税业态及保税制度发展历程 

第二节 保税业态分类 

第三节 保税制度 

第四节 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园区、中国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关系 

第二章 综合保税区概述 

第一节 综合保税区的基本政策 

第二节 综合保税区的海关监管制度 

第三节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业务 

第四节 金关二期特殊区域监管子系统 

第五节 综合保税区产业功能和适合入区项目 

第三章 综合保税区主要业态 

第一节 综合保税区的货物和业务模式概述 

第二节 综合保税区的保税加工 

第三节 综合保税区的保税物流及“保税一日游” 

第四节 综合保税区的机电设备 

第五节 综合保税区的分送集报(集中申报) 

第六节 综合保税区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 

第七节 综合保税区的委托加工 

第八节 综合保税区的保税展示交易 

第九节 综合保税区的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 

第十节 综合保税区的增值税—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第十一节 综合保税区的全球维修 

第十二节 综合保税区的期货保税交割 

第十三节 综合保税区的保税租赁 

第十四节 综合保税区的跨境电子商务 

第四章 保税监管场所 

第一节 保税仓库 

第二节 出口监管仓库 

第三节 保税物流中心(B型) 

第五章 常用专有名词 

第六章 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分布目录 

第七章 全国保税物流中心(B型)分布目录 

第八章 涉及的主要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附录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第一节我国保税业态及保税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保税业态及保税制度的发展深受国内外环境的影响,投资国际化、生产全球化、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市场多变需求等国际因素,结合中国的成本优势、区位优势、良好的政策、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等国内优势,为我国保税业态及保税制度厚积薄发、创新层出不穷提供了源源动力。本节对我国保税业态及保税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介绍。

一、加工贸易(三来一补)

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为适应对外经济贸易发展需要,以加工贸易为典型代表的保税形式及制度蓬勃发展。1978年7月,国务院发布《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试行办法》,次年修订后,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和补偿贸易被称为“三来一补”。

关于国内第一家来料加工企业,目前有3种说法。一是太平手袋厂为第一家来料加工企业。1978年7月,广东东莞第二轻工业局设在虎门镇的太平服装厂与港商合作创办了太平手袋厂。二是广州顺德的大进制衣厂为最早的来料加工厂。大进制衣厂于1978年7月试生产,同年8月8日正式开张。三是珠海香洲毛纺厂为第一家来料加工企业。这3种说法均体现了当时广东各地“敢为天下先”的无畏探索精神。

1982年,海关总署制定《海关对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实施细则》,将加工贸易货物纳人保税货物范畴,将保税加工纳人保税制度范围。198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保税货物的概念,并强调部分保税货物可以加工,改变保税货物只能存储的观念。1988年5月,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管理办法》,明确对进料加工的全面管理。2004年2月,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已废止)。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于2014年3月公布,分别于2017年12月、2018年5月及11月、2020年12月进行了4次修正,这是加工贸易海关监管的基本办法。

依据海关总署发布数据,1998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占全国进出口总额达到历史最高的53.4%,此后份额持续下降,到2019年占比为25.2%,2020年占比为23.8%,2021年占比为21.7%,2022年占比为20.1%。加工贸易等保税业态契合我国改革开放步伐,是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

1979年5月,北京海关核准设立全国第一家保税仓库一一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日本横河机电保税仓库。从此,保税仓库作为最常见的保税物流形态逐渐在全国广泛应用。1981年2月,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货物和保税仓库监管暂行办法》,这是我国海关制定的第一个涉及海关保税监管制度的文件,办法里第一次提出保税货物概念及保税仓储制度形式。1988年5月,海关总署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已废止);2004年2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总结了我国保税仓库发展经验并结合世界海关组织的《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简称《京都公约》)有关规定进行完善,分别于2010年11月、2015年4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进行了4次修正,目前施行的是该规定。

为鼓励出口创汇,便利出口货物的仓储、运输,1988年我国第一家出口监管仓库在深圳设立。1992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的暂行管理办法》(已废止)公布实施。2006年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分别于2015年4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及11月进行了4次修正,至今仍然有效,对规范出口监管仓库管理、促进出口监管仓库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保税区

1990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我国境内第一个特殊区域一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Shanghai Waigaoqiao Free Trade Zone),国家对它的定位是3个自由:贸易自由、货币自由、货物进出口自由。同年9月,海关总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货物、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



主编推荐
作者在深入调研、广泛搜集资料的基础上,对综合保税区及保税监管场所的各类业务进行系统梳理和论述,形成了一本系统探讨综合保税区的业务书籍,这是对综合保税区发展的一次积极探索。希望这本书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为海关和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精彩内容

本书是国内第一本全面、系统介绍综合保税区的图书。作者结合日常工作以及参与海关总署业务改革、政策制定、信息化系统开发经历,从宏大的政策出台背景和微观的实务操作两个维度,详实阐述综合保税区各类基本业务的基础运作逻辑、业务流程、实操要点、注意事项、发展脉络、全国概况、实施效果等,并辅以实际案例,可以协助企业高管、政府人员、教研人员深度把握综合保税区政策,也为一线关务人员、海关关员实操应用提供参考借鉴。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是保税物流的两大载体,本书对保税监管场所也予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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