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洲国防安全采购:欧盟《国防安全采购指令》研究:the EU defence and security procurement directive in con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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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国防安全采购:欧盟《国防安全采购指令》研究:the EU defence and security procurement directive in con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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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Martin Trybus著

出版社国防工业出版社

ISBN9787118114416

出版时间2015-12

四部分类子部>艺术>书画

装帧精装

开本小16开

定价198元

货号9207623

上书时间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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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目录

引言

第一部分 《国防指令》的背景
第一章 《国防指令》的政治经济背景:采购者,出售者与国家安全
1.引言
2.经济背景
2.1 谁在买?欧盟对国防安全货物与服务的需求
2.2 谁在卖?欧洲国防安全市场的结构
2.2.1 欧洲的国防市场:总承包商
2.2.2 欧洲的安全市场:总承包商
2.2.3 分包商
2.3 国防采购的经济特点
2.3.1 购买欧洲货是最后的救命稻草:实施保护主义还是购买美国货
2.3.2 买主垄断
2.3.3 卖主垄断
2.3.4 重复
2.3.5 高成本
2.3.6 国有与控制
2.3.7 效率低下
3.政治与军事背景
3.1 主权与自给自足
3.2 国家安全
3.2.1 供应安全
3.2.2 信息安全
3.2.3 没有统一的欧洲国防标准带来的军事安全成本
3.3 欧洲国防与安全一体化的正反效应
4.国防采购的技术与合同特征
4.1 研发
4.1.1 现货采购
4.1.2 研发采购
4.2 较长的寿命周期
4.3 协作
4.4 补偿贸易
4.5 较长的供应链
4.6 公私伙伴关系
4.7 腐败
5.结论
第二章 《国防指令》在欧盟内部市场法中的法律依据:禁令、豁免和比例原则
1.引言
2.欧盟内部市场以及国防与安全采购
2.1 货物的自由流动
2.2 服务的自由流动和开业自由
2.3 禁止以民族利益为借口采取任何歧视性措施
2.4 公共安全豁免
2.4.1 公共安全
2.4.2 狭义解释:Johnston、Sirdar、Kreil和Dory判例
2.4.3 比例原则:CampusOil及GreekPetroleumLaw
2.4.4 审查力度——一种真正无疑的巨大风险:Albore判例法
3.《国防指令》内部市场的法律依据
4.结论
第三章 《欧盟运行条约》的国防豁免条款:《欧盟运行条约》第346和第347条
第四章 《国防指令》之外的欧盟法和政策:欧共体内部移转、出口、标准化、竞争法、兼并和国家补助
第五章 欧盟内部市场之外的欧洲军备法与政策:欧洲防务局、联合军备采购组织、意向书组织与北约
……

第二部分 《国防指令》的内容

参考文献
附录
案例表
欧盟(前欧共体)法律及其他正式法律文表
缩略语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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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欧洲国防安全采购:欧盟国防安全采购指令研究》:
  3.政治与军事背景
  从传统意义上来说,欧盟所有成员国都认为国防是国家主权的核心。而国防采购方面的独立也被认为是事关国家安全的事情,拥有成熟的国防工业基础被认为是所有国家的骄傲。国防和国防采购是一个非常敏感的政治话题,因为国防和国防采购与国家安全、就业和一个国家的政治地位有关。我们在前面指出,所有这些都可能导致一个国家与其国防工业形成非常密切的关系,并最终形成保护主义,对欧盟形成一个武器方面的内部市场起到阻止作用。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早期开始,欧洲的这种基本格局发生了变化:欧盟成员国各国的国防政策开始融合,国防工业的一部分实现了私有化,开始在欧洲范围内进行联合统一。最终,内部市场的规则主要通过《国防指令》开始在国防与安全领域实施。本节将讨论欧洲国防与安全采购的政治军事背景,即国家主权(3.1节)和安全(3.2节)。第二,将讨论没有统一的欧洲国防标准带来的军事安全成本。最后论述和解释的是过去20年来不断变化的形势(3.4节)。
  3.1主权与自给自足
  欧洲及其他地区的国防政策,尤其是国防采购政策方面的一个政治特色,是国家在该领域的政策上尤其重视主权问题。在许多情况下领土的防御就是保证国家的独立。为了保护人民和领土不受外来进攻,或者对另一国家的人和领土发起进攻,都是国家进行国防采购的最终原因。但是从欧盟成员国的角度来说,这种对主权的强调似乎有些可疑。欧盟成员国大多是“彻头彻尾”的北约成员国,或者是与北约关系密切的国家。因此,对于某些成员国来说,五十年来的国防政策不过是在意愿中或实践中与该组织的其他成员国(主要是美国)相互应和。另外,军队的使用也是受到国际法严格规制的一个政策领域(主要是《联合国宪章》),只能在自卫的情况下使用军队,或者经过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使用军队。许多成员国在不同程度上将军队进行了整合①。欧盟共同安全与防卫政策(相关讨论见下文)的目的,是在安全与防卫领域进行进一步的整合。欧盟成员国运用军队时,一般都是与其他国家共同采取行动。最后一点是,对国家边境和货币政策的控制,也曾是“国家主权的核心”。但是先是在申根区(Schengen Zone)的成员国,后来是在欧元区的成员国,它们在这些问题上的主权最终进行了转让,至少是受到了限制。因此人们认为,国防上的主权问题与国家政策上的其他事情一样,只要成员国觉得合适,只要有这样的政治意愿,就可以让与欧盟或其他组织。因此,国防并不是一个特别的政策领域,是可以进行整合的。
  主权意味着不受任何外来势力的控制。从国防采购的角度来说,主权意味着可以在国内自行生产所有的国防必需品,实现国防上的自给自足。这同时也是一个国家安全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就此进行讨论。但是由于国防工业基础的限制,加上资金有限,不可能牺牲其他政策领域的利益,如卫生与教育领域的利益,来增加国防采购方面的资金。因此对于大多数欧盟成员国来说,国防采购上的自给自足是一件不切实际的事情。从前面讨论的国防经济困境来看,即防务装备价格扶摇直上,而目前各国又陷于经济危机,这种状况在不远的将来是不可能发生变化的。不过国防方面的自给自足一直是各成员国的传统目标,涉及经济与安全两方面的问题,而这两个方面都与国防工业能力有着密切的联系。具有国防工业能力的成员国政府可能会给国内的国防企业下订单以保持其技术能力,至少保证国家在某种程度上的自给自足。换言之,进行这样的合同授予从安全角度来说是很有必要的——为了避免对其他国家的依赖,保证供应安全。关于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实现国防采购上的自给自足,我们将在第三章和第六章进行专门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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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

本书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对新版欧盟《国防安全采购指令》的经济、历史、政治、军事策略和法律背景进行了详细论述。第二部分论述了《国防指令》的具体内容,按照其具体内容分为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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