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毛笔手稿:王廷绍、王引之著作《曼卿未竟草—白申唫草》原装一册套全,全书毛笔小楷一丝不苟,书法俊美。第一篇诗作为王廷绍的所作,余皆为曼卿王引之所作,通篇诗作风格高雅,语言清丽,意境高远,诗坛大家风范展露无遗。若现世定会惊艳世人。王引之字白申,号曼卿。与其父王念孙齐名,称高邮二王。本册书稿珍贵罕见,世间从无刻本传世,卷尾书“引之曼卿未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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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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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引之
出版人王廷绍
年代嘉庆 (1796-1820)
纸张竹纸
刻印方式钞写本
装帧线装
尺寸24 × 13 × 0.6 cm
册数1册
上书时间2024-12-2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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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毛笔小楷一丝不苟,书法俊美。第一篇诗作为王廷绍的所作,余皆为曼卿王引之所作,通篇诗作风格高雅,语言清丽,意境高远,诗坛大家风范展露无遗。若现世定会惊艳世人。王引之字白申,号曼卿。与其父王念孙齐名,称高邮二王。本册书稿珍贵罕见,世间从无刻本传世,卷尾书“引之曼卿未竟草”。
原迹手稿,毛笔手有写,包老保真。全书原装,没有修补没有衬纸,古色古香。原迹真稿,包老包真!!!
王引之与王廷绍为同为嘉庆已未科进士。通过以上资料所观,该诗稿应为纪晓岚弟子王廷绍手录同科好友探花王引之手稿。珍贵罕见。
王引之(1766年-1834年),字白申,号曼卿。江苏高邮人。嘉庆四年探花,参与纂修《词林典故》,任实录馆、国史馆副总裁。道光七年(1827),晋工部尚书。曾奉旨勘订《康熙字典》讹误。逝世后,谥号文简。其学力主通核,不尚墨守,以文字训诂最为专精,与其父王念孙齐名,并称“高邮二王”。
三十四岁考中一甲第三名探花及第,授翰林院编修,三十八岁参加翰林院考试,名列一等,晋升为侍讲。六十二岁,升为工部尚书,英武殿正总裁。十一月,皇上赐准紫禁城内骑马。六十岁代理户部尚书。六十四岁代理吏部尚书。六十五岁调任礼部尚书。道光十四年,复任工部尚书,不久与世长辞,享年六十九岁,谥号“文简”。王引之少年就从事声韵、文字、训诂学研究,深得王念孙的精髓,王念孙曾喜曰:“此子可以传我所学!”引之从二十岁起,即研究《尔雅》《说文》《音学》等书,所学益精,终成《经义述闻》三十二卷,《经传释词》十卷。
王廷绍(1763~1820),字善述,号楷堂,清大兴人。曾师事纪昀,乾隆五十七年(1792)中举人,嘉庆四年(1799)已未进士,纪昀(晓岚)曾做过他的座师。后由庶常改刑部主事,历任十数余年后升任员外郎,五十八岁时在任上病故。鲍桂兴总结他的一生说:“贫而负气,傲睨一切!”可见王廷绍崚嶒傲骨的一生。乾隆六十年(1795)春编订俗曲总集《霓裳续谱》。诗学少陵,有《澹香斋诗草》刊行。
生于清朝乾嘉时期,家境不佳,他“贫而负气,傲睨一切”(鲍楼星《觉生感旧诗钞》)。曾师事纪昀,乾隆五十七年(1792)中举人,嘉庆四年(1799)中进士,由庶常改刊部主事,历十年,以员外郎终,卒年五十八岁。王廷绍于乾隆六十年(1795)春编订了俗曲总集《霓裳续谱》,内收天津三和堂曲师颜自德辑录的俗曲三十种共六百二十二段。全书共分八卷,前三卷为“西调”计二百十四曲,后五卷是当时北京流行的各种曲调,以各种〔寄生草〕和各种〔岔曲〕为最多。王廷绍序云:“京华为四方辐辏之区。凡玩意适观者,皆于是乎聚,曲部其一也。……以其曲词或从诸传奇拆出,或撰自名公巨卿,逮诸骚客,下至衢巷之语、市井之谣,靡不毕具。”此书对研究北京清代曲艺史和俗文学史具有重要资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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