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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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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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铭暄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5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A4
上书时间2024-12-17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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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铭暄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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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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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2-05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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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301199527
-
定价
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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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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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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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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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6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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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853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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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包括前言、上卷和下卷。上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主要围绕1979年刑法典如何诞生来写,对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刑法典诞生期间的多个立法稿本以及立法过程中的争议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归纳分析。下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发展和完善”,主要围绕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典来写,内容包括1979年刑法典颁布后至1997年刑法典全面修订期间的多个单行刑法、立法稿本,以及1997年刑法典修订之后的1个单行刑法和8个刑法修正案、9个刑法立法解释,对刑法典每个条文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梳理,并对条文在立法过程中的相关争议问题进行了介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写作体例与刑法典体系保持一致,上、下两卷分别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编展开,对刑法典逐条进行了追根溯源的剖析。本书既是一本学习刑法的工具书,又是一本开展刑法研究的学术著述。对从事刑事立法、司法和教学研究的学界同仁以及学习刑法的学子和广大读者,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本书由高铭暄著。
- 【作者简介】
-
高铭暄,男,1928年生,浙江玉环人。1951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毕业。1953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后改为法学院)任教,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曾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三、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法学组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等职务。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曾自始至终参加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即1979年刑法典的起草工作,并且参加了国家立法机关主持的1997年刑法典的修订、研讨工作暨多年来的有关刑法立法工作,多次参与最高司法机关制定刑事司法解释的研讨、咨询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代表性著作:《高铭喧自选集》(2007年),《刑法肄言》(2004年),《刑法问题研究》(1994年),《刑法学原理》(主编,3卷本,1993-1994年),《刑法总则讲义》(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1981年)等。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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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1979年刑法典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共同犯罪
第三章刑罚
第一节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管制
第三节拘役
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死刑
第六节罚金
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没收财产
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量刑
第二节累犯
第三节自首
第四节数罪并罚
第五节缓刑
第六节减刑
第七节假释
第八节时效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二编分则
第一章反革命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妨害婚姻、家庭罪
第八章渎职罪
下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发展和完善——1997年修订的刑法典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共同犯罪
第四节单位犯罪
第三章刑罚
第一节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管制
第三节拘役
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死刑
第六节罚金
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没收财产
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量刑
第二节累犯
第三节自首和立功
第四节数罪并罚
第五节缓刑
第六节减刑
第七节假释
第八节时效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二编分则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渎职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附则
主题词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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