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与中国法系:陈顾远法律史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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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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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忠信 编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2
版次1
装帧精装
货号A6
上书时间2024-12-01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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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忠信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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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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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6-02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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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6202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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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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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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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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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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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5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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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500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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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是中华文化经受空前巨大、深刻、剧烈变革的伟大世纪。在百年巨变的烈火中,包括法制文明在内的新的中华文明,如“火凤凰”一般获得新生。 大体上讲,二十世纪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世纪。这一个世纪的历程,不仅仅是移植新法、开启民智、会通中西的法制变革的历程,更是整个中华文明走出传统的困局、与世界接轨并获得新生的历程。百年曲折坎坷,百年是非成败、得失利弊,值此新旧世纪交替之际,亟待认真而深刻的反省。这一反省,不仅有助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深入,亦有助于推进新世纪中国民主与法治社会的形成。这一反省,是一项跨世纪的伟大工程。作为这一工程的起始或基础,我们应全面系统地检视、总结二十世纪中华法学全部学术成就,并试图作初步点评。为此,我们特郑重推出“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从”。
一、为避免内容重复,下列几篇文章未予收入:
《无字天书的中国固有宪法》一文,其主要内容已体现在收入本书的《从中国文化本位上论中国法制及其形成发展并予以重新评价》一文的第二节(丙)《宪之部分》。
《我国过去无民法法典之内在原因》一文,其主要内容也体现在《从中国文化本位上论中国法制及其形成发展并予以重新评价》一文的第四节(甲)《因义务本位而无民法法典之存在》之部分。
《中国婚姻制度之起源及其演变》一文(发表于《东方》杂志1937年春季增大号),其主要内容已经体现在收入本书的《中国往昔之婚律》一文中。
二、有些字眼或词汇,系民国时代或台湾地区惯用,不合现今大陆惯用法。根据上下文意判断,径行按现今大陆惯用法改正,以免引起误读。如:
“底”改为“的”,“狠”改为“很”,“澈底”改为“彻底”,“终久”改为“终究”,“利害”改为“厉害”,“坐官”改为“作官”,“和起来”改为“合起来”,“那”改为“哪”,“到”改为“倒”……等等。
三、有些文章中的反共惯用语,如“反共抗俄”、
“共匪”、“匪共”等,径直改为“反×抗×”、“××”等,不另作说明。
四、有些文章自然段太长,根据上下文意,适当划分段落以便阅读;有些“标题”实系原文相关段落的主题性首句,特单列一行作为标题,以便阅读。
五、除《法治与礼治之史的观察》一文之尾注改为脚注外,其它文章,原文无脚注或尾注,仅有文内夹注者,保持原状。
六、除《法治与礼治之史的观察》一文外,所有文章的脚注,均系“校勘者注”。因原文无脚注,故无需特别注以“校勘者注’,字样。
七、原拟将先生于1920和1921年出版的《孟子政治哲学》和《墨子政治哲学》两本小册子(共约8万字)收入本文集,现因文集篇幅太大,故舍之。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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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顾远先生对中国法律史学术的出色贡献(代序)
编校说明
一、中国固有法系与中国文化
二、中国固有法系之简要造像
三、从中国法制史上看中国文化的四大精神
四、从中国文化本位上论中国法制及其形成发展并予以重新评价
五、儒家法学与中国固有法系之关系
六、家族制度与中国固有法系之关系
七、天道观念与中国固有法系之关系
八、法治与礼治之史的观察
九、天理·国法-人情
十、四维八德的法律论
十一、“法”与“刑”之史的观察
十二、“法”与“礼”之史的观察
十三、“刑”与“礼”之史的观察
十四、儒家法学的价值论
十五、儒家法学的义务观
十六、中国政制史上的民本思想
十七、中国法制史上之法与令
十八、“周礼”所述之司法制度
十九、汉之决事比及其源流
二十、关于耕者有其田的史料提要:中国田制史上一个观察
二十一、军法起源与兵刑合一:中国法制史上一个观察
二十二、我国往昔之婚律
二十三、地方自治之政理与法理
二十四、中国现行法制之史的观察
二十五、中华法系之回顾及其前瞻
二十六、研究中国法制史之耕耘与收获概述
附录一:陈顾远先生自传:回顾与远瞻——八十自述
附录二:陈顾远先生法学著述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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