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实务精要和案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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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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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国旺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11
版次1
装帧其他
上书时间2024-09-14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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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国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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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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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22-11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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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62097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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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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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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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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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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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415页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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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章节上看,本书共十一章,其中:第一章为中国商事仲裁的新发展;第二章为商事仲裁的基础约定;第三章为仲裁程序的启动;第四章为开庭前的程序;第五章为仲裁证据的准备;第六章为庭审;第七章为仲裁裁决;第八章为裁决的执行;第九章为裁决后救济途径;第十章为裁判规则的案例推演与运用;第十一章为办案手记。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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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国旺党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博士,民大学博士后。现任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中心、广州仲裁委员会、青岛仲裁委员会等多个仲裁机构仲裁员,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调解员等职务。曾荣获“律师”“律所主任”等荣誉称号。著有并参与编写我国行业反垄断和公共行政改革研究境外产业链并购风险管理探析律师承办ppp工程项目业务作指引等数项法律专著、专业和实务作指引,在业界深有影响。于 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以来,众多建设工程、商事争议等领域案件,深耕于商事仲裁领域,担任多家企业、机构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参与编写了企业法律风险控之高管刑事范等专业书籍。
精彩内容:
章中国商事仲裁新发展节 中国商事仲裁的历史和状况一、中国商事仲裁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中国商事仲裁早可以追溯至清末。1896年,清为了振兴实业,设立局兼理商事纠纷,并于1904年颁行了商会简明章程。该章程的颁布,以法律形式承认了商会受理商事纠纷的裁判权。辛亥后,北洋颁行了商事公断处章程,章程详细规定了公断处设立的宗旨、组织机构、职员的任选资格与程序、公断程序等方面内容。同时明确指出,商事公断处“对于商人之间商事之争议,立于仲裁地位,以息讼和解为主旨”。至此,中国商事仲裁制度的雏形渐显,有法可循。第二次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的下,根据地和解放区也建立了仲裁制度。1943年晋察冀边区颁布了关于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指示,规定了仲裁委员会的质、任务和权限。20世纪50年代后,由于历史原因,商事仲裁的发展受到了阻碍。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商事仲裁活动又重新活跃起来。中国的商事仲裁在改革开放后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了应对对外贸易中出现的商事纠纷,院决定将“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变更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扩大了案件的受理权限和受理范围。20世纪90年代之后,北京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等一批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华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的规定建立起来。1994年第八届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仲裁法,在中国确立了统一、规范、符合国际惯的仲裁制度,仲裁法的颁行是中国仲裁制度发展的里程碑。二、中国商事仲裁的现状(一)商事仲裁行政化与去行政化1954年5月,政务院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决定。1956年3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通过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根据院的决定,1959年初中国正式成立了海事仲裁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仲裁规则,以处理我国对外贸易产生的经济纠纷。这一时期的仲裁制度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院以苏联当时的行政仲裁制度为蓝本,建立了行政仲裁制度。当事人之间的商事及经济合同纠纷,只能通过带有行政特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和处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为适应改革开放和民间商事仲裁需求,1983年8月,院发布了中华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将行政权力部分下放,条例明确规定了经济合同的仲裁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直到1991年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1994年仲裁法公布,我国才正式确定了现行的仲裁制度,将仲裁机构改为民间机构的体制,与行政机构脱钩。(二)中国仲裁规则概况仲裁规则是指在仲裁过程中应当遵循和运用的程序规范,仲裁机构订立仲裁规则的目的是为当事人提供一套公正合理、科学方便的争议解决程序。按照法律规定,我国的仲裁规则和涉外的仲裁规则分别由中国仲裁协会和中国国际商会制定,但目前,中国仲裁协会仍然没有成立。因此,目前中国的仲裁规则由各个仲裁委员会制定的暂行规则组成。(三)仲裁裁决的审查概况为了规范法院的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归属,切实保障当事人以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12月26,高法院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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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001
章中国商事仲裁新发展/001
节 中国商事仲裁的历史和状况/001
一、中国商事仲裁制度的建立与发展/001
二、中国商事仲裁的现状/002
三、中国商事仲裁与世界接轨/003
第二节 中国商事仲裁机构的发展状况/003
一、中国商事仲裁机构与其发展/003
二、当今活跃的商事仲裁机构/004
三、新时代的特商事仲裁机构/005
案例1-1 双方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与其他仲裁机构合并后成为该仲裁机构的分支机构,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当事人与仲裁庭对争议的法律关系认定不一致,仲裁庭是否应该差异所适用法律及法律后
果进行释明?/006
第三节中国商事仲裁机构仲裁规则的发展/008一、仲裁规则发展的特点/008二、仲裁紧急措施/009
案例1-2仲裁条款中约定仲裁机构为a机构,约定适用b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该仲裁条款有效吗?/010
第四节网上仲裁与临时仲裁创新/012
一、网上仲裁概况及对网上仲裁合法的探讨/012二、临时仲裁的概念及临时仲裁在的现状/015
案例1-3 证券公司拟定的融资融券格式合同是否会导致其中的仲裁条款
无效?/016
案例1-4 格式条款中的仲裁条款,究竟何时才无效?/018
第五节 《纽约公约》与中国商事仲裁/021
一、我国加入《纽约公约》的状况/021
二、临时仲裁在我国的执行/023
第六节 联合国贸法会与中国商事仲裁/024
一、联合国贸法会的质及任务/024
二、《示范法》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影响/025
第二章 商事仲裁的基础约定/ 039
节仲裁管辖/039
一、仲裁管辖与法院管辖的区别与优势/039
案例2-1仲裁条款中约定提交北京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仲裁协议有效吗?/041
案例2-2仲裁协议中约定原告方所在地仲裁委管辖,仲裁协议有效吗?/042
案例2-3仲裁条款约定应提交买方法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但法人住所地变更,应如何处理?/043
案例2-4 仲裁协议约定由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仲裁,该仲裁协议有效吗?/044
……
五、法律服务建议/404
附录:外重要仲裁机构/405
中地(大陆)重要仲裁机构/405
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405
二、北京仲裁委员会/407
三、上海仲裁委员会/408
四、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409
五、事仲裁委员会/409
国际上主要商事仲裁机构/410
一、国际商会仲裁院/410
二、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410
三、伦敦国际仲裁院/411
四、苏黎世商会仲裁院/411
五、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412
六、美国仲裁协会/412
中国港澳台地区重要仲裁机构/413
一、国际仲裁中心/413
二、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414三、台湾仲裁机构/414
参文献/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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