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中国人民公安队,北京市公安总队第一团公函,泾阳县公安,事由,为调查倪成江之历史罪恶由,倪成江1945年十月在邯郸随高树勋部起义,参加我军,现在我部任副连长,该倪历史不清,据了解从前参加过我军,红二十五军,三九年加入我党,同年被敌俘去,俘后有无暴露组织秘密以及叛党,有无其他问题,倪在45年后又参加了敌匪军,同年十月起义,以上问题要查清,希贵府见函协助调查,详细内容请君自辨,特别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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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号五号书里夹的第81
上书时间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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