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湖笔厂 精制书画用笔”费新我题签 文房四宝商标、广告、包装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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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仅1件
制作者苏州湖笔厂
年代改革开放 (1977-1989)
尺寸15.5 × 29.6 cm
货号03-02
上书时间2024-09-19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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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名称:文房四宝商标、广告、包装纸;
商标主图:费新我书法作品“苏州湖笔厂精制书画用笔”;
印发单位:苏州湖笔厂;
规格纸印:155×296毫米,牛皮纸红色单面印刷;
综合品相:85品。
费新我:原名省吾,字立千,号立斋,浙江湖州人。出身平民,少小时勤奋好学,喜爱图画。无师而先习西画,后从事图画范本,应用美术、劳美教材及简易美术技法等书编绘工作。32岁辞去商店账房一职,自立画室,专事研习中、西画、书法与拳术。35岁因避日寇进侵之乱,举家迁居苏州。先与人合作开设书铺,后又组织“微明画社”与东斋(今大公园内),授教太极拳与西洋画。建国后,他于五十年代初注重国画创作,在市文联组织下,去吴县金山体验生活,从而打下了作人物画的基础,得写生稿60余幅。归后,与张晋、余彤甫、顾仲华等举办联合画展。展品有《采石工人》、《在金山工地上》、《收工》等。最能代表费新我水平的《刺绣图》和《草原枚民图》,刻划人物形象真实生动,线条明快流畅。曾选送在苏联展出,名噪一时。其时也作书法,以楷、行、隶书为多见,规正老实,一丝不苟,但少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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