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中期(嘉道)江南府麻城县县衙审案判案的状纸、供词供状、判词等手写法律文书一套共四份(散装未装订成册):江南府麻城县廪生张生员张继?(此字不识)、月姑娘供状、臬宪断语、李淳奴供状。用语诙谐,很接地气。全网少见,值得收藏的古代司法题材品类。共7个筒子页(含最后一页,只有小半幅字面,原件未粘贴成筒子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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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品
仅1件
作者麻城县县衙
出版人麻城县县衙
年代清中期 (1736-1850)
纸张白棉纸
刻印方式钞写本
装帧线装
尺寸23.5 × 23 cm
册数1册
货号无
上书时间2024-11-15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七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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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第二页有缺,最后一页保挂原状,尚未粘装成筒子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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