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时代的法律、知识与权力
在法律、政治、文化三个维度的交叉和缝隙中考察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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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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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利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ISBN 9787100234122
出版时间 2024-11
装帧 平装
定价 98元
上书时间 2024-11-26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内容简介: 本书为作者十余年来与法律史相关的论文合集,围绕作者对中外历史上法律、政治和文化因素交叉作用的研究层层展开。全书分为三编,第一编收文五章, 侧重于近现代中外关系史中的“法律与国际政治及文化”,以及殖民帝国对中国法律及文化传统的表述;第二编中的五章主要从本土视角深入探索了清代中国的“法律与国内政治及文化”,尤其对幕友的作用多有新论;第三编则收录了四篇内容更为轻松易读的“法律史学术漫谈与札记”,多为作者二十多年来研习法律史的心得体会。第一编和第二编在研究课题上有很强的内部连续性,第一编中所分析的近现代中外司法与外交纠纷以及由此形成的对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表述,同第二编所分析的清代司法场域和制度及其在清末的改革构成了认识该时期中国历史这枚硬币的两个面向。笔者对其中不少问题的想法,又体现在第三编的讨论中。 作者简介: 陈利,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法律博士(J. D.)和哥伦比亚大学历史学博士(Ph. D.),现为多伦多大学历史与文化研究系和历史学系副教授,兼任法学院副教授。曾任中国法律与历史国际学会首任会长,现任《法律与历史评论》《世界史杂志》以及《法律与社会调查》等英文学术期刊编委。主要研究16世纪以来中国史和全球史中的政治、文化和法律三者的互动关系和影响,英文专著《帝国眼中的中国法》获美国法律史学会2017年彼得·斯坦因最佳著作奖荣誉提名和亚洲研究协会2018年最佳著作列文森奖。除本书外,另有与白若云合编的《学术之路:跨学科国际学者对谈集》(商务印书馆2023年版)。 目录: 导言 知识权力与权力知识:在交叉和缝隙中考察法律、政治与文化的相互作用和历史影响 第一编 法律与国际政治及文化 第一章 法律、帝国与近代中西关系史学:以 1784 年“休斯夫人号”案为例 第二章 现代国际法被质疑的两大起源神话:普遍主义和平等主权在中西关系史上的演变 第三章 感性主权、国际法和 19 世纪中国的法律地位 第四章 殖民强权的例外之地和绝对责任制度在“半殖民地”中国的形成 第五章 国家成为受害者:伤害索赔的伦理政治和国际关系中的报复行为 第二编 法律与国内政治及文化 第六章 清代中国的法律专家与地方司法运作 第七章 知识的力量:清代幕友的律学著作对清代司法场域的影响 第八章 重现帝制晚期中国的法律职业群体 第九章 清代对法律专家的管控及皇权的局限性 第十章 中国法的传统化:晚清法律改革背后的国际话语政治和认知暴力 第三编 法律史学术漫谈与札记 第十一章 史料文献与跨学科方法在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运用 第十二章 对帝制中国儒法关系的思考及重读瞿同祖先生著作札记 第十三章 在实践中摸索当代人文教学的精神和方法:在北美教中国史小结 第十四章 访谈:法律帝国与帝国法律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试读: 对于陈利博士其人其书,国内读者应该不会太陌生。2016年,他的英文著作《帝国眼中的中国法:主权、正义与跨文化政治》(Chinese Law in Imperial Eyes Sovereignty Justice and Transcultural Politics)由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出版。翌年,该书得到美国法律史学会(ASLH)彼得·斯坦因最佳著作奖荣誉提名(Peter Gonville Stein Book Award, honorable mention);再下一年,又获得亚洲研究协会(AAS)最佳著作列文森奖(Joseph Levenson Prize)。对于此事,国内媒体多有报道。其时恰逢陈利博士返国讲学,他受邀举行的讲座和接受的访谈也多围绕该书主题展开。这些都让中文读者在接触到其原著中译本之前,已对他的这项研究有了一定了解。如今,该书中译本即将面世,加之马上要跟读者见面的这本论文集,作者的研究将以更完整、详尽的方式展现在中文读者面前。我们也将因此得到一个机会,透过作者近20年的研究与写作,对其中涉及的一系列重要议题做更深入的思考。 读者面前的这本论文集由三部分组成。第一编“法律与国际政治及文化”收文五篇,其内容可以被视为前面提到的《帝国眼中的中国法》一书主题的再现与拓展。第二编“法律与国内政治及文化”也收文五篇,但如其标题所示,这一编的关注点由“国际”转向“国内”,与之相应,这部分文章的面貌与风格也为之一变。之前通过《帝国眼中的中国法》认识作者的读者,在这里或许可以看到另一个陈利。不过在我看来,这种因论域、语境及材料改变而做的调整,更可以用来表明作者一种很值得赞赏的能力,即把扎实地搜集和处理史料的传统功夫同敏锐地穿透材料的理论意识结合在一起的能力。作者在这方面的自觉和努力,本书第三编有很好的表达。名为“法律史学术漫谈与札记”的这一编看上去可能不若前两编那么“正式”“厚重”,却一样地有分量。这里有许多理论与方法上的反省与总结,涉及史学尤其是法律史研究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史料的批判性运用和跨学科方法的使用。他为此提出的“思、全、深、新”四原则看似简单、平淡无奇,其实包含了颇具前沿性的学术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内容。这些,还有同样是基于个人经验与观察的有关研究与教学的思考,都是授人以渔的法门,学生、学者、教师可以各取所需。 作为反映作者过去20年研究与思考的文集,本书篇幅可观,包含的信息也很多。比如,透过本书首尾两编中的文章、访谈等,读者可以对作者全球史视野中的法律与帝国研究,包括其新著《帝国眼中的中国法》,由议题到理论、从材料到方法,都有相当切实的了解。而由关注清代法律问题的一组文章,读者对作者即将完成的另外两项研究,即关于清代法律职业和秋审制度的研究,也可以有初步的认识。前面说了,这组文章的面貌与聚焦于中西交往事例的第一编颇为不同,但就其问题意识而言,它们也与回应史学研究中因东方主义而来的种种问题有关。 毕竟,无论近代西洋人——后来也是中国人自己——眼中传统中国法的形象,还是近代史——同样既是西洋的也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国的——有关中外关系的主流叙述,都是在近代西方殖民扩张过程中,因着殖民者确立其现代主体的需要而建构起来的。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当代兴起的后殖民主义批判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历史图景。透过陈利博士的研究,我们看到了这幅新的历史拼图的一小块,看到他在长期被视为当然的主流叙述之外,透过既残缺不全又纷繁杂陈的史料重构历史的艰苦努力。不过,正如他自己一再说明的那样,他的目的并不是做简单的翻案文章,而是要借助新的理论、方法和对史料的批判性运用,揭示我们固有认知中的种种虚假和虚幻成分并说明其由来。显然,这是学者的立场,也是反省的和批判性的立场。 在“国家成为受害者”这篇文章的最后一节,他关于受害者身份、意识、话语和主张的讨论延伸至现当代,让我们看到这些东西在后殖民时期甚至更加重要也更为复杂的功用和表现。这里,他提到受害者话语所具有的“排除和隐藏”作用,提到“间接受害者”(allusive victimhood)问题,提到这种话语在当代政治中的种种表现。他在一处指出,选择性地复述和强化历史上遭受外国列强侵略和压迫的创伤记忆,固然有助于现代国家建立国家认同、巩固国内权力和获得国际支持,但也可能将个人在特定时刻和具体情况下遭受的痛苦边缘化。不仅如此,民族主义话语还有助于转移人们的注意力,避免大众关注因内部政治因素而造成的苦难和伤害。这一观察牵入一系列敏感但是极为重要和不容回避的问题:谁是受害者? 谁又是加害者? 那都是什么样的伤害? 它们何时、何地、因何、以何种方式发生? 把这些问题置于互相交织且不断变化的一国之内与国家之间的政治语境中,我们还会发现,这些不同的身份、形象、关系还可能发生重合、转换。在此过程中,真实的伤害与被伤害关系经常被人刻意地掩盖、遮蔽、混淆,或者被甚至包括受害者在内的各方有意无意地忽略或误解,因此变得格外复杂。在这种情形下,原本是要揭去各种伪装、为受害者发声的后殖民主义理论和东方主义批判,有时可能反倒简化了现实中的复杂关系,顾此失彼,分散或者淡化了人们对某些伤害的注意,也拿不出一套能够回应现实复杂性的解决方案。这意味着,一种真正的批判性立场需要克服东方主义,也需要超越后殖民主义理论。 我认识陈利博士是在2017年。那年,我受邀参加了中国法律与历史国际学会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的双年会,陈利是这个国际学术组织的主要创建人,也是其首任会长。此后,我们有了更多接触。透过他个人的研究和他参与及组织的数量众多的学术活动,包括业已成书、由他主持和编辑的国际学人访谈录,我感受到他学术上的热忱、执着与认真,对他在历史研究中所坚持的批判意识尤为赞赏。我希望并且相信,因着本书和他其他著作的出版,陈利博士的上述学术品格也会为读者所了解和赞许,进而成为推动国内学术发展的一种微小但是宝贵的积极力量。 梁治平 2023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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