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民法典时代的司法实践 民国四川基层诉讼中的法律与习惯(1935-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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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昕杰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ISBN9787520197175
出版时间2022-06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216页
字数146千字
定价88元
货号SC:9787520197175
上书时间2024-06-2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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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昕杰,重庆石柱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四川大学双百工程人才。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法理学会副会长,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两项。主编《法律史评论》(CSSCI来源集刊)、《四川大学法律评论》。研究领域为近代法律史。
内容简介:
本书以四川新繁、荣县、南溪等地的民国司法档案为论据,研究民国民法典在基层社会的司法实践。选取了典、佃、婚约、离婚、继承、坟产等几类典型案例,从民事制度的法典化变迁、基层法官的司法适用、社会民众的法律认知等角度,分析了传统中国民事制度法典化过程中的多样化趋势和转型中国基层民事司法演进中的实用性特征。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一萨维尼的反驳
二民国民法的研究
三地方视角下的民法实践
四民国四川基层司法档案
第二章 搭法典之车:传统民事制度的法典化与基层诉讼
一移植西法
二独立保留
三重述保留
四不再保留
五“搭车现象”
第三章 模糊的典:现代法典的传统制度
一典的传统
二典概念的争议
三回赎的困境
四两难的裁决
第四章 游离的佃:传统制度的民法重述
一佃的传统概念
二物权还是债权
三押租与转租
四游离的佃权
第五章 约而不婚:婚约解除的女性权利
一契约婚的确立
二婚约主体与婚约成立
三婚约的强制效力
四婚约制度的重述
第六章 离婚自由:制度设计与实践困境
一离婚法的改革
二妻子的离婚权
三离婚的庭审
四离婚的后续问题
五妇女的权利意识
第七章 继而废承:从身份到财产的转型
一财产继承的确立
二司法中的分家承嗣
三分家承嗣对判决的影响
四两者的协调
第八章 兹事体大:由刑转民的坟产纠纷
一坟产权益的法律规范
二坟产纠纷中的精神性诉求
三坟产民事案件
四坟产刑事案件
第九章 实用型司法:再论近代中国基层民事司法的连续性
一既有论争与问题
二近代中国司法模式的连续性
三基层地方官的全权与全责
四无讼追求与解纷的灵活性
五自主的界限
六实用型司法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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