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中期上海婚姻刑案研究:以1945-1947年上海部分婚姻刑案为例978720811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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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万英著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8115644
出版时间2012-04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42元
货号8086607
上书时间202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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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倪万英著的《二十世纪中期上海婚姻刑案研究(以1945-1947年上海部分婚姻刑案为例)》以上海市档案馆的婚姻家庭类刑事档案为基础,依据民国时期的相关法律规定,联系20世纪中期上海的民风民俗,运用法社会学的方法,重点对民国时期的法律规定、官方对此类案件的操作以及民间的处理方法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本书的具体内容共分四章:第一章主要梳理了民国法律对几类婚姻刑案的具体规定,并联系具体案例结合判例对相关问题作了分析和探讨。第二章则系统地总结了20世纪中期上海司法机构对婚姻刑事案件的操作。第三章从具体的案例中归纳出上海民间对婚姻刑案的处理方式。第四章是对前述内容的概括和总结,最终归纳出当时上海婚姻刑案的一大特色——法律规定、官方操作和民间处理达成了某种默契,这种默契恰好符合传统的无讼理念。
目录
从细微处观察法律生活的变化
——《二十世纪中期上海婚姻刑案研究》序
内容摘要
导言
一、选题的意义
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三、婚姻刑案的特征
第一章 民国法律对婚姻刑案的规定
第一节 民国法律对重婚罪的规定
一、民国法律对重婚纳妾的态度
二、关于重婚罪的认定依据
第二节 民国法律对通奸罪的规定
一、近代中国对通奸的态度转变
二、关于通奸罪的认定依据
第三节 民国法律对和诱罪及其他相关犯罪的规定
一、民国法律对和诱罪的规定
二、对和诱罪的认定依据与标准
三、民国法律对其他妨害婚姻家庭罪的规定
第二章 官方对婚姻刑案的操作
第一节 警察对婚姻刑案的处理
一、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二、广泛地采用具保措施
三、拘提的补充使用
第二节 法院对婚姻刑案的审判
一、法院的判决及依据
二、法院审判的特点
第三节 监狱对婚姻刑案的执行
一、明确规定较为规范的收监程序
二、普遍运用保释措施
三、规定了特定条件下停止执行的情形
第四节 官方操作暴露出的社会问题
一、法律知识尚未在全社会普及,民众法律意识整体
很差
二、社会秩序混乱
三、人权保护不力
第三章 民间对婚姻刑案的处理
第一节 婚姻刑案中自诉案的特点
一、婚姻刑案多由男方提起自诉
二、案件常以告诉人撤诉而告终
三、婚姻刑案中自诉案的“传统背景”
第二节 民间处理的新时尚
一、婚姻刑案的发生成为离婚的主要诱因
二、婚姻刑案的受害人频繁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三、新时尚的社会背景
第三节 时尚与传统的较量
一、传统仍占主导地位
二、原因
第四章 法律规定、官方操作与民间处理达成了某种默契
第一节 民国刑法关于“告诉乃论”的规定
一、告诉乃论的渊源
二、告诉乃论的意义
第二节 官方操作婚姻刑案的方法
一、调解、感化是传统中国官吏的息讼技巧
二、压制讼师、拖延办案是传统中国官吏的共同选择
三、法官的办案诀窍:拒绝受理
第三节 民间对于婚姻刑案的处理
一、传统厌讼情结的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注重对讼的成本和利益的权衡
三、崇尚亲友调解
第四节 默契的原因是传统的无讼理念
一、中国传统社会关于“讼”的价值理念
二、“无讼”——传统法律文化的最高追求
三、中国传统的无讼思想的根源
附录一 案例索引
附录二 案件判决结果一览表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依据上海档案馆馆藏的1945-1947年的婚姻刑事档案,联系民国时期法律对婚姻刑案的规定,从法社会学的角度,以立体的结构,分析归纳出当时上海婚姻刑案的一大特色——法律规定、官方操作和民间处理达成了某种默契,这种默契恰好符合传统的无讼理念。
精彩内容
本书依据上海档案馆馆藏的1945-1947年的婚姻刑事档案,联系民国时期法律对婚姻刑案的规定,从法社会学的角度,以立体的结构,分析归纳出当时上海婚姻刑案的一大特色——法律规定、官方操作和民间处理达成了某种默契,这种默契恰好符合传统的无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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