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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小禅著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ISBN9787510851124
出版时间2016-07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39.8元
货号8927157
上书时间2024-12-25
情未央
苏菲·玛索一直是我喜欢的女演员。我一直记不住外国女演员的名字,长而且没有什么规律,可我记住了嘉宝和苏菲·玛索,两张绝世倾城的脸。记住嘉宝是因为同性恋,我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是同性恋者,直到看到那个女人给她写的情书,我才终于明白,爱到那个地步是不分男女了。
而苏菲·玛索的眼睛里有一种彻骨的东西,很恍惚却又很蚀骨,不能久看,否则会心痛。在《心火》里,她一直是那样冷静,可又那样艳。那是一个不太讨好的故事,因为太过故事化。因为苏菲·玛索,我觉得那个故事很有趣很动人。一个女人和男人的一夜情,为的是赚五百英镑救自己的父亲,她生下她和他的孩子,延续了他家的后代。六年之后,她不能忘,于是,她当了他家的家庭女教师,爱火重燃。故事太老套,可是苏菲·玛索演绎起来有别样的味道。
在和男人缠绵时,我看到了她的胸。很丰满,很性感,可她的眼睛是凉的。因为要赚到五百英镑,是不得已而为之,再后来,他和她真正相爱了,在拐弯的楼梯口,他们擦肩而过的时候,偷偷握了一下彼此的手。
这个镜头让我耳热心跳。
相比床上戏,我更喜欢这私下的缠绵,因为有了爱情的味道。偷,什么时候都是刺激的,何况,偷的是情。
我一直喜欢十八世纪的英国,有凝重的味道,透不过气来。厚的雾,冷的空气,女人穿着鲸骨的裙子,永远那么蓬蓬着,上身要用紧身衣,显出身材的修长,那个时代的服装,有致命的美感。
马车穿过浓雾和森林时,男人和女人相互凝视,是性感的,也是沉重的。我一直喜欢外国人的眼睛,深深地陷进去,有很深的忧郁,这忧郁又是如此迷人。苏菲·玛索的眼睛让我感觉**沉醉,我喜欢那种迷离的眼神,冷而清冽,燃起来又是火。
也许所有感情都是这样,有过,就难以忘怀,何况,还是身体的缠绵。情未央的时候,总是有一丝挂念,这丝挂念,有爱情的余温。
这一点点念想,是还记得他的好,梦里是,生活里刹那的片段也是。忽然听到一首旧歌,忽然看到他用过的香水,忽然看到从前的东西上他的指纹,所有前尘往事扑面而来。
可是,死灰复燃不是容易的事情。
更多的时候,爱情更像一辆公共汽车,这一辆赶不上,下一辆上来的人,就再也不同了。而公共汽车是多么容易上又多么容易下的交通工具,不要以为爱情有多么永恒,永恒的只是刹那而已。
所以,看到《心火》死灰复燃的时候,我为他们感到欣慰。爱情功德圆满总是让人喜欢,可是现实中大多时候都是凋零,没有人能和光阴抗衡。情未央的时候,只属于一个人,我们没有苏菲·玛索的美貌,有的只是凡夫俗子一样的人生。大多时候,得学会拒绝,学会妥协,学会和自己过得去,特别是对待爱情这件事情上,不能放任自己。
于是,我们在情未央的时候,也只是一个人怀念而已。
这个怀念,顶多冲动到找到旧人电话,打过去,然后听到他的声音,他一连问是谁是谁。你忽然觉得这件事情也无聊,顶多是件爱情的行为艺术。于是,挂了电话,点了烟,在夜雨的黄昏里,一个人狂走到深夜。
走到深夜。
荒凉的天真
人到一定年纪,天真是难的。如果天真不好,就落了个幼稚的名声——
沧桑其实是*容易的,时光可以把任何人磨砺得特别沧桑,一颗心终于变得不再柔软,像风干的老鱼片,又硬,又失去原来的鲜味。在年轻的时候,都抱怨总是长不大,总抱怨时光太慢,但是,还有比时光更快的东西吗?一夜沧桑也是有的,荒凉的天真却是难的。
金庸小说中有周伯通一角,唤“老顽童”。从来疯如少年,说话没边没际。其实是和这个顽固世界的对抗,沈从文老年,一直貌似孩童。
到中年,想天真是难的,举步维艰地生活着,低头前行,一刻不敢放松,中年人天真,别人会看不起,说你在社会上还没有上路,整个表现是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但到老年,闲花看尽,野鹤单鸣,终于不再曲意逢迎了,于是一路天真下去。管他呢,世间有比人情或时间更荒凉的东西吗?已经老了,不讨好任何人了,与时间作对早已经从容不迫。
有一次,我去看一个老人,她给我看她做好的寿衣 — 一针一线真细致呀,那上面绣了凤凰,丝线明亮,还有自己纳的绣花鞋,她说,不能亏待自己,更让我惊奇的是,还穿上让我看,哪里不合适,还要动手改之……
我目瞪口呆。
如此视死如归,而且如此隆重地对待死……她说,怕火化时烧得疼,所以,家里早就备好棺材,我去里屋看她的棺材,厚重的木头,还有淡淡的油漆味,每年都要油上一遍。
她笑着,脸上绽放出菊花一样的味道,清苦,带着荒凉的天真。谈死,像谈去串一个门,或看一个久别的人。
这样的天真,真让我倾慕不已。
阿城在《闲话闲说》里提到颓废,说,“颓废要有物质文化的底子的,在这底子上再沉溺,养成敏感至大废不起,精神到欲语无言,赏心悦目把玩终日却涕泪忽至……”读到这时,我想起荒凉的天真,未必不荒凉,却终于还是天真,已经爱到了尽头,早就过尽千帆,看透爱情不过是一场短暂的烟花,却仍然问了又问:“你到底心里有没有我?爱不爱我?”我当时就在现场,看着他一声声地问自己的女人,我都想哭,他都五十多岁了,还这样声声地问着,仿佛那银声碎语是忧伤的,而这凌晨的问声,让人断肠。
“你独自一人识破了这一切。 ”这是一个女诗人的诗句,我识破了天真是难的,我涂上了浓墨重彩,在唱着,舞台上真寂寞呀,长袖善舞多么的悲哀——我挥动着那长长的水袖,忽然觉得自己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平凡不过——想守着似水流年过日子,煮一锅青菜汤,不放鸡精或味精,只煮出青菜的味道,这想法多么美妙。
其实我更愿意把自己的人生煮成这样一锅味道鲜美的汤,青翠而干净,到*后,只剩下天真。
只剩下天真呀。
迷恋
迷恋真好。有一种过度的放纵才能叫迷恋。
有一种单纯的沉溺,自己寻不着自己,心里全是这件事或这件东西,兽一样地吞噬。众多的收集者全是因为迷恋,我一朋友收藏青花,谈到“青花”二字,仿佛在谈初恋情人。亦有朋友收藏火花,早年的火柴贴**可人,现在消失了,但她打开抽屉的刹那,眼神便会迸出异样神采。
迷恋物到底是薄的。我爷爷一生迷恋书法,到房顶上在月光下挥毫泼墨,内心泛滥潮湿,对于书法的迷恋超过对于家庭、亲人或者爱情,达到一种深厚和殷实。
亦有迷恋玉的人。把玩的程度大,似迷恋那带着脂膏芳香的少女。见过一五十岁男子,屋子里珠光碧玉,那玉因为有了沉香,屋子都带着老而弥旧的透明感。那种私密感,在一个透明的扳指玉里,在一个有一点鸡血的玉石里,他的眼神里泛出淡淡潮意,脸上透出清凉,这些玉,是他的妻、他的妾吗?
我迷恋写字。因为过度用眼睛,所以有几个月,眼睛疼到不能睁开,几乎是个废人。去干什么呢?字写不了,书不能看,即使看达利的画册眼睛也要流泪。见到光也不行,到处都是时间似的。这才知道,如果迷恋一件事情中途停止是多么残酷的事情。我给张姐发短信说“时间流得到处都是”。这对于一向刻苦用功的我来说杀伤力十分大。
但再大也不如迷恋一个男人被杀戮杀伤力大。
迷恋爱情可以要人命。爱情真是个妖精,引诱你进了它的迷宫,总也绕不出来,想清楚时,早就浑身伤透,到处是疤痕,到处是不堪的痕迹。
女人总对事物有所迷恋,而迷人比迷东西更诱人。大体说来,一是迷恋衣服,二是迷恋男人。衣服和男人同时到来,则男人**。
爱情是*不实用的东西,伤筋动骨的,不如迷恋别的东西实惠。迷恋这个东西,带着痴的成分,爱情这个东西,当个点缀时还好,可是,一用力起来就会盛大,又惊心动魄又无聊。
仅为爱情所累所苦的女子或男子,势必单薄。茨维塔耶娃说:“爱情是意外的幸福,你再出一步就会忘记这幸福。”我想,爱情是一次事故,它制造出的杀伤力不亚于原子弹。我有个朋友说:“爱情就是原子弹。”想想吧,原子弹,二十年阴魂不散,路过它就可以看到心里寸草不生……过度迷恋爱情的结果会遍体鳞伤……她这样迷恋他,他的呼吸,他的声音,他的微笑,唇间的痣,微微的白发,都好。她甚至说,我渴望老,陪着他一起老。她还卑微,总是用自己微薄的薪水开了房等他,不花他一分钱,只是迷恋他身上的味道……飞蛾一样扑向他,迷恋那过度的爱情,“这一次我离开你,是风,是雨,是夜晚,你笑了笑,我摆一摆手,一条寂寞的路便展向两头了。”郑愁予的《赋别》真是惆怅。迷恋他时,仿佛八千吨情感倾倒,他从此成为你的江湖,成为日日夜夜的秘密,成为丰盛的人间盛宴和浓稠的、甜蜜的哀伤。
是馋,还是饿?
其实已经饱了,看见丰美的东西仍然动心不已。过度迷恋,追求极其私人的状态,迷恋是一条蛇,游进时间里,可以吞下很多……因为迷恋,清澈的东西也可吃出浓重和丰腻。你知道丰腻吗?王娇蕊真是丰腻,撒着娇对振保说:“我知道你舍不得为我少涂黄油的……”她那时过度地迷恋着这个貌似老实的男子,她的迷恋伸出了尖尖的獠牙,扎疼了他 — 她居然真的离了婚,于是,他被吓跑了。
迷恋是一种吞噬,包括吞下时间。他说:“我可以迷恋你到死。”会吗?又说,“杜拉斯的情人安德烈·杨其实不够迷恋杜拉斯,如果足够,也应该一起消失。”是吗?如果那样,迷恋真成为一种吞噬了,连命都没有了。
看过一段贾樟柯的文字,他说在山西小城的时候,曾经特别迷恋一双类似匡威的球鞋,一面黑一面红,于是偷了家里二十块钱去了太原,以为可以买到这样的球鞋,为了跳霹雳舞……看到这段时我的心微微地疼,也只有那个年龄,才会有那样狂浪的真实的举动,只为了一双球鞋,十八岁的少年,偷了家里的钱……那是迷恋人生的开始,后来的贾樟柯出落成男妖精,*媚人的地方永远是他的镜头,真实、残酷……人生总得迷恋个什么东西,心才有地方放吧?这样想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空空的,从前总是说,看,《奋斗》里的谁谁长得那叫好看,现在,连这个都觉得寡味了。从前还说,如果毕加索活着……现在呢?我的女友打电话来说爱情这回事,我告诉她说,即使毕加索活着,他是他,我是我。
如果放几年前,我一定铿锵有力地说:“如果毕加索活着,我一定去找他——”我坚持着迷恋一个人的宗旨,但现在我不了。
我知道,我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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