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本书希望以“三权分置”政策为立足点,以现代中国与公有制为基础,在新《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的制度框架下,以英、美、法上的土地信托制度(Trusts of Land)为理论参照,重构我国农地财产权的基本结构,实现从理论到制度的创新。本书的创新点包括:第总结目前关于三权分置的研究,并进行了反思、批判和扬弃:第二,本书对物债二元的体系及其在中国农地中的适用进行了批判和反思,尝试重构中国农地的财产权结构。第三,本书借助对信托的历史研究,为农地信托在中国的适用路径提出建议。
精彩内容 本书希望以“三权分置”政策为立足点,以现代中国与公有制为基础,在新《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的制度框架下,以英、美、法上的土地信托制度(Trusts of Land)为理论参照,重构我国农地财产权的基本结构,实现从理论到制度的创新。本书的创新点包括:第总结目前关于三权分置的研究,并进行了反思、批判和扬弃:第二,本书对物债二元的体系及其在中国农地中的适用进行了批判和反思,尝试重构中国农地的财产权结构。第三,本书借助对信托的历史研究,为农地信托在中国的适用路径提出建议。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