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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北省孝感市博物馆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7204744
出版时间2019-01
装帧精装
开本其他
定价348元
货号10809508
上书时间2024-12-21
孝感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报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的要求,在《关于发布(湖北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文物发[2013]15号)的具体指导下,孝感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各级普查办的共同努力,从2012年年底开始,于2016年6月完成全部藏品信息的上报工作,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孝感市的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涉及7个县市区,包括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孝昌县、大悟县。通过普查工作,摸清了全市文物家底,掌握了文物保存现状,完善了馆藏文物数据,有效保护了系统外藏品,提升了各收藏单位的专业技术水平;完善了文物档案、制度和规范,明确了保护需求,推动了孝感市馆藏文物的保护和利用。
一、组织和宣传工作
孝感市的普查工作于2012年年底正式启动。前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并从普查的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等方面做了初步的协调和规划。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孝感市迅速召开了全市文物工作会议并传达会议精神,随后,各县、市(区)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着手编制各自行政区普查工作通知和实施方案。
1健全组织机构
面对点多、面广、工作任务重的情况,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文体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查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的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普查小组办公室设在文物局,负责组织协调各收藏单位开展普查工作。为使全市普查工作协调、统一开展,及时组织召开了普查工作会议,对全市普查工作进行总体的安排部署,并下发普查相关文件资料及宣传材料,以提高全行业主动参与文物普查的积极生。
2.落实经费保障
根据《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保障与管理的通知》,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各地方财政部门要按照该通知的要求,担负起相应的支出责任,切实保障普查经费,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以确保专项安排,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经初步统计,孝感市共落实普查经费191万元。
孝感市各级普查办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经费,普查工作也得到了省财政、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对个别因财政收入低、拨付困难的县市,湖北省文物局成立了经费督导组,专门到地方财政积极争取,协调经费解决事宜。汉川市普查办公室根据该市普查工作实际需要,参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编制了汉川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专项经费预算方案;收藏单位孝感市博物馆也编制了《市博物馆关于申请拨付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专项工作经费的报告》,孝昌县编制了《孝昌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预算》。
普查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购买普查所需摄影设备、信息采集测量仪器设备、存储设备电脑、移动硬盘、其他耗材及国有单位调查、文物认定所需的交通费等。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国家财政制度规定,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同时,加强普查设备的登记、使用与管理,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进行广泛宣传
孝感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自启动以来,为做好宣传工作,落实宣传目标任务,市属各级单位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传播媒介的作用,不断强化普查工作宣传。在宣传中,根据各阶段工作特点和不同受众群体,确定了不同的宣传侧重点。在普查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文物普查的目标、任务和意义,普查的范围对象、内容和方法,普查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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