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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维权帮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19850
出版时间2021-1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8元
货号29350648
上书时间2024-12-12
德国的萨维尼在《论主法及法哲学的当代命运》中有这样一段话:法律像语言一样,是民族生活的表现,它是从民族的经验与需要,经过自然的过程而成长起来的。法学家不能被称为法律的制定者,正如语法家不能被称为语言的创造者一样:他们只是发现了群众生活所创造的东西。这些创造物一部分依然是习惯,而其他部分则变为“法律”。这段话所讲的,无非就是法是历史的产物,正因为社会需要法,才产生了法。法是调整社会秩序的主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法网”之下。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结婚生子、消费购物、看病就医、外出旅行、买房租房、劳动就业等无处不涉及法律。尤其是当纠纷出现的时候,法律就显得特别重要。
近几年,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前进以及普法工作的大力开展,越来越多的人懂得遇到纠纷时使用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遭遇侵权时用法律去维权、遇到麻烦时用法律思维去思考……这是非常可喜的事。但是,法律本身毕竟有其专业性的一面,对于普通百姓而言,特别是文化水平有限的人,学习法律并非易事。法律知识的高深、法言法语的晦涩难懂使得很多想了解和学习法律的人望而却步。其实,学习法律知识,不必要学习每一部法律条文,而是掌握与我们生活相关的、常用的法律知识即可,即够用就行。
在此,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我们特意编写了本书,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综合来看,本书具有以下特色:
,又全面又实用。本书以现实生活为依托,法律知识内容丰富全面,应有尽有。本书精选的内容为生活中常见和实用的案例场景,并且多是现实中真实的案例,非常实用。
第二,又形象又生动。本书配以生动形象的漫画,供读者参考、思索,可以说是“看图学法”,相信一定能给读者带来阅读和学法上的乐趣。
第三,专业解读,通俗易懂。在案例讲解方面,我们均以专业律师的角度和水准对案例做出了详细而全面的解答,并且所给出的结论也是法院通行的判决结果,具有相当的专业性与权威性。此外,我们在编写此书的时候,避开了法言法语,采用了通俗易懂的大众语言,秉承了普法不忘通俗的理念和初衷。
当然,由于时间与条件的限制,书中难免出现不妥之处,如果您在阅读此书时发现错误,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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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既专业又通俗。在案例讲解方面,我们均以专业律师的角度对案例作出详细而全面的解答,具有相当的专业性与权威性。此外,我们在编写此书的时候,避开了“法言法语”,采用了通俗易懂的大众语言,秉承了普法不忘通俗的理念和初衷。
维权帮,从事普法类图书策划、书稿撰写的专业团队,是一群热心于向读者普及生活实用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成员有的来自高校,有的来自律师事务所,搜集寻常百姓生活中、工作中常遇到的法律问题,用简洁而专业的语言予以解答,并将这些知识编辑成书。希望我们提供的专业知识,成为读者维权的帮手。
章 婚姻关系法律常识
不符合法定年龄能否结婚?
仅仅办了仪式但尚未登记的婚姻,算有效婚姻吗?
重婚构成犯罪的,该如何处罚?
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与女方结婚,婚姻关系是否能撤销?
被包办的婚姻,当事人能否要求离婚?
法院对于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却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会如何处理?
因生育权引发纠纷,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离婚时,法院会支持吗?
协议离婚后,还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吗?
丈夫对生病的妻子不闻不问,妻子应当如何维权?
夫妻对其共同财产是否享有“平等处理权”?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就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为子女所购房屋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房屋应当归谁所有?
男方婚前所负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其配偶主张偿还吗?
一方向另一方承诺婚前赠与一套房产,但在过户前却反悔的,能否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关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是否有时效的限制?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他人可以代为申请吗?
第二章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常识
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将一名中学生打伤,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学校在未经发明人同意的情况下,是否有权使用发明人的发明创造?
学校管理不当,致使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学校有权剥夺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吗?
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并侮辱其人格的做法是否正确?
父母偷看孩子的电子邮件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
孩子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爷爷该如何帮助孙子?
当父母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作为10周岁以上的孩子有权决定跟谁在一起生活吗?
非婚生子女是否与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生父母对其是否有抚养义务?
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以随意处分孩子的财产吗?
我国法律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给予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普法节目在做新闻报道的过程中,是否可以披露未成年犯罪人的真实姓名?
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是否应该通知其父母亲到场?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进入网吧、歌舞厅等营业场所?
父母在为未成年人投保时,可以选择哪些人身保险的种类?
第三章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常识
作为儿女,该怎样赡养老年人?
如何确定老年人的监护人?
儿女对患病在床的老人不闻不问,违法吗?
父母再婚,子女有权利干涉吗?
法律上有规定“常回家看看”这一说法吗?
儿子为结婚迫使老母搬走,除了受到道德谴责,还会受法律制裁吗?
子女之间有权订立分开赡养父母的协议吗?
因父亲声明断绝父女关系,就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了吗?
老人田地里的收成是谁耕种就归谁所有吗?
子女放弃了继承权就不需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了吗?
孙子女能以不是老人的子女为由,对老人不承担赡养义务吗?
儿女向年迈的父母骗钱花,是否构成犯罪?
第四章 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法定继承中的继承顺序该如何确定?
主动赡养孤寡老人者有权分得遗产吗?
正在服刑的罪犯还有权继承遗产吗?
未出世的孩子享有继承权吗?
受资助人能否要求分得适当遗产?
不履行赡养义务甚至虐待父母的还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吗?
互有继承权的人同时死亡,继承顺序该如何确定?
如果继承了遗产,债务也要一起继承吗?
被他人胁迫立下的遗嘱是否有效?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哪个优先?
如何认定关于立遗嘱后又对遗嘱财产进行了处理的情况?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第五章 消费维权法律常识
商家用自来水冒充品牌桶装水应当赔偿吗?
商家搞促销活动时,有权对消费者所购的商品附加不合理条件吗?
商家就出售的特卖商品负质量保障责任吗?
当顾客免费寄存在超市的财物被调包时,超市是否有责任?
如何处理关于网上购物所谓的“正品”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购买的电脑是“二手货”,应该如何处理?
网购送货人员有权禁止买家打开数码产品的包装进行查验吗?
顾客在饭店吃饭时丢失财物,店主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定金罚则适用于取消预订酒席的情形吗?
旅行社有权在旅游中安排购物吗?
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景点的,游客有权要求赔偿吗?
第六章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常识
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是一回事吗?
患者病情特殊导致医院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吗?
整容手术后留下后遗症,属于医疗事故吗?
因多个医疗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谁应该进行赔偿?
医院违反操作规范,造成损害后是否应该赔偿?
未发现手术禁忌症导致患者手术死亡,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医院将诊室租给外面的医师,出现事故怎么办?
自身病情和手术过失共同导致损害的发生,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司药员发错药致人损害,医院应该负责吗?
医疗事故造成损害后,医院赔偿的内容包括哪些呢?
第七章 道路交通法律常识
违章停车造成交通事故,谁应该承担责任?
在没有限速的路段,可以以任意速度驾驶车辆吗?
十岁的孩子能乘坐摩托车吗?
货车能否载客?
醉酒状态下骑自行车出行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人可以主张免除责任吗?
农民有权在马路上晒谷子等农作物吗?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受时速的限制吗?
调解是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必经程序吗?
学员在驾校学车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培训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高速公路的管理单位是否应该对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他人在公路上倾倒垃圾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共道路管理者需对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吗?
买卖多次转让拼装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可以请求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在不变更相关保险手续的前提下,车辆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保险公司可以主张不再对该车辆承担责任吗?
当事人在起诉肇事者时能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吗?
第八章 劳动就业法律常识
单位是否有权扣留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以包工计件的方式计算工资的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招聘单位有权向应聘者随意收取费用吗?
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以“末位淘汰制”的方式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找人代替上班是否违法?
用人单位能否辞掉即将退休的老员工?
劳动者擅自出卖公司客户的信息将会受到什么处置?
公司有权拒绝为离职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吗?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时,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吗?
劳务派遣公司能否向劳动者收取中介费?
劳务派遣单位能否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吗?
劳动仲裁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能和解吗?
第九章 社会保险法律常识
自由职业者有权参加养老保险吗?
养老保险金可以提前预支吗?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未缴至15年,职工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吗?
医疗保险在职工退休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还需要补缴吗?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异地就医吗?
用人单位拒绝工伤认定时,应当如何举证?
事实劳动合同关系能够进行工伤认定吗?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有权同时享有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吗?
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后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多长?
失业期间,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看病费用吗?
主动离职的员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吗?
想用住房公积金还房贷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生育保险难道只能由女性享有吗?
第十章 社会救助法律常识
在符合哪些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领取生活保障?
受灾地区人民因冬寒而生活困难的,受灾地区的人民政府应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吗?
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吗?
经医保报销后,剩下的医疗费用家庭和个人仍无力承担时,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吗?
对于没钱进行急救的人可以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吗?
对于住房困难的农村低保户可以申请住房救助吗?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租房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员,可以获得教育救助吗?
生活保障家庭在何种情况下,政府会为其安排工作?
享有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拒不接受国家安排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哪些条件下,可以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特困人员供养中除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外,包括提供疾病治疗等内容吗?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供养形式包括哪些?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临时生活救助?
第十一章 常见合同法律常识
当事人在合同上摁手印能产生和签字同等的法律效力吗?
一方当事人因故意隐瞒事实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是否应该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当事人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完成了买卖行为,买卖关系成立吗?
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手段签订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主张损害赔偿吗?
合同已经终止,当事人还需继续履行合同中的保密义务吗?
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提前履行合同致使费用增加,另一方当事人应该负担这笔费用吗?
合同双方约定第三人履行债务,如未履行,第三人需对此承担违约责任吗?
分期付款购买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商家不予解决,买方因此停止支付剩余款项的做法合理吗?
商家有权要求消费者支付试用商品的使用费吗?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会因行为人不履行附随义务而撤销吗?
承租人因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而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出租人进行赔偿吗?
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发生缺损,存货人可以主张由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吗?
居间人因隐瞒真实情况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的违约方认为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少违约金的数额吗?
第十二章 借贷担保法律常识
现实生活中,双方订立的借款合同在什么时候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借款人没有在约定期限内还款,那么在超过的期限内需要支付利息吗?
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如果借款人提前履行清偿义务,那么借款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规定借款利率时有限制吗?
在现实生活中,借款人在向银行借款之后是否可以不按照约定使用借款?
如果贷款人违反合同的约定,没有按期提供贷款,其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在债权的混合担保中是否有实现顺序?如果有,应该是何种顺序?
如果保证人不知道债务人是以旧贷还新贷,其是否还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保证合同时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应该如何处理?
抵押合同应该如何规定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在订立抵押合同时,除了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以外,还有其他的要求吗?
抵押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吗?
质押物所产生的孶息应该如何分配?
当留置权人没有与债务人明确约定履行期限时,留置权应该在何时实现?
第十三章 房屋相关法律常识
在同一条件下,房主出卖正在出租的房屋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承租吗?
租房合同中约定的租房期限有限制吗?
租赁期限届满的,若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吗?
若承租人对房屋进行修缮,有权向出租人主张维修费用吗?
房屋进行预告登记后,开发商还能将房屋另卖他人吗?
在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情况下转卖继承所得到房屋有效吗?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吗?
商品房未交付前购房者能否转让?
按揭贷款中购房者违约的,如何确定赔偿标准?
开发商故意隐瞒商品房预售许可方面的事实,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
被征收人有权选择征收补偿方式吗?
领取征收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若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个人住宅被征收后能否享受优先住房保障?
第十四章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常识
谁来承担因教唆儿童实施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后果?
具体侵权人不能确定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有赔偿能力的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公交车发生爆炸的受害人可得到哪些赔偿?
姓名权受到侵犯的,被侵权人该如何维护权利?
营利机构有权无偿使用公民的肖像吗?
被人污蔑为小偷的是否属于权益受到侵害?
第三者是否也享有隐私权?
遭到他人恶意诽谤时,受害人该如何维权?
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者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第十五章 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常识
对于治安案件,除了诉讼之外还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解决吗?
公安机关可以对次违反法律的未成年人实施行政拘留吗?
公安机关可以对干扰无线电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吗?
精神病人在违反社会秩序之后,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吗?
出租人出租房屋,但是没有登记承租人的身份证的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吗?
制造噪音打扰人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吗?
在市场交易中,商家强买强卖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民警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其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那么他是否需要回避?
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物的行为是否要受到处罚?
行政处罚当场作出是否合法?
拘留处罚决定书是否必须要加盖公章?
第十六章 犯罪与惩罚法律常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被发现后因抗拒抓捕并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实施正当防卫的情况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在犯罪后逃跑的情形下,是否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有人支付现金,谋取利益的行为,触犯我国刑法吗?是否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非法制造买卖炸药的行为触犯我国刑法吗?
伪造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证件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
敲诈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致使他人伤亡的,构成犯罪吗?
作明包庇朋友的,构成犯罪吗?
第十七章 诉讼信访法律常识
若被告的户籍迁出本地后尚未在新地落户,原告应当向哪一地区的法院起诉?
丈夫离家打工多年未归,妻子想起诉离婚时,应当向哪地法院起诉?
因不动产产生纠纷的原告应当向哪地法院提起诉讼?
在何种条件下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诉讼中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在对方当事人手中,怎么办?
在调解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可,能否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对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止证人作证的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一直坚持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吗?
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而殴打法官的,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能否以法官收受贿赂为由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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