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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enjamin H. Hauptman(本杰明.霍普曼)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66976
出版时间2020-01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120元
货号28534587
上书时间2024-11-23
在本书版出版后的两年多时间里,中国的专利代理队伍和代理事务有了很大发展,中国的经济发展对中国的专利代理机构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两年多来,中国的公司和个人在美国的专利申请量在增加,而且通过案例的更新和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其专利审查规章的修改,美国的专利法律和实践也有了新的变化。有必要对本书进行适当修改并新增一些内容,以满足中国的代理机构和专利从业者进一步了解美国专利申请和处理实务细节的需求。
本书源于PADIAS教程的实际教学。从专利申请的*阶段专利撰写入手,详细介绍了专利申请的各个阶段,并对授权后程序也做了解释。本书指导读者掌握撰写高质量专利申请文件的技巧,指导读者判断他人撰写或翻译的英文专利的质量,指导读者判断一份专利申请文件是否公开充分,权利要求是否恰当地表达了请求保护的范围。同时,书中也涉及审查相关程序中的各种技巧,如如何答复关于单一性限定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如何答复关于专利性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如何处理复审,以及针对*后通知书如何做出后续程序的抉择。本书还提供了实用的技巧帮助读者改进与美国申请人以及美国律师的沟通。译者在本书中还补充比较中美两国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异同,对中国从业人员在懂得中国专利实践的基础上理解美国专利申请的撰写和审查有巨大帮助。本书的第二版新增的内容有:在*章*节中加入了在2019年美国专利商标局指南中有关对“装置加功能权利要求范围解释” 的内容;在第二章中增加了第十节关于克服根据《美国专利法》第101条的驳回的内容;在第四章中增加“中美法律体系的比较” 一节,原第四章的标题在第二版中变为“中美法律体系与专利事务实践的比较及处理技巧”;在第二版中还增加了第五章“法律意见书”(包括中美两国的“法律意见书”) 和第六章“专利实务中的法律思维”。
Benjamin H. Hauptman(本杰明.霍普曼),是美国律师事务所Hauptman Ham LLP的资深合伙人,具有35年专利实践经验,同时是New Hampshire 法学院的客座教授,具有十年的教学经验。本杰明.霍普曼根据多年的专业实践和教学经验,创立PADIAS教程。该教程已在日本、韩国、中国广泛传授8年之久。
脱颖,获得美国知识产权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并具有美国加州、宾州、华盛顿特区律师资格、美国专利律师资格、中国律师资格和中国专利代理人资格。其具有丰富的中国和美国的知识产权诉讼实务经验。脱颖律师同时是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等多个协会的成员。
目 录
章 美国专利申请的撰写(1)
节 入门———权利要求的撰写(1)
第二节 说明书的撰写(41)
第二章 专利申请审查处理(66)
节 对比文件是现有技术吗(66)
第二节 审查意见可以被反驳吗(97)
第三节 后的手段———修改权利要求(104)
第四节 克服AIA法案之前的《美国专利法》第102条(a)款或第102条(e)款的驳回(109)
第五节 克服AIA法案之前的《美国专利法》第102条(b)款的驳回(112)
第六节 克服《美国专利法》第103条(a)款的驳回(112)
第七节 克服《美国专利法》第112条第1段的驳回(118)
第八节 克服《美国专利法》第112条第2段的驳回(123)
第九节 克服重复授权的驳回(128)
第十节 克服根据《美国专利法》第101条的驳回(133)
第十一节 对于限制性要求的答复(142)
第十二节 克服异议(146)
第十三节 审查建议总结(147)
第三章 高级审查话题(149)
节 KSR争辩(149)
第二节 审查意见评估(179)
第三节 终驳回之后的实践(187)
第四节 以审查员为导向的审查(231)
本书源于PADIAS教程的实际教学。从专利申请的*阶段专利撰写入手,详细介绍了专利申请的各个阶段,并对授权后程序也做了解释。本书指导读者掌握撰写高质量专利申请文件的技巧,指导读者判断他人撰写或翻译的英文专利的质量,指导读者判断一份专利申请文件是否公开充分,权利要求是否恰当地表达了请求保护的范围。同时,书中也涉及审查相关程序中的各种技巧,如如何答复关于单一性限定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如何答复关于专利性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如何处理复审,以及针对*后通知书如何做出后续程序的抉择。本书还提供了实用的技巧帮助读者改进与美国申请人以及美国律师的沟通。译者在本书中还补充比较中美两国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异同,对中国从业人员在懂得中国专利实践的基础上理解美国专利申请的撰写和审查有巨大帮助。本书的第二版新增的内容有:在*章*节中加入了在2019年美国专利商标局指南中有关对“装置加功能权利要求范围解释” 的内容;在第二章中增加了第十节关于克服根据《美国专利法》第101条的驳回的内容;在第四章中增加“中美法律体系的比较” 一节,原第四章的标题在第二版中变为“中美法律体系与专利事务实践的比较及处理技巧”;在第二版中还增加了第五章“法律意见书”(包括中美两国的“法律意见书”) 和第六章“专利实务中的法律思维”。
Benjamin H. Hauptman(本杰明.霍普曼),是美国律师事务所Hauptman Ham LLP的资深合伙人,具有35年专利实践经验,同时是New Hampshire 法学院的客座教授,具有十年的教学经验。本杰明.霍普曼根据多年的专业实践和教学经验,创立PADIAS教程。该教程已在日本、韩国、中国广泛传授8年之久。
脱颖,获得美国知识产权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并具有美国加州、宾州、华盛顿特区律师资格、美国专利律师资格、中国律师资格和中国专利代理人资格。其具有丰富的中国和美国的知识产权诉讼实务经验。脱颖律师同时是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等多个协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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