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企业RCEP国家经贸风险防范和争端解决指引 9787208186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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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RCEP国家经贸风险防范和争端解决指引 9787208186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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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编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8186491

出版时间2023-1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85元

货号29663035

上书时间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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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前言

序  言
《区 域 全 面 经 济 伙 伴 关 系 协 定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以下简称 RCEP)是 2012 年东盟发起,历时八年,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 15 方成员制定的协定。2022 年1 月 1 日,RCEP 正式生效 ,首批生效的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 6 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非东盟 4 国。2022 年 2 月 1 日起,RCEP 对韩国生效。2022 年 3 月 18 日起,对马来西亚生效。2022 年 5 月 1 日起,对缅甸生效。2023 年 1 月 2 日起,对印度尼西亚生效。2023 年 6 月 2 日起,对菲律宾生效,至此 RCEP 对 15 个签署国全面生效。
RCEP 由序言、20 个章节(包括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标准 / 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贸易救济、服务贸易、自然人临时流动、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政府采购、一般条款和例外、机构条款、争端解决、最终条款章节)和 4 部分市场准入附件共 56 个承诺表(包括关税承诺表、服务具体承诺表、投资保留及不符措施承诺表、自然
人临时流动具体承诺表)组成。RCEP 是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大型区域自由贸易协定。
RCEP 的全面生效为我国与成员方扩大货物贸易创造了更有利条件,有利于深入推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对于中国企业拓展国际经贸合作新空间,中国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具有重要意义。2022 年中国与 RCEP 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达 12.95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实际利用 RCEP 其他成员投资额 235.3 亿美元,同比增长 23.1%。
随着中国企业与 RCEP 其他成员国企业经贸交往的进一步深化,不可避免地会与其他成员国企业产生更多商事争议。国际商事纠纷常见的争议解决机制包括法院诉讼、商事仲裁和商事调解。法院诉讼的适用范围广、纠错机制多、裁判执行力强,商事仲裁的灵活度高、一裁终局、可强制执行,商事调解的氛围友好、保密性强、自主性强。不同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各具特色,选择适合商事交易具体情况的争议解决方式,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商事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
RCEP 成员国法律体系多样、法治水平差异悬殊。大多数国家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商事纠纷,少数国家设立有国际商事法庭。有的国家制定专门的国际商事仲裁法和调解法,有的国家依赖的是某个争议解决机构的相应规则。为有效帮助中国企业在与 RCEP 其他成员国家企业开展商事交易时,能快速了解交易对方国家的商事争议解决制度,掌握代表性国际仲裁中心的服务内容,从我国企业已与 RCEP 其他成员国家企业发生的贸易诉讼案例中汲取经验,本书在参考国际组织和政府部门相关报告指南,以及国别法律制度研究的基础上,从数据编、制度编、机构编、案例编四个方面,对 RCEP 成员国贸易概况、RCEP 主要成员国贸易争议解决制度、RCEP 区域内代表性国际仲裁中心、RCEP 贸易企业风险防范分析进行了较为全面细致的编写。欢迎各界交流指正,共同为中国企业对外经贸合作高质量稳步发展贡献力量。
本书是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委托开展的 2022 公平贸易公共服务项目——RCEP 国家经贸投资仲裁和多元争端解决法律服务的部分研究成果。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申卫华副主任、曹茵处长、颜海燕副处长和丁秀峰同志、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乔宝杰院长、陶立峰副院长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指导,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唐琼琼老师、毛真真老师、柳菲菲老师、谢宝朝老师、周舟同学、王梓懿同学、吴红梅同学、王振晔同学、房天运同学、樊又溶同学对本书中的数据材料收集和案例编写提供了学术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导语摘要

随着中国企业与RCEP其他成员国企业经贸交往的进一步深化,不可避免地会与其他成员国企业产生更多商事争议。国际商事纠纷常见的争议解决机制包括法院诉讼、商事仲裁和商事调解,不同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各具特色,选择适合商事交易具体情况的争议解决方式,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商事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本书从数据编、制度编、机构编、案例编四个方面,对RCEP成员国贸易概况、RCEP主要成员国贸易争议解决制度、RCEP区域内代表性国际仲裁中心、RCEP贸易企业风险防范分析进行了较为全面细致的编写,旨在为中国企业有效防范国际经贸风险、高效解决经贸争端提供指引,为对外经贸合作高质量稳步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简介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启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名称,原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英文简称“SHIAC”)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988年批准,由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设立的仲裁机构。过去十年间,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创设世界首家国际航空仲裁院、建立中非联合仲裁和金砖国家间仲裁机制、首批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一站式”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获评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和《环球仲裁评论》年度“全球最受关注机构”和“机构创新大奖”提名。



目录

序  言1
第一编  数据编:RCEP 成员国贸易1
第一章  RCEP 成员国经济贸易数据3
第一节 东盟国家经济贸易情况3
第二节 东亚国家5
第三节 大洋洲国家7
第二章  我国与 RCEP 成员国贸易合作11
第一节 与东盟国家11
第二节 与东亚国家14
第三节 与大洋洲国家15
第三章   我国企业与 RCEP 成员国企业贸易争议17
第一节 与东盟国家企业贸易争议17
第二节 与东亚国家企业贸易争议26
第三节 与大洋洲国家企业贸易争议31
第二编  制度编:RCEP 主要成员国贸易争议解决制度35
第一章  日本、韩国贸易争议解决制度 37
第一节 日本贸易争议解决制度37
第二节 韩国贸易争端解决制度51
第二章   澳大利亚、新西兰贸易争议解决制度61
第一节 澳大利亚贸易争议解决制度61
第二节 新西兰贸易争议解决制度72
第三章   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贸易争议解决制度 82
第一节 新加坡贸易争议解决制度82
第二节 印度尼西亚贸易争议解决制度92
第三节 马来西亚贸易争议解决制度96
第四章  越南、老挝贸易争议解决制度106
第一节 越南贸易争议解决制度106
第二节 老挝贸易争议解决制度111
第五章  中国贸易争议解决制度116
第一节 中国诉讼制度116
第二节 中国商事仲裁制度122
第三节 中国商事调解制度128
第三编  机构编:RCEP 区域内代表性国际仲裁中心135
第一章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137
第一节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概况137
第二节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140
第三节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自贸区仲裁规则145
第二章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150
第一节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概况150
第二节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业务153
第三节 HKIAC 调解业务155
第四节 HKIAC 审裁业务158
第三章  日本商事仲裁协会160
第一节 日本商事仲裁协会概况160
第二节 日本商事仲裁协会仲裁规则162
第三节 日本商事仲裁协会调解规则167
第四章  韩国商事仲裁院国际中心?170
第一节 韩国商事仲裁院国际中心概况170
第二节 韩国商事仲裁院国际中心规则176
第五章  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180
第一节 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概述180
第二节 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仲裁规则183
第三节 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调解规则187
第六章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191
第一节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概述191
第二节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193
第三节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案件信息196
第七章  马来西亚亚洲国际仲裁中心198
第一节 马来西亚亚洲国际仲裁中心概述198
第二节 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200
第三节 亚洲国际仲裁中心调解规则203
第四编  案例编:RCEP 企业经贸风险防范分析207
第一章  合同订立环节的风险防范209
第一节 澳大利亚公司与上海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9
第二节 缅甸公司与云南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12
第三节 福建公司与新西兰公司等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215
第四节 上海公司与新西兰公司合同纠纷案218
第五节 澳大利亚公司与中国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22
第二章  合同履行环节的风险防范226
第一节 韩国公司与浙江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26
第二节 上海公司与菲律宾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案229
第三节 上海公司与日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33
第四节 日本公司与中国公司跨境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纠纷仲裁案236
第五节 中国航空公司与泰国航空运输公司国际航空地面服务协议
履行纠纷仲裁案238
第三章  合同违约处理环节的风险防范242
第一节 韩国公司与山东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42
第二节 老挝公司与湖北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47
第三节 马来西亚公司与上海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250
第四节 中国食品公司与越南食品原料生产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纠纷仲裁案254
第五节 中国公司与英国公司货物买卖纠纷仲裁案257
第四章  合同其他风险的防范261
第一节 越南公司与中国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261
第二节 江苏公司与印尼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66
第三节 中国公司与韩国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268
第四节 福建公司与马来西亚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271
第五节 江苏公司与柬埔寨公司信用证纠纷案275
结  语280
附录:案例编类型分类表281
主要参考文献283



内容摘要

随着中国企业与RCEP其他成员国企业经贸交往的进一步深化,不可避免地会与其他成员国企业产生更多商事争议。国际商事纠纷常见的争议解决机制包括法院诉讼、商事仲裁和商事调解,不同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各具特色,选择适合商事交易具体情况的争议解决方式,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商事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本书从数据编、制度编、机构编、案例编四个方面,对RCEP成员国贸易概况、RCEP主要成员国贸易争议解决制度、RCEP区域内代表性国际仲裁中心、RCEP贸易企业风险防范分析进行了较为全面细致的编写,旨在为中国企业有效防范国际经贸风险、高效解决经贸争端提供指引,为对外经贸合作高质量稳步发展贡献力量。



主编推荐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启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名称,原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英文简称“SHIAC”)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988年批准,由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设立的仲裁机构。过去十年间,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创设世界首家国际航空仲裁院、建立中非联合仲裁和金砖国家间仲裁机制、首批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一站式”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获评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和《环球仲裁评论》年度“全球最受关注机构”和“机构创新大奖”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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