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强制视角下教育自由界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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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强制视角下教育自由界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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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霁鹏著

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3965762

出版时间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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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其他

定价48元

货号11209107

上书时间2024-07-21

哲仁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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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目录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教育自由的概念及价值  

第二节教育自由的思想脉络

第三节教育自由的意蕴内涵  

第二章权利观念下教育自由的界限  

第一节权利、自由与教育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教育与自由之间的冲突

第三节从教育强制到教育自由的策略  

第三章教育与强制视角下教育自由的合理性  

第一节教育自由的价值诉求与平等、正义

第二节教育自由与责任、秩序  

第三节教育自由的制度保障

第四章教育自由的限度  

第一节教育自由限度的特性

第二节教育自由限度的原则    

第三节强制教育与自由精神    

第五章  教育与强制视角下走向实践形态的教育自由

第一节教育自由走向实践形态的可能性

第二节教育自由走向实践形态的条件  

第三节教育白南走向实践形态的制度

 

......



内容摘要

    第一章概述

    在思考和探讨教育自由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教育自由之实现条件之前,我们有必要对下列问题做出预先的回答:“教育自由作为概念,它能够成立吗?如果能够成立,那么该如何来理解教育自由的意蕴?自由的概念决定着教育自由的概念,从不同的自由出发,则教育自由具有各自怎样的含义?是否能够拥有一种更为综合性的教育自由概念?从观念史的视角来看,教育自由作为概念,从其思想的萌发到正式概念的提出,其间经历了怎样的发展过程?

    第一节教育自由的概念及价值

    一、“教育自由作为概念

    在政治哲学中,我们可以看到诸多与自由相关的概念。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一书中,专题讨论“自由主义诸要素,将自由区分为公民自由、财政自由、人身自由、社会自由、经济自由、家庭自由、地方自由、种族自由、民族自由、国际自由、政治自由等。在霍布豪斯所阐述的各种自由中,独没有教育自由之说。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思想家阵营中不算大家,但是在一本对自由主义思想进行阐述并且讨论公民的诸自由问题时,只字未提及教育自由,固与论题有关,却也使得我们在使用教育自由这一概念时存几分隐忧:概念的这种使用是否具有合法性?往前溯源,霍布豪斯的同胞及前辈密尔著有《论自由》。在《论自由》中,密尔将自由区分为思想自由、讨论自由和行动自由。在这部有关自由的经典著述中,密尔论述了教育中的自由问题,但是也没有使用教育自由这样的概念。罗尔斯在其代表作《政治自由主义》和《正义论》中提出的与自由相关的概念,有结社自由、移居自由、职业选择自由、政治言论自由、良心自由、信仰自由等,也不见有教育自由。对于自洛克以来的自由主义理念的倡导者来说,教育自由的不被言及或者不被作为概念而提出,使得教育自由作为概念的成立成为一个需要辩护的问题。

    与未明确地运用“教育自由这个概念相对应,古典自由主义论者如密尔等,对自由在教育中的运用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在《论自由》一文中,密尔指出,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进行干预,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保护。但是这条教义只适用于能力已达成熟的人类。自由,作为一条原则来说,在人类还未达到能够借自由的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以前的任何状态中,是无所适用的。从这段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密尔对待自由的基本立场,即自由是以能力的成熟为条件的。密尔的论述在理智上对于我们的讨论至少提出了两个方面的挑战。第一,必须确立教育自由的适合性。第二,必须确立教育自由作为概念的合法性,即必须论证,教育自由作为概念,与政治自由、公民自由、人身自由等,具有同样的概念合法性,因而是能够成立的。尽管这两个问题是相互关联的,亦即教育自由作为概念的合法性离不开教育自由的适合性,但是我们在讨论中将把两者分开,并且在逻辑上使得合法性问题先于适合性问题。理由在于,概念是用来表达思想或主张的,因此在实际的思想或主张的表达中,必须先要确认概念的使用本身是合法的,由此才能够更好地借助这个概念来阐述想要表达的思想。

    的确,在已经发表过的有关探讨自由问题的政治哲学著述或教育哲学文献中,难以找到“教育自由这样确定的表达方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教育自由作为概念存在的不可能性之理由,也不意味着教育自由作为一种教育主张在理论上的不可辩护性和在实践中的不可行性。任何新概念的产生都有一个从提出到被认可再到成为某种基本用法的过程。社会在其发展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此前人们所未曾遇到过的新问题。对这些新的社会问题之思考与阐述,或者通过改造旧概念,赋予旧概念以新意义来作为研究者表达自我认识与看法的方式:或者是另辟蹊径,以一种前人所未曾使用过的概念来阐述研究者的认识、思想与观念。当已有的概念对新的问题不足以阐述清楚时,或者在表达上可能非常困难时,那么就只有选择换一种新的表达方式。这实际上是语言的能指与所指的关系之紧张的必然结果。自由与权利观念的兴起以及向教育领域的渗透,使得教育中的教育者与学生之间存在着特定的社会关系,特别是学生的权利观念的出现,使得教育者的强制的正当性与合理性,成为一个必须思考的问题。康德问题可以说是自由问题在教育中的完整表达。康德问题的提出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尽管近代以来的教育思想家没有使用教育自由这样的表达方式,但它并不表明教育中不存在自由与强制性紧张对立的问题,也不表明教育自由就可以成为教育哲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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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 概述、权利观念下教育自由的界限、教育与强制视角下教育自由的合理性、教育自由的限度、教育与强制视角下走向实践形态的教育自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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