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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佳佳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8175365
出版时间2021-1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0元
货号11469344
上书时间2024-12-17
第一章政府数据资产的概念和来源
第一节政府数据资产的概念
首先,我们先搞清楚“资产”是如何定义的。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第287号令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以此为依据制定了《企业会计制度》)第九条中对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高伟,2016)。
那么数据资产又是什么呢?国际上还没有统一数据资产的定义,不过相类似的信息资产概念却早已存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ISO/IEC27000:2014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概览和词汇》中将信息(Information)解释为组成企业、公司等社会性组织中业务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组织通过大量的统计和调查,最终将信息的搜集、储存工作归结于人脑、纸质以及电脑等;在生活中,信息传输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对话、网络、光缆等。可见,国际标准化组织把数据作为信息的一种形式置于信息资产的概念之下。而从企业财务意义上来讲,符合资产定义的资源满足“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时,确认为资产,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在这里,如果数据符合资产的定义,那么就可界定为资产;如果同时满足资产确认的条件,就应将数据列入资产负债表(曹磊、杨荣斌,2016)。
有学者认为,政府数据资产是由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建设、管理、使用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以及利用业务应用系统依法依规直接或间接采集、使用、产生、管理的,具有经济、社会等方面价值,权属明晰、可量化、可控制和可交换的非涉密政府数据(佚名,2017)。还有的学者认为,政府数据资产是以物理或电子的方式记录的数据资源,由政府拥有或者控制,能够为政府治理赢得合法性,并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唐莹、易昌良,2018)。
政府数据若作为资产,前提必须是权属明晰。但目前,国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政府数据的权属。但政府是政府数据的实际或逻辑上的控制者。从数据控制角度讲,未来,政府数据将成为一种无形资产由政府代全社会进行管理和运营,其增值运营,即可持续运营部分包括现在所进行的数据开放,以及未来的授权运营。
第二节政府数据资产的主要来源
政府数据资产是政府拥有或控制,能够给政府带来社会效益或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拥有或控制”是指政府内部信息系统采集、加工处理各种数据,也可能是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租赁购买等手段,从外部获取各种数据的使用权(余志兰、彭歆北,2017)。
从信息源上看,政府数据资产主要来源两处,一是政府部门内部系统,二是政府数据外部开放平台,即需从独立的系统化信息源上加以识别。从应用要求上看,政府数据资产则以创造数据价值为指导,通过对数据的有效组织,实现创造价值的最终应用目标,按需建立应用平台,甚至使数据实现由保值到增值的跨越(张会然,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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