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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延川,李情琳,王锐著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8181175
出版时间2023-02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80元
货号12222619
上书时间2024-12-17
2022年7月18日,被誉为“元宇宙商业之父”的马修·鲍尔(Matthew Ball)在美国《时代》杂志发表题为《元宇宙将改变世界》的封面文章,其中指出,元宇宙正在重塑人们的生活。全球数以亿计的游戏玩家在元宇宙里“遨游”。科技巨头、资本家和政府“争先恐后”涌入元宇宙赛道。2021年之后,元宇宙成为绝对的“热词”。关于元宇宙,学者的学术讨论、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可谓“层出不穷”,更不用说网络上的相关热议“如火如荼”。在当下,如果有人说自己不懂元宇宙,他肯定被视为一个“落伍者”。虽然元宇宙已经成为全世界热议的“焦点”,但元宇宙到底是什么,它对我们的未来意味着什么,目前并不清楚,尽管人们已经给出元宇宙的定义。譬如,有人认为元宇宙是实时呈现的3D虚拟和沉浸式体验的大规模和可互操作的网络,它可以由有效的无限数量的用户同步和持久地体验,体现个体的存在感,并且具有数据的连续性,这些连续性体现在身份、历史、权利、对象以及通信和支付等各个方面。但是,这个定义只是众多元宇宙定义中的一个,如果你找到并仔细阅读十个元宇宙的定义,你的脑海里就会呈现十个不同的元宇宙“形象”。在这种背景下,围绕元宇宙也出现了各种不同的说法。就价值评判角度而言,有人对元宇宙大唱赞歌,认为其是未来的互联网、最高级别的科技集成和人类的乌托邦,等等。有人却对元宇宙唱反调,认为其是一个“黑域” “精神毒药”和反社会行为的集散地,等等。针对元宇宙说法的各种“乱象”,选择一种更为理性的态度,还元宇宙以“本来面目”至为关键。
一、关于元宇宙的“想象”
世界上很多事物都是先有事实后才有对该事实的描述,元宇宙却不同,它纯粹来自人类的“想象”,事实却“残缺不全”,这种状况目前也没有实质性改变。众所周知,元宇宙起源于文学作品,后来它被各行各业的人认识,他们都向这个宏大叙事中加入自己的元素,使得元宇宙成为一个非常丰富的概念,同时也成为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既然元宇宙还停留在人们的“想象”之中,那么不同的人对元宇宙则有不同的解读。虽然小说家、哲学家、技术专家等都会对元宇宙有自己的“想象”,但为了让“想象”更贴近现实,我们这里引用元宇宙顶尖企业高级管理者的说法。马修·鲍尔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元宇宙的七大属性:第一,持续性(Be persistent);第二,同步性和实时性(Be synchronous and live);第三,对同时间使用的用户没有任何限制,并为每个用户提供个人的存在感(individual sense of “presence”);第四,完整运作的经济系统(Be a fully functioning economy);第五,沉浸式体验可让人们来回往返跨越并往返虚拟世界与物理世界;第六,虚实领域整合;第七,具有大量的创作内容与体验。元宇宙第一概念股Roblox的首席执行官大卫·巴斯祖奇(Dave Baszucki)认为,元宇宙至少包含以下元素:身份(identity)、朋友(friends)、沉浸感(immersion)、低摩擦/延迟(low friction)、多元(variety)、随地
(anywhere)、经济系统(economy)和文明(civility)。[1]美国游戏开发商 Beamable 创始人乔·拉多夫(Jon Radoff)则表示,元宇宙的构造需要七个层面: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人机交互(Human Interface)、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空间计算(Spatial Computing)、创作者经济(Creator Economy)、发现(Discovery)和体验(Experience)。虽然都来自元宇宙产业,但仔细比对三位企业家对元宇宙的认知后会发现,每个人的说法之间还是有较大的差异。从中也可以看出,未来的元宇宙会在内部架构和外在形象方面存在不同,这些不同的“子元宇宙”之间会构成竞争关系,这种竞争关系将促进元宇宙产业的不断
改善。
在另一篇文章中,马修·鲍尔详细阐释了元宇宙的可能“样貌”,[2]他的勾勒可以作为目前对元宇宙“想象”的集大成,这里有分享的必要。第一,硬件。理论上元宇宙不应有具体的硬件限制,任何设备都可兼容进入、互动或开发元宇宙的物理技术和设备的销售和支援。包括消费者硬件(如VR头戴式设备、手机和触觉手套)及其他用于操作或创建虚拟、或基于AR眼镜如相机、投影和跟踪系统与扫描感应配套,以数字形式最大化类比人们的现实生活。第二,网络。为支援顺畅的网络体验,元宇宙承载的资料量将大幅增加,由骨干网络供应、交换中心和其间路由服务以及消费者
管理数据的服务,提供持久、实时、高频宽、低延迟及可靠性和去中心化分散式的数据传输,而5G/6G和云端发展尤为关键。第三,算力。元宇宙的算力应支持物理运算、具像/成像、数据协调与资料同步、人工智能、投影、动态捕捉和翻译等多样化和高要求的功能。第四,虚拟平台。元宇宙标榜沉浸式数字体验以及3D模拟、环境的开发和运营,让使用者和企业在虚拟3D数字世界中探索、创造、社交参与各种体验真实感的活动。第五,互操作工具和标准。作为实际上的互操作性标准工具、协定、格式、服务和引擎,赋能元宇宙的创建、操作和持续改进,以支持虚拟形象和数字商品,在不同体验间无缝接轨移动转换。第六,支付。虚拟世界中支付方式需快速、便宜、灵活、安全和可拓展,数字支付流程、平台和经营的支持,包括法币入口(数字货币兑换形式)到纯数字货币与金融服务,区块链技术货币可程序设计性以优化支付流程与互通性。第七,元宇宙内容、服务和资产。作为元宇宙顶层使用者的应用,此三项与使用者数据和身份相关的数字资产(如虚拟商品和货币)的设计、创建、销售、存储、安全保护和管理将有新的突破,例如虚拟影院乃至沉浸式在线教育与学习将逐渐普及。第八,使用者行为。消费者和企业行为(包括支出和投资、时间和关注力、决策和能力)中可观察的变化,与元宇宙直接相关或以其他方式赋予或反映元宇宙的原则和理念。在这篇文章中,马修·鲍尔着重从技术和场景的角度刻画元宇宙,对于我们理解元宇宙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从马修·鲍尔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元宇宙是人类历史上最具“雄心壮志”的设计,它太广阔,也太复杂,以至于没有一家企业或几家企业可以运营元宇宙,元宇宙将是一个由许许多多不同参与者以分散方式运营的“具体化互联网
(embodied internet)”。
虽然专家们已经勾勒出元宇宙日渐清晰的“形象”,赋予其明显的特征和内容,但元宇宙的这些美好“想象”目前仍无法实现。制约元宇宙“落地”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为关键的原因是技术限制。譬如,算力就是一个重要的限制。英特尔高级副总裁拉贾·科杜里(Raja Koduri)指出,想要实现元宇宙,所需算力必须达到目前先进水平的1000倍以上,负载也需要达到可被数十亿人实时访问的水平。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拥有让元宇宙“落地”的算力,有专家说很快,也有专家说至少需要十几年。
二、“不断迫近”的元宇宙现实
虽然元宇宙还处于“想象”之中,但是,由于很多人的努力,元宇宙也在趋近于现实。由于元宇宙处于一直变化之中,其终极“形象”不可知,因此“发展中”的元宇宙概念应该得到重视。虽然对于元宇宙人们无法有完全的体验,但这种“部分”的体验也满足了人们的需求,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该种体验会愈加美好。
第一,元宇宙可以满足巨大的社会需求。用户是元宇宙的重要推动力量。元宇宙中最早的原住民是游戏玩家。他们借助于沉浸式体验,在游戏中获得心理和精神上的极大满足。后来,更多的用户加入元宇宙,他们的目的除了游戏之外,还有娱乐、教育、艺术、商业等。作为新的在线协作环境的典型范例,元宇宙激发了用户的创造力,促使用户从事数字性另类自我活动,并成为艺术家、作家
和各类创作者的创作源泉。自此,元宇宙成为人类集中互动的强大社交平台,聚集了全球数以千万计的用户,建构了巨大的经济系统,催生了复杂社会关系和虚拟社区的形成。
第二,资本纷纷抢占元宇宙高地。在国外,资本是推动元宇宙发展的主力。2021年,扎克伯格宣布将脸书(Facebook)改名为元宇宙(Meta),让世界为之震惊。紧接着,亚马逊、苹果、谷歌、微软、英伟达等科技巨头也不甘示弱,紧锣密鼓地准备着各自的“元宇宙”计划。各国资本“大鳄”也伺机而动,在其不断“出手”后元宇宙产业发展可谓“波澜壮阔”。全球知名咨询机构麦肯锡(McKinsey & Company)在一份报告中称,2022年已有超过1200亿美元的投资流向元宇宙;79%的活跃用户在元宇宙进行消费;25%的高管表示,预计未来5年公司收入超15%将来自元宇宙。在我国,企业也纷纷涌进元宇宙产业。据预测,我国元宇宙上下游产业目前产值超过400亿元左右,主要体现在游戏娱乐、VR和AR硬件等方面,未来五年,国内元宇宙市场至少突破2000亿元大关。
第三,政府在加紧布局,以期带动数字技术和产业发展。在我国,虽然元宇宙企业如“雨中春笋”一样茁壮成长,科技公司也在推进元宇宙概念和技术。但由于元宇宙是新生事物,因此,企业界还是比较谨慎。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的态度就非常关键。我国的中央部委和各级政府也关注到发展元宇宙所蕴含的巨大技术和经济机会,因此也成为元宇宙发展的重要“推手”。202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将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等视觉技术与银行场景深度融合,推动实体网点向多模态、沉浸式、交互型智慧网点升级。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表示要创新发展“云生活”服务,深化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的融合,拓展社交、购物、娱乐、展览等领域的应用。2022年10月28日,工信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牵头、联合工业元宇宙领域的社会团体及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共同发起成立工业元宇宙协同发展组织,并发布了《工业元宇宙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计划提出3年实现“三个100”的目标,着力推动工业元宇宙的技术储备、标准研制、应用培育和生态构建全方位健康发展。目前国内有17个直辖市和省份出台了28项政策明确支持元宇宙产业的发展。2022年6月底,《上海市培育“元宇宙”新赛道行动方案(2022—2025年)》发布。20个市级行政单位及有关部门出台了明确支持元宇宙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或政策,总数达35项。其中,
7个城市已规划元宇宙产业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央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之所以如此重视元宇宙,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通过元宇宙可以促进相关技术的发展,二是发展元宇宙也会带来丰厚的经济
效益。
由于技术限制,我们目前尚未看到完整的元宇宙;由于元宇宙的不断发展,我们在未来可能仍然无法看到完整的元宇宙。因此,阶段性地理解元宇宙,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捕捉元宇宙的特点和内容,是现实主义思路,也是正确理解元宇宙的必由之路。
三、对元宇宙的系统理解
国内外关于元宇宙的著作主要分为几类:一是讲解元宇宙技术。这类著作的读者主要是元宇宙技术开发和维护人员、元宇宙监管机构的技术工作人员以及致力于研究元宇宙技术的科研人员和学生。二是展示元宇宙经济和场景。这类著作的读者主要是想了解元宇宙产业现状和发展的普通读者以及对元宇宙经济感兴趣的企业家。三是开创元宇宙哲学。这类著作的主要内容是对元宇宙这种新型虚拟世界进行研究和反思,通过对其中人的考察,进而引申到对人类地位和命运的思考。上述著作都是在单向度意义上理解元宇宙,有其借鉴意义。本书从技术、场景和治理三个维度全面展示元宇宙的面貌,而且这三个维度之间又存在有机联系,以期给读者一个关于元宇宙的整体印象。
总体上而言,元宇宙是一个综合性系统,从中可以提炼出三方面的内容:技术、场景和治理。元宇宙依靠技术推动,这些技术构成元宇宙的底层支撑。元宇宙的应用场景需要元宇宙技术的支撑,不同的应用场景对不同种类技术的依赖程度各不相同。探讨元宇宙的应用场景有利于上述技术的可视化呈现,以便于读者进一步窥探元宇宙的“真相”。元宇宙的应用场景又是元宇宙治理对象,正是元宇宙场景中人、物和行为之间的互动产生了所谓的人与人的关系,社会关系本身存在纷争和风险,这些都需要伦理和法律的治理,以保证元宇宙的秩序和正义。
元宇宙需要各种数字技术的支撑,这里面有三层含义:第一,元宇宙需要更新现有技术。就像书中所讲,“元宇宙既有纯粹的数字空间、虚拟空间,也有虚实结合,将数字空间与现实空间深度融合,从而造就一种全新的、身临其境的数字生活。这对人工智能的芯片和算法、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都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技术更新必定会带动科研发展。第二,元宇宙需要尽可能多的数字技术,或者说需要一个数字技术集,这给数字技术发展带来机遇。第三,元宇宙需要的多种数字技术不应该相互独立,它们应该结合在一起发挥作用,而技术之间的结合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属于一种新技术。正因为元宇宙对各种数字技术的需求,使得元宇宙的“诞生”过程也必将是人类历史上最重大的技术革命之一。在这样的历史机遇面前,没有哪个国家和科技企业愿意放弃,这也就是许多政府发布元宇宙战略、企业布局元宇宙的原因。
除了技术上的革命之外,元宇宙还会带动数字经济的巨大发展。数字经济是现在以及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目前的数字经济由于缺乏数字化场景表现得还不够充分。元宇宙作为纯粹的数字化场景是数字经济的“助推器”和更深层次数字经济的“孵化器”。在元宇宙中,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人、数字资产、数字交互行为等的交融,会促成一个全新的数字市场。这个数字市场超越国家界限,是一个真正的全球市场。元宇宙这个数字市场运行稳定后还会反过来影响甚至重塑物理世界的实体产业,让相关实体产业的内容和模式呈现新的形态。
元宇宙不仅仅是技术集成、数字市场,它还是一种社会形态。关于元宇宙,早期的观点是,元宇宙将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并存的“平行宇宙(parallel universe)”,现实世界中有某一个人,元宇宙中有该人的化身,这样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元宇宙是一个与物理世界平行的虚拟世界这种愿景不断发展,产生了一个新观点:元宇宙将跨越物理和虚拟世界。虚拟世界和物理世界不再仅仅是平行关系,而且具有交叉和融合关系,所以,未来我们将面临多重世界,即物理世界、虚拟世界和交融世界。复杂的社会关系给社会治理带来深层次的挑战,因为我们目前的法律或者伦理规范针对的是物理世界中人与人的关系。而虚拟世界需要什么样的治理规则,虚拟世界和物理世界之间的交融部分需要什么样的治理规则,这一切都需要摸索。譬如,虚拟房地产已经成为一种非正规金融工具,个人和公司花费巨资在虚拟世界拥有一处“房产”,此时会引发许多问题:物理世界的土地法规能否适用于虚拟世界的房产关系?如果有人“闯入”虚拟世界的私人“房产”之中,能否适用物理世界的法律驱赶他?购买“房产”的人如何证明自己的所有权?虚拟“房产”能否申请抵押贷款?这都是摆在人们面前的现实问题。
未来的元宇宙,很有可能出现黑暗交易市场,各方在其中交易毒品、武器和商谈所谓的“受雇谋杀”。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防止这种犯罪情况发生呢?有人说最好有一个全球监管机构来实施监管,但这个想法很难实行。无论如何,监管机构显然已经行动了起来,正在密切关注元宇宙的发展。譬如,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相关监管文件中,2022年上半年,“元宇宙”一词出现1100多次,2021年被提及260次,而此前的20年中,这一概念只出现过十几次。
四、本书的基本观点
第一,从技术上而言元宇宙可以分为四个层次。本书从系统论的角度厘清元宇宙的结构,即从技术层面将元宇宙分为感知层、网络层、数据智能层和应用层,并展示各层的技术支持以及各层的关系,该种技术划分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在感知层上,元宇宙通过人机交互技术实现对物质性质、环境状态、行为模式等参数信息进行捕获并为人们提供沉浸式体验。在网络层上,感知层的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元宇宙中,供数据智能层使用。在数据智能层上,元宇宙利用人工智能和智能控制技术从海量数据中挖掘有价值的规律、结论,从而为应用层提供有效数据支撑和相关技术支撑。应用层利用经过数据智能层处理的数据,为用户提供丰富的元宇宙服务。
第二,针对元宇宙应该采取一种中立态度。国内外元宇宙著作在思想宣扬方面主要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元宇宙是未来社会的希望,人们借助于元宇宙可以从事在现实生活中不能从事的活动,这种“超越”思想是从元宇宙可能释放出来的红利出发,过分宣传元宇宙的“善”,并以此主张大力发展元宇宙,造福人类;另一派认为元宇宙是未来社会的“陷阱”,元宇宙就像“毒品”一样让人们上瘾,越来越多的人堕入虚拟世界,以虚拟世界为真实世界,结果导致人们的沉沦,这种“堕落”思想是从元宇宙给人们带来的消极影响出发,过分宣传元宇宙的“恶”。本书采取中立立场,认为元宇宙会带动未来经济发展,弥补真实世界的不足,应该大力发展,但同时也应该认识到所有的技术都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利好的同时也必然会产生消极影响。我们要做的就是尽早消除元宇宙的“科林格里奇效应”,通过研判和模拟元宇宙的各种风险,让治理措施跟进,降低元宇宙的风险。
第三,元宇宙需要系统的治理机制。人们营造元宇宙,这是物理世界带给虚拟世界的影响,虚拟世界的发展又会不断影响物理世界,二者的互动和渗透最终会产生一种融合虚拟世界和物理世界的新社会形态。这种社会形态是人类历史上首次出现的社会形态,它是一种技术支撑的社会形态,随着技术的变化而变化,永远处于不断发展当中。它是一种渗透性极强的社会形态,会给社交、艺术、教育和金融等行业赋能,引领行业不断升级。它是一种革命性的社会形态,需要新的伦理和法律规则跟进,需要新的治理机制。元宇宙的风险是治理的主要动因,其主要表现为技术带来的风险,即元宇宙内权力行使带来的风险以及虚拟世界和物理世界互动带来的风险。治理是一个综合性问题,首先需要认清元宇宙治理的目标,即信任、公平和安全。元宇宙的治理可以从伦理和法律层面展开。为了实现元宇宙的善治,需要从塑造职业伦理、开设共同体论坛、促进国际性监管和加强数字素养四个方面构建利害相关人共同体,让更多的主体介入元宇宙的治理,实现元宇宙的共治,共治才能
善治。
虽然元宇宙还处于人们的“想象”之中,针对元宇宙的结构和内容等也存在很大的争议,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元宇宙很重要,谁掌握了元宇宙,谁就会占据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主导权。元宇宙虽然还未到来,但它的图景越来越清晰,只要技术和资金到位,它会很快从“想象”变成现实。元宇宙的“落地”肯定会带来各种风险,需要立即启动治理系统。虽然元宇宙治理系统仍然处于针对“想象”的模拟状态,但随着元宇宙的“呼之欲出”,元宇宙的治理规则的出台也具有迫切性。因此,我们目前从关注元宇宙的技术和场景出发,引出未来元宇宙的治理方面的讨论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足,应该大力发展,但同时也应该认识到所有的技术都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利好的同时也必然会产生消极影响。我们要做的就是尽早消除元宇宙的“科林格里奇效应”,通过研判和模拟元宇宙的各种风险,让治理措施跟进,降低元宇宙的风险。
第三,元宇宙需要系统的治理机制。人们营造元宇宙,这是物理世界带给虚拟世界的影响,虚拟世界的发展又会不断影响物理世界,二者的互动和渗透最终会产生一种融合虚拟世界和物理世界的新社会形态。这种社会形态是人类历史上首次出现的社会形态,它是一种技术支撑的社会形态,随着技术的变化而变化,永远处于不断发展当中。它是一种渗透性极强的社会形态,会给社交、艺术、教育和金融等行业赋能,引领行业不断升级。它是一种革命性的社会形态,需要新的伦理和法律规则跟进,需要新的治理机制。元宇宙的风险是治理的主要动因,其主要表现为技术带来的风险,即元宇宙内权力行使带来的风险以及虚拟世界和物理世界互动带来的风险。治理是一个综合性问题,首先需要认清元宇宙治理的目标,即信任、公平和安全。元宇宙的治理可以从伦理和法律层面展开。为了实现元宇宙的善治,需要从塑造职业伦理、开设共同体论坛、促进国际性监管和加强数字素养四个方面构建利害相关人共同体,让更多的主体介入元宇宙的治理,实现元宇宙的共治,共治才能
善治。
虽然元宇宙还处于人们的“想象”之中,针对元宇宙的结构和内容等也存在很大的争议,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元宇宙很重要,谁掌握了元宇宙,谁就会占据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主导权。元宇宙虽然还未到来,但它的图景越来越清晰,只要技术和资金到位,它会很快从“想象”变成现实。元宇宙的“落地”肯定会带来各种风险,需要立即启动治理系统。虽然元宇宙治理系统仍然处于针对“想象”的模拟状态,但随着元宇宙的“呼之欲出”,元宇宙的治理规则的出台也具有迫切性。因此,我们目前从关注元宇宙的技术和场景出发,引出未来元宇宙的治理方面的讨论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基于相互关联的技术、场景和治理系统的存在,元宇宙从纯粹的“虚拟世界”转变为自足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系统。感知层、网络层、数据智能层和应用层构成元宇宙的底层技术,其承载并结合社交、娱乐、创作、文化、教育、金融等应用场景,形成虚拟世界中的经济现实,但该底层技术和经济现实会引发技术风险、权力风险和虚拟世界与物理世界的交互风险,对此需要依伦理和法律进路展开治理,并适时构建元宇宙利害关系人共同体,以实现元宇宙的“善治”。
王延川,法学博士。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省法学会互联网法律与治理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学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陕西省公民科学素质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西北工业大学智能科技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和首席专家,工信部智能科技风险法律防控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研究会青年人才,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特聘研究员。西北工业大学陕西省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研究员。
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和数字法治。出版著作10余部,发表论文60余篇。获得各类科研与教学奖15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省部级项目5项,主持其他各类科研和教学项目12项,参与科研项目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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