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研究:基于多元共治视角978751366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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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波,李红枫,王逍静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ISBN9787513669030
出版时间2021-06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88元
货号11660683
上书时间2024-12-16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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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杜波,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学、劳动法学。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项、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基础研究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发表经济法学、劳动法学方向学术论文63篇,其中在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主编教材3部。李红枫,法学博士,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法律谈判研究会常务理事。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国务院国资委软课题等纵向课题8项,主持航天科工集团、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横向课题4项。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2部。王逍静,河南开封人,华北电力大学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目录
第一章基本理论:多元主体的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第一节多元主体对食品的认识一、消费者对食品的认识二、生产经营者对食品的认识三、法律语境下的食品四、对与食品相关概念的理解第二节多元主体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一、关于食品安全的界定二、多元主体对食品安全的理解第三节食品安全风险及其治理一、对食品安全风险的再认识二、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第四节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一、政府监管的经济法学基础二、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界定第五节“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享有”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二、食品安全风险社会共治第六节多元共治的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一、多元共治的食品安全风险监管概述二、多元共治的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研究范围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多元主体第一节经济法主体理论一、经济法主体的概念二、经济法主体的“二元结构”说与“三元结构”说三、识别主体的依据第二节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主体一、确定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主体的依据二、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主体与食品安全风险社会共治主体三、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第三节食品安全风险协作治理多元主体与多中心治理主体一、食品安全风险协作治理主体二、日本食品安全风险监管多中心治理模式第四节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管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一、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主体与共治主体的关系二、识别多元主体协作的规则第三章监管依据: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法律与政策、原则第一节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法律与政策一、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二、食品安全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第二节多元共治食品安全风险监管原则一、综合原则二、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一致的原则三、“以人为本”的原则四、体现“共赢”思维的原则五、符合客观规律的原则六、“审慎监管”的原则第四章监管手段:“惩罚”与“引导”第一节经济法责任一、经济法责任及其具体形态二、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第二节“软法”——“引导性”监管手段一、“软法”的概念及特点二、“软法”在多元共治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中的作用三、从对“知假买假”行为的认定看法院判决的引导作用第五章公众参与:多元主体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第一节多元主体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管概述一、参与的主体二、参与的范围三、参与的方式四、参与的依据第二节食品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一、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二、有奖举报制度第三节食品生产者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一、食品召回制度二、食品召回制度的功能三、通过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动召回实现对消费者的保护四、鼓励生产者主动召回的配套制度第四节行业协会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一、行业协会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依据二、行业协会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实践第五节政府以参与者身份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一、食品召回责任保险的内涵二、食品召回责任保险的功能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参与,促进食品召回责任保险作用的发挥第六章社会共治:多元共治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缝隙弥补第一节多元主体采用多种方法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一、多元主体共治食品安全风险的必要性二、多元主体共治食品安全风险的可行性第二节多元共治下的食品安全教育一、食品安全教育的内涵二、社会共治与食品安全教育三、国外的食品安全教育经验四、多元共治下食品安全教育制度的完善第三节多元共治下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一、责任保险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二、推行多元共治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必要性三、推行多元共治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可行性四、政府推行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理由五、构建多元共治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建议第四节多元共治下的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一、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的法律框架二、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三、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主体与食品安全风险共治主体四、多元共治下的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的原则参考文献重要术语索引
内容摘要
第一节多元主体对食品的认识
食物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物质,而通常意义上的食品是人类维持生命活动、增强体质、保证成长发育所不可缺少的物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食物的解释为“可供食用的物质(多指自然生长的)”。
“民以食为天”,人们在生活中不能没有食物。供人们食用或饮用是食品最主要的特征。《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食品的解释是“用于出售的经过加工制作的食物”。不难看出,“食物”与“食品”是有差别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不大注意“食物”与“食品”的区别,经常将两个词语混用,不会为到超市购买“食品”还是采买“食物”而绞尽脑汁。基于此,本书不对“食物”与“食品”进行严格区分。
一、消费者对食品的认识
对于食品,消费者更关心的可能是“可供食用的物质”的营养和安全。食品是满足人类繁衍、社会发展需要的产品。食品中所含营养成分的消化吸收率和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的作用是判断食品营养价值的重要指标。人们食用或者饮用各种食品是为了摄取各种营养物质,以满足自身的生理需要。因此,食品应具有营养价值。食品中所含营养成分只有被人体吸收了,才能起到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的作用。当然,食品中所含营养物质能否转化为人体所需的物质,还取决于食品中各种营养成分能否被人体吸收。世界卫生组织对影响人类健康因素的评估结果表明,膳食因素(13%)对健康的作用仅次于遗传因素(15%),而大于医疗因素(8%)。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食品的营养价值。在市场上,有保健食品出售,但不能将保健食品等同于食品。国外有关学者从结构、功能、作用机理、生物利用率、安全性评价等方面对食品营养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在我国,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饮食结构的改变,食品营养问题也有了不同的表现,由过去的营养不良向营养过剩和营养不均衡方向发展,营养不再表现为特定人群的特定问题。①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就《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落实情况,分别到黑龙江、吉林、山东、安徽四省进行了抽样调查,有三种情况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一是慢性疾病趋重化。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患病率呈加速增长态势。1958—1959年上述四省高血压患病率为5.11%,1979-1980年为7.73%,1991年为13.58%,2002年为18.8%。2013年,黑龙江省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该省高血压患病率已达29.2%。②众所周知,慢性病是影响健康、导致过早死亡的主要原因。
世界银行的调查报告表明,中国每年死亡人数中80%是由慢性病所致。按现在慢性病的发展趋势预测,到2030年,中国40岁以上患慢性病人数将增加2~3倍,其中患糖尿病人数将增加4倍。二是营养性疾病趋……
精彩内容
食品安全问题是全世界共同面对的复杂问题。如何运用相关理论有效指导中国食品安全风险的防控,正确引导政府与社会力量有效互动,提升社会力量的参与度,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规范生产经营者的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的秩序等问题是多元共治视域下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研究的主要内容。本书从监管依据、监管手段、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四个方面,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是作者基于经济法学理论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思考。希望本书能为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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