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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翟红锦,翟乐天
出版社中国书籍出版社
ISBN9787506876094
出版时间2020-08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82元
货号11022249
上书时间2024-12-13
第一章 西洋美声唱法的界定
在声乐演唱中,“唱法”是不容置疑的存在。各种唱法的异同不仅在呼吸、发声、共鸣以及语言等艺术处理上展示了歌唱效果的音色表现,而且十分鲜明地展现了歌唱风格的艺术特色,在风格各异的唱法实践中不断积累了各自的审美特征。对唱法的分析,首先要了解各种唱法的共性特征,然后再分清各种唱法具体的特征。本章将对西洋美声唱法的相关理论展开论述。
第一节关于唱法
一、唱法的定义
关于唱法的定义,张前认为,唱法“顾名思义,它指的是歌唱方法”。同时,他指出唱法“并不仅仅是基本的发声法”.还包括:
1.音色的不同:
2.歌唱方法,包括咬字、行腔的不同以及对字腔关系的不同处理;
3.演唱风格,包括演唱风格的总体特征的不同,以及服饰、舞台动作等外部形象的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唱法”不仅仅是形式,除了以上一些显在的内容,“唱法”里面还积淀着社会历史和政治文化的内容。
二、唱法的特征
(一)语言性
余笃刚认为,“除无词的声乐作品外,其他体裁的声乐作品本身都是语言和音乐的有机结合。诗的语言形象为音乐创作提供了艺术构思的基础。诗的内容、形式、韵律、节奏对音乐的表现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唱法的语言性特征是由声乐艺术的构成形式决定的。
语言既是声乐作品创作的基础,同时也是声乐教学与演唱的基础。它是声乐艺术的灵魂和核心。语言与音乐之间结合得越完美和谐,声乐艺术表现力也就越强。
对于语言与音乐的关系,前人曾提出如下观点。
1.“把歌唱的一行歌词朗诵两三遍——就像在舞台演出一样——再把它唱出来。”(威廉·文纳)
2.“歌唱是什么?它首先是说话在音域上的扩展和力量的增强。”(斯拉特)
3.“当你从说话过渡到唱歌时,不要觉得发生了什么变化。音乐并非凌驾于说话之上,而是渗透在它们之中。”(柏斯托)
由以上论断,我们不由得不对古人在这一问题上能有如此高妙的见解而感佩不已。这也充分证明,那种认为语言依附于音乐,或者声音为主语言次之的观点都是片面不可取的。
以美声艺术在中国的传播为例,“汉语美声唱法是向西方歌剧和艺术歌曲唱法直接学习的结果。人们意识到今天的汉文化已经接受了美声唱法,也意识到在接受美声唱法的同时汉化现象已经发生……如果认真分析数十年来遍及中国歌坛那些深受群众欢迎的汉语美声歌唱艺术家,他们的汉语歌唱已经同传统美声唱法有异有同了。
客观地说,美声艺术之所以多年来不能真正融入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原因在于美声艺术与汉语语言本身特质之间有着隔膜。汉语语言音色与人文创造的丰富性,需要我们在借鉴与消化美声的技术规范的同时予以创造性转化.这应该是美声艺术在中国的未来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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