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 ★在《证据法哲学》中,何福来教授探讨了普通法系证据法的正当性。他尝试从事实认定者的角度, 即对在具体案件中作出的裁决负有道德责任之人的角度,来理解证据规则的正当理由。这是一部渊博、深入和引人深思的作品,很好地带领读者认识了证据法的理论基础。何教授的论证中很有分量的一点是,公正问题必须被置于首要位置,要优先于社会政策发挥作用。如果违背了这一点,刑事司法制度就难以通过道德正当性的检验。 ——Andrew C.Stumer,University of Oxford Magdalen College January 2008,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Evidence 6(1)
★《证据法哲学》是近些年来出现的第三本检视证据法之哲学基础的著作——另外两本分别是阿列 克斯·斯坦的《证据法的根基》(Foundations of Evidence Law)和拉里·劳丹的《真相、错误与刑事法》(Truth,Error and Criminal law)。何教授的著作很好地丰富了该领域的文献,因为他是从一个极为不同的角度予以阐述和辩护,即事实认定者的内部立场。……他的著作非常重要,值得被证据法学者以及其他对法律事实认定之道德原则和认识论感兴趣的人们深入研读。他所阐释的内部立场是一个重要的考虑方向,我们在分析事实认定者履行其职责过程中需遵循的那些规则时,必须注意到这个考虑方向。 ——William E.O'Brian,Warwick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December 2008,Modern Law Review 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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