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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林峰,李纯斌
出版社湘潭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ISBN9787568705004
出版时间2020-11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58元
货号11613033
上书时间2024-12-03
第一章村民自治概述
第一节村民自治的概念
第二节村民自治的起源与发展
第三节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
第四节村民自治的法律保障
第二章城镇化发展概述
第一节城市化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中国的城镇化发展历程
第三章传统城镇化中的村民自治
第一节传统城镇化进程中中国农村面临的变化
第二节传统城镇化对村民自治的影响
第三节传统城镇化进程中村民自治完善路径
第四章新型城镇化中的村民自治
第一节新型城镇化对农村的影响
第二节新型城镇化对村民自治的影响
第三节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完善村民自治的思路
第四节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湖南省贫困地区村民自治发展现状
第五章城镇化进程中各项政策对村民自治的影响
第一节农业税取消对村民自治的影响
第二节 并村对村民自治的影响
第三节大学生村官制度对村民自治的影响
第六章 村民自治发展的展望
第一节乡镇自治
第二节乡村管理公司化
第三节农村社区自治
后记
第一章 村民自治概述
第一节村民自治的概念
村民自治的概念是村民自治理论的基础,任何与村民自治相关的问题的研究,都无法绕开对村民自治这一概念内涵的揭示,都必须以科学阐述和准确把握村民自治的含义、性质和原则为前提。村民自治产生以来,对村民自治概念的研究也一直是学界的焦点,学界对其定义的表述大致可归结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从自治角度定义。徐勇认为: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人民群众自治,即村民通过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自治的主体是村民,村民享有自主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民主权利;(2)自治的地域范围是村,这是农村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单位。(3)自治的目的是使广大农村居民在本村范围内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有效地将社会主义民主落实到最基层,保证国家对社会的有效治理;王仲田、詹付成[2认为:村民自治就是依靠农民,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新型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第二类,从民主角度定义。一般认为:“村民自治是指村民依法自主、自觉地参与、决定与本村利益有关的属于本村内部的事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目的。”[3]
第三类,从多角度定义。很多学者认为,村民自治应是个多角度、多维度,多层次的综合概念。何泽中“认为:村民自治应该是“一种理念性概念、一种基层制度概念、一种治理模式概念、一种活动方式概念。”
综观以往学者对村民自治的理解和认识,并结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观点,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民政部有关司认为,村民自治“是指在农村基层由群众按照法律规定设立村委会,自己管理自己的基层事务,它是我国解决基层直接民主的一项基本政策,它是一项基层民主制度”[5]。民政部基层建设司这样定义,“我国的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在基层社会生活中,依法行使自治权,实行自己的事自我管理的一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6]。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治司认为:“村民自治的含义,就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治的方式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自治的主体是广大村民,而不是只占村民少数的村民委员会”[]。我们认为,宪法和法律是村民自治的条件;村民是村民自治的主体;基层政权和党组织是村民自治的补充;自治理念是村民自治的关键;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手段;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是村民自治的目标。因此,村民自治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村民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在基层政权指导与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来管理农村的公共事物,并监督村民委员会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最终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目的的一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第二节村民自治的起源与发展
村民自治的产生和发展,是中国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考察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应以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为特征,以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历程为线索。概括说来,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村民自治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村民自治的萌芽和产生阶段、村民自治的兴盛和普及阶段、村民自治的成熟和实施阶段,以及村民自治的制度化阶段。四个阶段的发展进程,相互衔接,相互交错,循序渐进,整体推动,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和联动体系。
……
本书共六章,内容包括:村民自治概述、城镇化发展概述、传统城镇化中的村民自治、新型城镇化中的村民自治、城镇化进程中各项政策对村民自治的影响、村民自治发展的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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