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外国法制史978756203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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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勤华,李婧编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36050
出版时间2009-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3元
货号6580615
上书时间2024-11-29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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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何勤华,男,1955年3月生,上海市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著有《中国法学史》、《西方法学史》等作品,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飞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七十余篇。1999年荣获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2009年荣获“重量教学名师”。
目录
第一章 楔形文字法
第一节 楔形文字法概述
第二节 汉谟拉比法典
第三节 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点和历史地位
第二章 古印度法
第一节 古代印度法概述
第二节 古代印度法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古代印度法的基本特点和历史地位
第三章 古希腊法
第一节 古希腊法概述
第二节 雅典法
第三节 古希腊法与古东方法的关系
第四章 罗马法
第一节 罗马法的形成及其特点
第二节 罗马私法的体系及其基本内容
第三节 罗马法的复兴及其对后世立法的影响
第五章 日耳曼法
第一节 日耳曼法概述
第二节 日耳曼法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日耳曼法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第六章 教会法
第一节 教会法概述
第二节 教会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教会法的基本特征及其影响
第七章 伊斯兰法
第一节 伊斯兰法概述
第二节 伊斯兰法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伊斯兰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第八章 英国法
第一节 英国法的起源与发展
第二节 英国法的渊源
第三节 宪法
第四节 行政法
第五节 民商法
第六节 侵权行为法
第七节 刑法
第八节 诉讼法
第九节 英国法的历史地位
第九章 美国法
第一节 美国法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节 宪法
第三节 行政法
第四节 民商法
第五节 经济与社会立法
第六节 刑法
第七节 司法制度
第八节 美国法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第十章 法国法
……
第十一章 德国法
第十二章 日本法
内容摘要
法国大革命时期,经济立法的主要内容是废除封建制度。1789年的"八月法令"宣布废除与人身依附有关的捐税和教会什一税。1793年雅各宾时期的经济立法较为活跃:废除了封建的土地制度及相关的封建义务与封建特权;实行限价政策,严囤积垄断,如法令对主要商品实行优选限价,打击了投机活动,维护了市场秩序。拿破仑时期,实施了严格的保护关税政策,对生产企业实行国家订货和津贴,并采取奖励竞争和授予发明的措施,相继设立法兰西银行、工商部,实现国家对工商业的控制和指导。
19世纪上半叶,在税收方面,法国制定了"关税法",对税率采用了浮动标准,即当靠前市场价格下跌时,关税率自动提高,由此保护了靠前工农业的发展。1860年,税收政策开始由重商主义向自由贸易主义转变。1860年,法国与英国签订了自由贸易条例,允许英国商品进入法国,税率随着时间而逐渐递减,法国商品免税进入英国。此后,法国对其他国家也采取类似的政策。法国促进经济活跃的立法还有:1842年的"基佐法令",赋予私人公司铁路的组织经营权,以刺激铁路并带动经济的发展;1863年颁布了有限公司法,放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促使全国性大公司的形成。巴黎公社时期,也采取了一些经济立法,但因公社的失败而未发挥大的作用。
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国家对经济生活干预的加强,法国经济法获得了少见的发展,制定了许多用以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法令、规章和条例,使得法国经济法得以形成。
1947年至1980年期间,法国共实施了7个经济计划,并都有一套法律作为其实施经济计划的依据,这些法律构成了法国公共经济法。这些法律表明以计划调节、指导经济是当代法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特征。作为西欧优选的农业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及有关的法令促进农业发展。1955年法国颁布了《农业法典》,1962年颁布了《农业指导法》,1964年又颁布了《农业指导法》的补充法令,1967年颁布了《农业合作社调整法》。
1982年,法国政府对经济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采取紧缩措施,反对通货膨胀,在强调国家干预的同时,更加重视私营企业的作用。1982年6月15日的《计划改革法》提出了与上述政策相配套的措施,即经济工作实行"民主化"、"分权化"和"合同化",以计划合同为重要手段,以推动现代经济的发展。这些法典的特征是公法与私法相结合,其调整的对象是各种新型的经济法律关系,在内容与表现形式上,逻辑性、系统性不强。但正是这些非传统意义上的完整法……
主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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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
外国法制史(Foreign Legal History)是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研究除中国以外的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以及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的一门科学。作为一门学科和一门课程,它主要描述外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以及阐发-9此相关的各种问题,以帮助大学研究生和本科学生了解法的起源、发展、演变的基本线索,加深认识推动法律发展之社会历史背景,以及把握这种发展演变的规律。
具体言之,外国法制史的对象和范围为:
第一,历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如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表现形式,即立法的历史。
第二,上述历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的实施以及司法机关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即执法、司法的历史。
第三,历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对社会经济、政治、宗教、文化和意识形态发展所起的作用,即法的作用的历史。
第四,历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是如何兴衰存亡、发展演变的,即法的发展演变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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