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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与税务会计9787302529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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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桂玲 胡妙 焦育超 张旭光 辛宇 张南 寻子员 韩汶佳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2529491

出版时间2018-05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8元

货号9572455

上书时间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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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税法与税务会计》教材根据至2019年国家最新的税收法律制度修订编著而成。内容新,实践性强。适合高校财会、经济类专业师生使用,也可作为各级政府财政、税务以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员学习税法的参考资料。

作者简介
王桂玲,2004年7月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取得财政学专业(税收方向)硕士学位,就职于山东管理学院,自2004年以来,一直从事财政税收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先后承担了《税法》、《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收学》、《靠前税收》、《财政学》、《经济学前沿》等多门课程的授课任务,先后发表了税务领域的研究论文20余篇。主持申报了省级教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市厅级项目若干项;主持申报的《企业纳税实务》、《税务会计》两门课程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获批省级精品课程;带领学生参加了教育部百校百题税务大赛和福斯特杯税务技能操作大赛,均取得了优异成绩。

目录
第一章税法与税务会计基本原理1
第一节税收概述1
第二节税法概述7
第三节税法要素10
第四节我国税法体系13
第五节税务会计总论17
第二章增值税法及其会计核算26
第一节增值税的概念与特点26
第二节增值税的基本内容29
第三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9
第四节进口货物征税49
第五节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52
第六节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及管理57
第七节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60
第八节增值税的会计核算62
第三章消费税法及其会计核算82
第一节消费税的概念及特点82
第二节消费税的基本内容84
第三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89
第四节消费税的申报与缴纳99
第五节消费税会计核算101
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烟叶税104
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104
第二节烟叶税108
第三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有关规定109
第五章关税法111
第一节关税的概念及特点111
第二节关税的基本内容113
第三节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15
第四节关税申报与缴纳120
第五节关税的会计核算122
第六节船舶吨税124
第六章资源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127
第一节资源税127
第二节城镇土地使用税139
第三节耕地占用税144
第七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148
第一节房产税148
第二节契税154
第三节土地增值税158
第八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169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169
第二节车船税175
第三节印花税181
第九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会计核算191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与特点191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192
第三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98
第四节资产的税务处理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209
第五节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216
第六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申报与缴纳217
第七节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223
第十章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会计核算227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与特点227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内容228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38
第五节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252
第六节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256
参考文献259

内容摘要
    第一章

     税法与税务会计基本原理【教学目标】

     ? 了解税收的形式特征

     ? 熟悉税收的定义

     ? 掌握税制的构成要素

     ? 掌握税务会计的原则、会计要素及与财务会计的异同

     【本章重点】

     ? 税收的概念与特点

     ? 税收制度构成要素相关概念的理解

     【本章难点】

     ? 税收的分类第一节税 收 概 述〖*4/5〗一、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2〗(一) 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一个古老的经济范畴。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看,税收是与国家有本质联系的一个分配范畴。它是随着国家的形成而产生的。概括地说,税收的产生取决于两个相互影响的前提条件: 一是经济条件,即私有制的存在;二是社会条件,即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历史上,私有制先于国家形成,但对于税收而言,必须同时存在这两个前提条件。可以说,税收是私有财产制度和国家政权相结合的产物。

     (二) 税收的发展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税收也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不错的发展过程。从税收的法制程度、税制结构、征纳形式等几个方面,能够较充分地反映税收的发展情况。1. 税收法制程度的发展变化

     税收法制程度的发展变化,体现在行使征税权力的程序演变方面,以此为标准,税收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时期。

     (1) 自由纳贡时期。在奴隶时期,国家的赋税主要来自诸侯、藩属自由贡献的物品和劳力。从税收的法制观点看,这种以国家征税权和纳贡者自由纳贡相结合的方式所取得的税收,只是一种没有统一标准的自愿捐赠,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税收,只是税收的雏形阶段。

     (2) 承诺时期。随着国家的发展、君权的扩大,财政开支和王室费用都随之增加。单靠自由纳贡已难以维持,于是封建君主设法增加新税。特别是遇有战争等特别需要时,封建君主更需要开征临时税以应急需。当时,由于领地经济仍处于也位,王权有一定的,课征新税或开征临时税,需要得到由封建贵族、教士及上层市民组成的民会组织的承诺。

     (3) 专制课征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封建国家实行了中央集权制度和常备军制度。君权扩张和政费膨胀,使得国君不得不实行专制课征。一方面笼络贵族和教士,尊重其免税特权,以减少统治阶级内部的阻力;另一方面则废除往日的民会承诺制度,不受约束地任意增加税收。税收的专制色彩日益增强。

     (4) 立宪课税时期。取消专制君主的课税特权曾是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内容之一。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废除封建专制制度和教会的神权统治,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制和选举制。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不论是采取君主立宪制还是采取议会共和制,一般都要制定宪法和法律,实行法治,国家征收任何税收,都必须经过立法程序,依据法律手续,经由选举产生的议会制定。君主、国家元首或行政首脑不得擅自决定征税,人人都有纳税义务,税收的普遍原则得到广泛的承认,公众有了必须依照法定标准评定课征的观念。

     〖1〗〖2〗〖3〗税法与税务会计第一章税法与税务会计基本原理〖3〗2. 税收制度结构的发展变化

     税收制度结构的发展变化,体现在各社会主体税种的演变方面。历史上的税制结构的发展变化,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1) 以古老的简单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在古代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由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商品货币经济不发达,国家统治者只采取直接对人或对物征收的简单直接税。马克思指出: “直接税,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征税形式,同时也是一种最原始古老的形式,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那个社会制度的时代产物。”如人头税,按人口课征土地税,按土地面积或土地生产物课征对各种财产征收的财产税,如房屋税等。当时虽然也对城市商业、手工业及进出口贸易征收物产税、关税,但为数很少,在税收中不占重要地位。

     (2) 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由于简单的税制已不能满足财政的需要,因而利用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条件,加强对商品和流通行为课征间接税,形成了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征收间接税既可将税收转嫁给消费者,又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马克思曾说: “消费税只能随着资产阶级统治地位的确定才得到充分发展。产业资本是一种靠剥削劳动来维持,再生产和不断扩大自己的持重而节俭的财富。在它手中,消费税是对那些只知消费的封建贵族们的轻浮、逸乐的挥霍的财富进行剥削的一种手段。”

     (3) 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制度。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社会矛盾和经济危机日益加深,国家的财政支出亦随之增加。资产阶级国家深感广泛而过分地课征间接税,会给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带来不利的影响。一方面,对商品流转额课征间接税,致使商品每次流转都要征税,流转次数越多,征税额越大,商品的价格也越高,很不利于企业专业化生产与合作。另一方面,对消费品课征间接税,相应地提高了消费品价格,迫使资本家提高工人的名义工资。提高工资带来高生产成本,从而触动资本家的经济利益。因此,资产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根本利益,就不得不考虑税制的改革。18世纪末,英国首创所得税制度。其后各国纷纷仿效,使所得税优势得以显现,并在各国税收收入中占据主要地位。

     (4) 所得税和间接税并重的税收制度。这种税收制度在发展中国家使用得比较普遍,少数发达国家间接税也占一定比重,如法国,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增值税一直是主要税种。自1986年美国里根政府进行税制改革以后,发达国家鉴于过高的累进所得税率,不但影响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而且还影响脑力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因而普遍降低个人及公司所得税税率。但因政府的财政支出又不能随之减少,所以一方面需要扩大所得税税基,另一方面又只能有选择地增加间接税的征收。

     3. 税收征收实体的发展变化

     税收征纳形式的发展变化,体现为力役、实物和货币等征收实体的发展演变。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初期,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物物交换是其主要特征,税收的征收和缴纳形式基本上以力役形式和实物形式为主。尽管对商业、手工业征收的商品税和物产税,以及对财产或经营行为征收的各种杂税,有以货币形式征收的,但货币征收形式在当时还不占主要地位。直到商品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货币经济逐渐占据统治地位,货币不但是一切商品和劳务的交换媒介,而且税收的征收缴纳形式都以货币形式为主。其他实体的征收形式逐渐减少,有的只在个别税种中采用。

     4. 税收地位和作用的发展变化

     税收地位和作用的发展变化,体现为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的变化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封建社会制度下,财政收入中特权收入不足时,才征收赋税。但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取代封建专制制度,特权收入逐渐减少,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税收作用已从过去筹集资金满足国家各项支出的需要,发展成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税收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调节收入分配、稳定经济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5. 税收征收权力的发展变化

     税收征收权力的发展变化,体现在国家税收管辖权范围的演变方面。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及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由于国家之间经济往来较少,征税对象一般不发生跨国转移,因此,国家税收管辖权只局限于一国领土之内,称为地域管辖权阶段。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期之后,靠前交往日益增多,跨国经营逐步发展。这种生产经营的靠前化必然带来纳税人收入的靠前化。一些国家为维护本国的利益,开始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的收入征税和对外籍人员在本国的收入征税。这实际等于征税权力超过了领土范围,而主要以人的身份和收入来源确定是否属于一国的税收管辖权范围之内。这种被扩大的税收管辖权等于延伸了税收征收权力,即从地域范围扩大到人员范围。现在以人员为确定标准的管辖权即居民或公民管辖权,已在各国广泛应用了。

     二、 税收的概念与特征〖*2〗(一) 税收的概念税收不仅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活动或手段,也是国家用以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在税收经济学上,税收是指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权力量,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向纳税人征收货币或实物的活动。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提供公共物品,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其权力依据是国家的政治权力,必然带有强制性,由此可能会使纳税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它体现了以国家为主体,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特定的征纳关系,因而税收的实现必须依法进行,实行税收法定原则,而依法征税必须有相对明确、稳定的征收标准,并体现在税法的课税要素的规定之中,从而使税收具有标准法定性或称固定性的特征。

     (二) 税收的特征

     税收的特征是不同社会制度下税收所共有的区别于其他分配形式的质的规定性,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的基本特征包括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1. 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依据国家的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利,即和生产资料的占有没有关系。具体表现为税收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 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对具体的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付出任何形式的报酬。税收的无偿性的特征是由社会公共需求的特点决定的。国家提供的满足公共需求的产品和劳务,无差别地由每个社会成员所共同享用,而又无法准确计量每个人所花费的费用。因此,对具体纳税人而言,税收不具有直接偿还性。

     3. 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征税标准,征纳双方都必须遵守,不能随意变动。

     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缺一不可。其中,无偿性是税收分配的核心特征,强制性和固定性是对无偿性的保证和约束。

     三、 税收的职能与作用

     税收职能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职责与功能。具体而言,即指税收所具有的满足国家需要的能力,它所回答的是税收能够干什么的问题。税收的职能与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税收的这种特点,使其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目前,我国税收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

     2. 税收是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这既反映了经济是税收的来源,也体现了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通过增税与减免税等手段来影响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引导企业、个人的经济行为,对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从而达到调控经济运行的目的。

     3.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从总体来说,税收作为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能够规范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不同的税种,在分配领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如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具有高收入者适用高税率、低收入者适用低税率或不征税的特点,有助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4. 税收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

     税收涉及社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领域,能够综合反映国家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率。既可以通过税收收入的增减及税源的变化,及时掌握宏观经济的发展变化趋势,也可以在税收征管活动中了解微观经济状况,发现并纠正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 税收的分类

     在税收理论上,对于诸多税种,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作出多种分类。

     (一) 直接税与间接税

     根据税负是否转嫁为标准,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凡是税负不能转嫁给他人,而是由纳税主体直接来承担税负的税种,即为直接税。直接税以所得额或财产额为课税对象,税源比较固定,较易适用累进税率,对经济能起重要调节作用。但由于税负不可转嫁,纳税人普遍感到负担重,抗拒心理较强,偷逃漏税的现象较为普遍,税款损失不易控制,如各类所得税。

     凡是税负可以转嫁他人,纳税主体只是间接承担税负,而真正的负税人并不是法定的纳税主体的税种,即为间接税。间接税的课税对象则更为广泛,税基宽,税源稳定,税收收入可随生产、经济的发展而增加。且由于税款可计入成本,影响商品价格的高低,故对纳税人降低消耗、节约成本能起积极的导向作用。特别要指出的是,由于税负可以转嫁,因此负担人的负税感不强,征收时阻力较小,征收成本较低。如各类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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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
本书先阐述了税法基本理论,再结合企业实际业务将税额计算与会计核算相融合,使学生在掌握各税种结构要素的基础上结合会计核算完成申报流程。通过大量业务案例将税额计算与会计凭证、账单、报表相融合,增强了学生涉税业务的实务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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