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风知我意:29787556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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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知我意:29787556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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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七微著

出版社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

ISBN9787556211210

出版时间2015-05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28元

货号8450886

上书时间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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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七微,女,畅销书作家。

已出版长篇小说《南风知我意》、《南风过境》、《莫失莫忘》、《悲歌迷藏》 。个人文集《朝朝暮暮》。

在90后青少年读者群中有着极大影响力,其代表作“南风系列”小说均销量二十多万册。2014年4月,在湖南图书城举办了首场签售会(《朝朝暮暮》新书签售),现场人气火爆。

《爱格》杂志同名特刊开创者。湖南卫视《花儿与少年》节目特约评论员。

目录
楔子
第一章 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已入骨
{隔着漫漫山河岁月,与你再相逢,千言万语,都在这沉默一望里了。}
第二章 我走了一半又停住,等你,等你轻声唤我
{因为有人宠着,我们才放任自己尽情脆弱。如果只有自己独自一人,在遇见任何事时,哭也是哭给自己看,没有人为你擦眼泪,也没有人哄你。唯有变得坚韧强大,才能熬过那些难过的时刻。}

第三章 除夕夜的雪与记忆中的吻
{我生命中最美的时光,是你在我身边的每一秒,以及你不在我身边时,我想念你的每一秒。}
第四章 独家记忆
{我最痛苦的时候,也从没有想过把与你有关的记忆抹掉。人这一生,就是为记忆而活的。好的,坏的,都同样珍贵。}
第五章 爱如风,看不见,心间过
{爱如风,看不见,但到来时,那阵风如此轻柔,又如此强烈,从你心间吹过。
闭上眼,你就会听见。}
第六章 才分别,想念却已至
{我的人生分两段,遇见你之前,和遇见你以后。}
第七章 满汉全席在前,不及你心间羹汤一碗
{爱不是做数学物理题,不用那么多公式,爱是本能。爱一个人,想对他好,想跟他在一起,分享所有的欢喜,也分担一切哀愁。}
第八章 我想住在你的眼睛里,那是我见过最美的星空
{你不在这里,你不在那里,你在我心里。}
第九章 我克制对你的爱意,如同抵抗一场顽疾
{我不怕与你分离,我唯一害怕的是,在有限的岁月里,我们彼此相爱,却都用来错过。}
第十章 重逢总比告别少
{世间的重逢,总是比告别少。常常你以为只是一次普通的挥手再见,也许却是再也不见。}
第十一章 仲夏夜之梦 
{这世间,再也不会有一个人,让我像爱你一样去爱他,再也没有了。}
第十二章 拂晓时分的月亮
{什么是能够去爱呢?就是拥有自我的完整性,拥有其“力量”,不是为了取乐,或者出于过分的自恋,而正好相反,是为了有能力做出馈赠,没有匮乏与保留,也没有懈怠,甚至缺陷。}
第十三章 夏花不觉秋意浓,相思心如地下河
{我总是在黄昏时分想念你,幻想你是天边最后的那抹光线,正拼尽余生热情将我凝望。}
第十四章 深情依旧
{我会爱你多久,就像存在你头顶的星星。
我会需要你多久,就像岁月需要年复一年的四季。}

她不必知
——番外之季司朗
{人生得意失意都需尽欢,尽欢唯有酒也。而她,是他这一生饮过的最烈的酒。}
等一场六月的雪
——番外之周知知
{等一个无心于你的人的爱,如同在机场等一艘船,在海上等一辆车,在六月等一场雪。}
后记之一
生命面前,当知敬畏与珍惜

后记之二
爱只是爱

内容摘要
南风知我意Ⅱ
文/七微
你活着,我用一生去爱你。
你死去,我用一生记得你。
楔子
夜已很深了,但这片广袤苍凉的沙漠,却似白昼。
苍穹上月色皎洁,映着地上一望无际的白沙,仿佛一条静静流淌的河流,看似平静,却又暗藏汹涌,带着致命的危险。
这里是非洲撒哈拉沙漠腹地。
两辆四驱越野车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安静地在夜色中驰骋,扬起一阵阵沙尘。越野车是经过改装的,是沙漠探险专用,车前方顶杠上,装有两只大功率探照灯,旋转着扫视路面前方。
前面的车忽然停了下来,尾灯闪烁着。
驾驶座的门被打开,黑人司机满脸疲惫地跳下车,拉开后面的车门,伸手拍着后座上沉睡中的男人的脸,用阿拉伯语喊道:“嘿,醒醒!换你了!”
动静把后座上另一个睡着的男人也吵醒了,Leo睁开眼,侧目便看见换下的司机已用衣服蒙头睡去,他探身去看副驾驶座上的人,见他睁着眼目光炯炯地看着前方,Leo惊叫起来,“天呐,你一直醒着?”
副驾上的人像是没有听见他的询问,沉默地、专注地观察着车前灯光扫视的沙地,眼中泛起微微的红血丝。
Leo抬腕看了下时间,凌晨两点,离他们出发,已过去了整整十九个小时。除了中午与傍晚时停下来用餐,就没有休息过。
“停车!停车!” Leo拍着司机的肩膀。
“继续往前!”副驾上的傅云深终于开口,命令的语气。
司机看了看Leo,又看了看傅云深,皱着眉,没有停车,但放慢了速度。
“快停车!这是命令,来自医生的命令!” Leo提高声音,指着傅云深对司机说道,“如果他的身体出了问题,你负责得起吗?”
“继续!别忘了是谁给你们付钱!”傅云深话落,即将停下来的车子立即又开动了。
Leo又生气又无奈地朝傅云深低吼:“你这个疯子!不要命了!”
“我没事。”傅云深淡淡地道。
Leo捧头叹息一声,灰蓝色的眼睛里浮起浓浓的担忧,他忽然改用略显生涩的中文低声说道:“云深,我真后悔告诉你这个消息。”
傅云深沉默不语。
Leo从后面取过食物与水递给他,又从医药箱里掏出体温计,让他夹在腋下,他的脸色看起来很苍白,神色疲倦。在车上颠簸了这么久,沙漠里早晚温差又特别大,他担忧他的身体抵抗不住。
“你的腿还好吗?”Leo问。
傅云深低头,垂在左腿上的手指轻轻敲了敲,一声轻响,手指触及到的,毫无温度与弹性,也没有知觉。假肢戴了这么久,车厢内狭窄,没有办法好好舒展活动,衔接处已隐隐作痛。
他摇了摇头,“不要紧。”
过了一会儿,Leo收回温度计,还好,他的体温正常。他稍微放心,沉默了片刻,他再次问了出发前的疑问,“你为什么一定要亲自来呢?” 
傅云深偏头望向窗外,入目所及,是一望无际的白沙,天边挂着又圆又大的月亮,这月色却没有一点美感,看久了,心中只觉茫茫的苍凉。
为什么非要亲自来呢?
他心里明知道,在她与同伴失踪后,她所服务的无国界医生组织已经第一时间联系了救援队,可他还是在接到Leo的电话后,立即从国内辗转数次转机,飞来了摩洛哥。
赶到之前,他在电话里拜托Leo帮他找当地有着行走撒哈拉沙漠丰富经验的向导与司机。Leo很反对他这样冒险的行为,可最后还是被他的固执打败。
在Leo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他忽然开口了。
“我答应她的。”
“嗯?答应了什么?”
傅云深没有再回答,他微微移动身体,换了个姿势,仰头靠在座位上,此刻忽觉大波的疲惫袭来。
他闭上眼。
因为啊,我答应过她的,如果她失踪了,我一定会去找她。
——你记住你说过的话。永远,永远。
——好,我记得,永远。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那一年冬天,海德堡最寒冷的时候,他们去新西兰度假,那时正是南半球的夏天,气候非常怡人。
有天黄昏,忽然下起了雨,本来计划好的行程搁浅了,最后他们窝在旅馆房间里看电影。是部法国片,讲的什么故事他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电影最后,女主角失踪了,深爱她的男主角一直在找她,找了很多年,很多地方,从未放弃。
电影结束时,她忽然抱住他的腰,脸埋在他怀里,手上力道极紧。她的声音低低地传来,其实她性情爽朗,那刻语调却带了点哀伤。
“如果有一天我失踪了,你会去找我吗?”
“会的,我会。”他脱口而出,那样坚定。
她说:“2003年12月29日下午7点30分。”
“嗯?”他有点跟不上她跳跃的思维。
她从他身上退开一点点,搂着他的脖子,仰头凝视他的眼睛,她漆黑的眼珠里有淡淡的雾气,两人的脸庞挨得极近,彼此的呼吸交缠,他心一动,就要吻上去,她却忽然伸手拦住他,轻轻晃了晃手腕,把表盘那一面送到他眼前,“现在是2003年12月29日下午7点30分,这一刻,你记住你说过的话。永远,永远。”
他将她的腕表握在手心,仿佛想要将那一刻的时间握住,他轻吻上她的嘴唇,“好,我记得,永远。”
承诺以吻封缄,时效永远。
五年了,她的声音宛如昨日。
五年过去了,那个承诺,他一直没忘。
窗外月亮渐渐隐到云层之后,光线暗下来,黎明即将来临。
傅云深睁开眼,压根睡不着,连闭上眼睛都心里不安。他的目光投向无边无涯的沙漠,他从未信奉过什么,此刻却双手交握,心里暗暗祈祷,一切有灵的神明啊,恳求您福佑她,让她平安无事。
天终于亮了,初升的太阳将夜色里细白的沙子染成玫瑰色,越野车停了下来,一行七人,简单吃过早餐,休整了一会儿。车子继续启程,跟着导航仪往沙漠更深处开去。
Leo板着脸对傅云深下通牒:“如果今天还是没有一点线索,我们就回去,一定要回去,就算把你打晕我也要带你回去。”
吃早餐的时候,他帮傅云深做了各项检查,劳累奔波与焦虑,令他的免疫力下降,身体已开始抗议。
傅云深目视着前方,不理他。
Leo望着他紧抿的嘴唇,坚毅固执的神色,他忽然有一种预感:如果他找不到她,他会在这荒芜辽阔的沙漠里,一直一直不知疲倦地找下去。
他看着窗外刺眼毒辣的日光,叹息了一声。
中午时分,车里与外界联络的唯一通讯卫星电话响起来,Leo急速接起,傅云深扭头盯着他的表情,只见他眼神变得越来越亮,他很快挂掉电话,对傅云深欣喜喊道:“人找到了!没有大事。”又猛拍司机肩膀,“快,快调头,以最快最近的路线返回!”
傅云深闭了闭眼,绷紧的神经一松,瘫坐在座位上,他捂着脸,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在微微发抖。
返回的一路,越野车开得飞快。傅云深被Leo押到车后座躺下休息,虽然路途颠簸,但他睡得沉沉的,因为在给他的水中,Leo偷偷加了镇定安眠的药物。
晚上九点半,他们回到了离沙漠最近的城镇医院。
十点多,救援车队也终于赶了回来。
傅云深正坐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上,车刚停下来,他拄着拐杖匆匆走过去,下台阶时差点儿摔倒,跟过来的Leo一把扶住他。
傅云深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隔着一百米的距离,他静静地凝视着救援车那边忙碌的一片,听着医生与救援人员的交谈。
“无性命之忧。”
“脱水严重。”
“八个人都昏迷不醒。”
……
Leo讶异地看他一眼,见他眉头紧蹙,脸色惨白,问他:“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他低声说道:“我答应过她。”
Leo蹙眉:“什么?”
他没有回答,转过身,他拄着拐杖,缓慢而吃力地朝另一个方向走,昏暗的路灯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瘦削单薄的背影看起来那样寂寥。
然而才走出没多远,他的身体便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
Leo惊慌地跑过去,抱起晕倒的傅云深往医院里面走去时,医生正抬着担架上陷入昏迷的女子,从他们身边匆匆而过。
两人擦肩时,傅云深的眼睫毛似乎轻轻地、轻轻地颤了颤,像蝴蝶轻轻扇动翅膀,但他没能睁开眼。
——如果有一天你离开了我,就算重逢,你也不要跟我打照面。
——为什么?
——我会难过。
——傻瓜,我不会让你难过。
——你答应我。
——好。
第一章 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已入骨
{隔着漫漫山河岁月,与你再相逢,千言万语,都在这沉默一望里了。}
朱旧已经很久没有做过那个梦了。
她又看到浑身是伤、奄奄一息的自己,被人像垃圾一样丢进内卡河里,“咕咚”一声,激起一圈圈水花,寒冬里刺骨的河水令她瞬间清醒,她拼命地挣扎,扑腾着,呼喊着,可夜色那样浓黑,天地寂静,夕阳下温柔静美的内卡河转眼就成了一座荒岛,唯有她绝望的呼救声在夜色里响着。很快,水波一点点漫过她的头顶,灌入她的耳、鼻、眼、嘴,胸腔肺腑被挤压得生疼,呼吸渐弱,她的身体在下沉,她微睁着眼,看着刺目的鲜血染红了河水……
“Mint,Mint!”
一只手温柔地拍着她的脸,掌心的温度令她下意识贪恋,她握住那只手,紧紧地抓住。
她缓缓睁开眼,便对上季司朗关切的眼神。
“你还好吗?做噩梦了?”他抽出纸巾,给她擦拭额上细密的汗珠。
朱旧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还紧抓住他的手,他的手背被她的指甲掐出了深深的痕迹。
“抱歉。”她松开手,转头看了眼窗外,季司朗的车已经停在了一栋宅院外。
季司朗说:“你脸色很差,我给家里打个电话再约时间吧,我现在送你回去休息。”
她昨晚有一台漫长的手术,没休息好又一大早起来去美容院、女装店折腾了一番,本来季司朗说她跟平时一样随意点就好,但她觉得,该有的基本礼仪不能少,这是最起码的尊重。
朱旧用“你在跟我开玩笑吗”的表情瞪了他一眼,打开车门,下车。
季司朗说:“哎,你真OK?”
朱旧说:“不就有点睡眠不足吗,我没那么娇弱。”
季司朗忍不住笑了,“那倒也是。”
他身边的这个女人,爬过雪山,滚过沙漠,穿越过原始丛林,在非洲那样艰苦的环境里医疗救援一待就是一年,混在他们一堆男人中间,从没让人照顾过。
这是朱旧第三次来季家,走在这个静谧古朴的园林里,她再一次感叹:“季司朗,你们家的人真是每天都活在民国时代。”
难以想象,在离中国这么遥远的旧金山,竟然藏了一座江南园林。是真正的江南园林,几进几出的庭院构架,九曲回廊,一泓碧波,一砖一瓦,无一不是古色古香,身处其中,有一种时空穿越感。
季家的生活做派也复古,男人们在外打拼事业,女人们穿着旧式旗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在家相夫教子。
季家原是江南望族,在民国时期举族迁到旧金山,生意越做越大,到季司朗这代,已是第四代。只是季司朗这个人,为人极为低调,哪怕亲近如朱旧,也不知他的家庭底细。
她第一次见他的家人,听到他说他奶奶、母亲、婶婶们,自从结婚后就没有再出去工作过,她立即就想甩手走人。最后还是季司朗再三给她保证,结婚后,她依旧可以做她任何想做的事。
第一次来季家,她是以他女朋友的身份。
而这一次,他带她过来商量婚事,量身定做礼服,选首饰。
他们的婚期定在一个月后。
季家人的婚礼流程也极为繁杂,季司朗又是长子,因此格外隆重。光宴席就两场,中式西式各一场。
朱旧想到那些繁复的流程与应酬,头都大了。
季家宅院的偏厅里。
季母与季司朗在喝茶,偶尔低声说几句话。
朱旧站在屋子中央,张开手臂,任由做礼服的老裁缝拿着皮尺在她身上量来量去,先是中式礼服尺寸,接着又换婚纱设计师来量。
她抬头望着屋顶,眼神怔怔的,思绪一下子就飘出了好远……
记忆里的场景与眼前的重叠,那年冬天,她也是这样张开双臂,站在灯光璀璨的婚纱店里,让人帮她量尺,深蓝色眼睛的英俊设计师夸她的身材比例很好,穿他设计的婚纱一定非常美。她听后,转身朝坐在她身后微笑凝视着她的男人得意地炫耀……
视线渐渐变得模糊,直至有声音将她拉回现实。
“好了,朱小姐。”
量完尺寸,又是选搭配的首饰。
季母对这些很讲究,桌子上层层排列了十几只宽大的丝绒盒子,里面陈列着琳琅满目的首饰,有搭配中式礼服的也有搭配婚纱的。她一一询问朱旧的意见,她说什么朱旧都说好看,心不在焉的语气惹得季母面色有点不快。
朱旧也知道,作为新嫁娘,又在长辈面前,自己的态度很不对,可此刻,她只觉得疲惫,没有力气强颜欢笑。
折腾了好久,总算完事。
朱旧轻轻呼出一口气。
季司朗看出她神色恹恹,同母亲打过招呼,便将她拉走了。
季司朗的卧室在二楼,里面有个小阁楼,整整一屋子的书,很多难买的医学专业书,在这里都可以找到。
朱旧进了房间,就直奔阁楼,上楼梯的时候,她忘记自己正穿着高跟鞋与长裙,步子跨得大,鞋跟踩着了裙子,“砰”的一声,她整个人从楼梯上摔了下来。
万幸,她才刚踏上三个阶梯。
正在煮咖啡的季司朗回头,难得见她狼狈的样子,一下没忍住,笑出声来。
“季司朗!”朱旧疼得龇牙咧嘴,怒吼。
季司朗将她扶起来,才发现她的小腿被刮伤了,有血迹渗出。
“我去拿医药箱。”
朱旧坐在沙发上,踢掉碍事的鞋子,抬手,“刺啦”一声,脆弱的丝质长裙被她撕掉了一大截。
季司朗拿着医药箱回来时,看到地上的长裙残片,摇头叹道:“啧啧,这么漂亮的裙子,就被你给糟蹋了。Mint,我有时候真的很怀疑,你的属性真是女人吗?”
朱旧面无表情地看他一眼,“你要验证下吗?”
“OK,OK。当我没说。”季司朗在她面前蹲下来,为她处理伤口。
酒精棉擦在伤口上,朱旧哼都没哼一声,季司朗抬头看了她一眼,眸中浮起一丝心疼。他低头,在她的伤口上轻轻吹拂了几下,又捧起她被高跟鞋摩擦红了的脚背,轻轻地揉着。
朱旧看着季司朗温柔的神情与动作,忽然伸手捧起他的脸,四目相对,她漆黑的眸子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他,低声喃喃:“季司朗,你别这样啊,我会爱上你的。”
良久,季司朗勾了勾嘴角,说:“你不会。”
朱旧绷不住了,“扑哧”一声笑倒在沙发上,心里哀叹,又失败了,每一次都骗不到他。
她伸手盖在眼睛上,真有点累了。
季司朗转身,从她的包里掏出一双平底鞋,给她穿上,忽然说:“Mint,委屈你了。”
朱旧睁开眼,见他语气神色都特别认真,愣了愣,她坐起身,轻快地说道:“哪里委屈了?”她指着他,一本正经地背诵医院里那些护士对他的赞美之词,“Doctor季,仪表堂堂,英俊潇洒,风趣幽默,温柔体贴,专业一流……”
季司朗哭笑不得地打断她,“喂!你背书呢!”
朱旧再接再厉,“哦,还是钟鼎世家!委屈?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咧!”
季司朗摇摇头,“但不包括你。”他顿了顿,正色道:“如果你觉得困扰,现在还来得及。”
朱旧也收起嬉笑表情,说:“司朗,你知道的,没有人能逼我做我不愿意的事,你不用有负担。”
有一句话她没说,也知道他不爱听。这一点帮忙,哪里算得上委屈?她的命都是他给的,如果不是他,三年前的撒哈拉沙漠里,她早就死了。是他把埋在黄沙里的她挖出来,明明都缺水,他却用小刀划开皮肤,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进她干枯的嘴里,支撑着奄奄一息的她等到了最后的救援。
这一份恩情,她一辈子铭记。而她能为他做的事情,实在是寥寥无几。所以在得知他被家里逼婚逼得困扰不堪时,她提议,要不,我俩凑一对?他非常震惊。虽然是在美国出生长大,但他从小受家族影响,知道婚姻对一个中国女人意味着什么。可朱旧对他说,她这辈子原本也不打算结婚,她并不在意那些虚无的名声。
“我还欠你一样东西。”季司朗转移了话题,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物品,举着它递到朱旧面前,单膝跪地,凝视着她的眼睛,用特别温柔的声音说道:“朱旧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
朱旧看着他手中的戒指以及他认真的神色,瞪他,“喂,季司朗,入戏太深了啊你!”
季司朗却一动不动地看着她,满眼坚持。
朱旧抚额,“好吧好吧,我接受。”她伸手去抓戒指,却被季司朗避开,他握住她的手,将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还俯身在她的手指上落下一个轻吻。
朱旧身体一僵。
季司朗抬头时表情忽然一换,勾起嘴角冲着她眨眨眼,“Cut!怎样?够拿影帝了吗?”
朱旧抬脚就踹他,“去死!”
若不是知道他压根不喜欢女人,与她的婚事也不过是被家里逼得急了掩人耳目,她真要被他这个样子给骗了。
“你真该改行去做演员。”朱旧又躺倒在沙发上,打量着无名指上的戒指,非常漂亮的祖母绿,哪怕她这种不懂玉石的人,也瞧得出来是年代久远的珍品。
她想起什么,说:“季司朗,这戒指不会是你们家的传家宝吧,那我可不敢随便收。”说着就要脱下来还给他。
季司朗按住她的手,毫不在意的语气:“我们家别的不多,这种不知什么年代的玩意儿倒是多,你拿着玩呗。”
啧啧,这口气!朱旧没跟他争,但她也不会真的收下,因为她平日里从不戴首饰。先拿着吧,回头再还给他。
“这还是我第一次戴戒指。”她转了转戒指,忽然低声说。
季司朗讶异了,“第一次?”
怎么会?她明明…… 
“嗯……”朱旧翻了个身,将手掌盖在眼睛上,嘀咕道:“我好困,睡一会儿。”
他嘴角动了动,但没有再问。取过沙发上的薄毯,搭在她身上。
他们吃过晚餐后驱车离开,季司朗送朱旧回家,他还要回医院,车离朱旧的公寓还有一段距离时,她让他停车。
正是旧金山最美的秋季,她住的那条街非常安静,道路两旁种植了高大的银杏树,这个季节,叶子都黄了,落了一地,特别美。朱旧很喜欢听鞋子踩在树叶上发出的窸窸窣窣的细微声响,那是独属于秋天的声音,她最喜欢的季节。
夜里有点凉了,她紧了紧风衣,伸手插进衣兜里时,摸到了一个东西,是季司朗给她的那枚戒指,她拿出来,对着路灯看了看,那种少见的绿色真的非常非常美,就连不喜欢首饰的她都为它心动。大概是女人对戒指有一种天生的喜爱吧。
她想起季司朗在她下车时问她的那个问题,你真的是第一次收到戒指?
她知道他意有所指,是啊,曾结过一次婚的女人,怎么会是第一次戴戒指呢?
可她并没有撒谎,当年啊,那人对她求婚时,用的不是戒指,而是一块腕表,他亲手制作的,表盘是一片深蓝色的星空,在黑夜里会发出璀璨的星光。
朱旧拍拍脸,让自己从回忆里抽身。也许是今天发生的一些画面,与记忆中的太重叠,让她情不自禁想起了蛰伏在心底深处的一些片段。
可是,都过去了。
她抬头望着头顶金黄色的银杏叶子,过不了多久,这些叶子就会慢慢落光,秋天会过去,寒冬会来临,春天也就不远了。
很多事情,就像季节一样,翻一页,就成过往。
晚上她竟然又失眠了,哪怕满身的疲惫。她的失眠症有很多年了,早些年,最严重的时候,她整夜整夜睡不着,索性爬起来看医书。再年轻的身体,这样熬久了,也撑不住。后来就开始吃药。季司朗知道了教训过她,说她自己是医生,难道不知道药物对身体的极大损伤吗?她来旧金山后,与季司朗住的公寓离得近,他就常拉着她去晨跑,周末只要不上班,就拖她去爬山、攀岩、远足。户外运动一向也是她所喜爱的,她也就乐得跟他一起。失眠症慢慢有所缓和。
在床上折腾了许久,朱旧爬起来,从床头柜翻出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的药片,吞下去。
第二天起来,精神还是有点不太好。她想了想,将才到下巴的短发扎成个马尾,用皮筋绑得紧紧的。当年在医学院,班上有个日本女生,每次考试前在图书馆复习,总是把头发紧紧地绑成个高马尾,她说皮筋绑紧扯着头皮,可以让人在疲惫时稍微清醒精神点。
朱旧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好像,真的是这样。
进了医院,她换上白大褂,直接去了重症病房。
前天手术过的病人,还在沉睡中,她做了术后常规检查,嘱咐护士时刻密切关注病人状况。
金发碧眼的护士小姐点点头,走出病房的时候,忽然对她说:“哎,Mint,你今天看起来,特别、特别青春。”
她指了指朱旧的小马尾。
朱旧微愣,笑着说:“谢谢。”
青春?二十九岁的女人,可以用很多词语来形容,但无论哪一个,似乎都跟青春不搭边。
快下班的时候,季司朗走进她的办公室。
“一起晚餐?”
朱旧从病例本上抬起头,“你这么闲?”
季司朗说:“我今天没事了,再说了,再忙也要吃饭呀。”
朱旧又低头翻着病例本,“我加班,你去吧。”
季司朗没有走,拉了把椅子在她面前坐下来,伸手将病历本盖上,“停一下,跟你说件事。”
朱旧皱眉看他,但还是静静等他开口。
“我们去亚马孙度蜜月,怎样?”
“季司朗……”朱旧看怪物一样看着他。
季司朗立即改口:“我的意思是说,趁这个机会,你正好休个假。你看,这两年来,你一次假都没有休过。”
朱旧神色稍缓。
“而且,南美丛林你不是一直很想去吗?”
朱旧被他说得有点心动起来。
确实,南美亚马孙丛林,一直都是她心之向往的。作为一名外科医生,长假很是奢侈。而婚假,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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