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精)/昨日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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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思勉
出版社中州古籍
ISBN9787534865190
出版时间2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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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24元
货号3779981
上书时间2024-12-17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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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江苏常州人,中国现代历史学家。出身于一个书香门第,自幼家贫,12岁以后在父母师友的指导下研读史书。16岁自学古史典籍。1905年起,先后在苏州东吴大学、江苏省立第一师范专修科等校任教,学生中有后来成为文史大家的钱穆、赵元任等人。1926年起,任上海光华大学国文系、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抗战期间,归乡闭户著书。抗战胜利后,重返光华大学。1949年后,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作为我国现代史学家,吕思勉先生知识渊博,学术造诣高,与陈垣、陈寅恪、钱穆并称为“史学四大家”。他在中国通史、断代史和各种专史领域都做出了独到的贡献,其史学专著《中国通史》、《白话本国史》、《中国近代史》等,均为后人的学习研究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目录
一 绪论
二 中西交通之始
三 传教之始
四 康雍乾三朝与俄国交涉
五 清代之盛衰
六 道光以前中外通商情形
七 道光以前烟禁
八 烧烟及中英战事
九 江宁和议
十 鸦片战争之役评论
十一 五口通商后广东中英交涉
十二 咸丰戊午、庚申之役
十三 戊午、庚申和约大要
十四 中俄咸丰戊午、庚申两约
十五 同光中俄交涉
十六 嘉道咸同光之朝局
十七 各国立约交涉
十八 革新之渐
十九 日本立约及生番事件
二十 英人《芝罘条约》
二十一 法越之役
二十二 英缅之役
二十三 英谋西藏
二十四 中日之战与马关条约
二十五 港湾之租借
二十六 戊戌政变及庚子义和团
二十七 俄占东三省及日俄之战
二十八 清末外交情势
二十九 改革政体之动机
三十 清之亡与民国成立
三十一 民国以来之政局
三十二 民国以来之外交
内容摘要
吕思勉编著的《中国近代史(精)》的特点:一是传承传统的史学理念,鉴往世兴衰,考当今得失,因此著史特别有时代感,总是立足于当下,阐述现实问题的历史渊源;二是立足于客观的情势,同情地理解历史中的人物事件,揭示历史不得不如此的必然性,不求全责备,也不拔高历史人物,因此显得客观公允
。他的书是我们客观地了解中国历史的读物。
本书从清代早期的社会特征写起,一直写到抗战的结束,举凡近代史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制度无不细致入微,是了解中国近代史的佳作。
精彩内容
六道光以前中外通商情形中国初与西人交涉,不过通商、传教两端。通商本两利之事,传教亦无害于我,我非生番野蛮,岂虑其藉传教以潜夺吾民,而教士之科学且足为吾效力,则廓然大公而许其来,于我实有益无损也。然当时于西洋情形,全无所知,见通商则虑其将为海盗,见传教则疑为黄巾、白莲之流,且从古未见此船坚炮利之外夷,亦从古未见此长于科学之教士,遂疑其别有所
图,而不能已于畏忌。而西人于中国情形,亦全然隔膜,徒觉其庞然自大,冥顽不灵而已。隔阂既深,衅端遂终不可免。道光以后之变局,夫固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明室初兴,沿海已有倭寇,中叶受祸之烈,尤为旷古未闻,故于泛海来之外国,疑忌最深。然疑忌之而又假之以地,令其得有根据,则官吏之好贿为之也
。明代广州本设有市舶司,暹罗、占城、爪哇、琉球、淳尼皆来互市。海舟恒泊香山县南虎跳门外之浪白洋(就船贸易),正德时移于高州之电白。世宗嘉靖十
四年,指挥使黄庆纳贿请于上官,移之濠镜,即今之澳门也。是为西人在陆地得有根据之始,遂有筑城置戍者。中国颇忌之,踞者亦旋去,惟葡人于穆宗隆庆初请纳租银五百两租空地建屋。总督林富为请于朝,许之,葡人遂得公然经营市步,据为己有矣。神宗万历三十五年,番禺举人卢廷龙人京会试,上书,请尽逐澳中诸番出居浪白,当事不能用。后何士晋督粤,毁其城。熹宗天启初,葡人藉口防倭,复筑署,海道副使徐如珂又毁之。时倭寇初平,或言澳中诸番实为倭乡道,请移之浪白。粤督张鸣冈谓香山内地,官军环海而守,彼日食所需,咸仰于我,一怀异志,立可制其死命,移泊外洋,则大海茫茫,转难制驭,如故便。部议从之。鸣冈之说,在当时未为非计,后来屡以断绝接济,胁制英人,其策盖原于此,然清代交涉之失,同别有在,不能为断绝接济咎也。
清圣祖顺治四年,佟养甲督粤,奏言佛郎机人寓居濠镜(澳门),与粤商互市,已有历年,后因深入省
会,遂饬禁止,请仍准通市,惟仍禁人省会。此为清人禁西人人广州城之始,亦沿明之旧也。世宗雍正二年,以安插西洋人,命粤督孑L毓殉筹议。毓珣奏言
澳门西洋人与行教之西洋人不同,居住二百馀年,日久人众,无地可驱,守法纳税,亦称良善,惟恐呼引族类,人数益众,请以现在三千馀丁为额,现有船二十五只亦编列字号,作为定数,不许添造。自是葡人贸易之船以二十五只为限。先是康熙二十五年,葡人言澳门系专给彼国居住,他国船只不应停泊。粤海关监督宜尔格图为之题请,部复许各国船只移泊黄埔。
及是毓殉饬船到日只许正商数人与行客公平交易,其余水手人等均在船上等候,不许登岸行走,并不许内地人等擅入夷船。定十一、十二月风信便利,将银货交清,即令回国。雍正九年,因总兵李维扬言,仍令各国船停泊澳门。葡人独擅澳门之志,至是一挫。然时各国皆船货并税,惟葡船二十五只纳船钞,货许人栈,卖去然后输税。乾隆时,闭浙海关贸易,并于粤海,各国船舶在澳住冬,皆向葡人赁屋而居。葡人独擅东道之势,其权利犹独优也。
清开海禁事在康熙二十四年(台湾郑氏亡后两岁
时,仍严南洋诸国之禁。至雍正七年乃弛。安南、广南港口等,乃相率偕来。其华人出洋者,康熙五十六年,以安南为限,西南洋皆不许往。雍正五年,闽督高其倬奏福建地狭人稠,宜广开其谋生之路,许其入海,富者为船主商人,贫者为舵工水手,一船几及百人。今广东船许出外国,何独于闽而禁之?延议许之。世宗尝谕闽督,闻小吕宋有中国奸民二万人,宜留心察访。是年又谕廷臣,康熙未许噶罗巴小吕宋华民附洋船回内地,而回者甚少。今后出国宜定限期,逾期即不许回国,庶几不敢稽迟。当时不独畏忌外人,即华人留外国者,亦未尝不畏忌之,实缘不知海面情形,故于海盗恐怖殊深也),设榷关四:日粤海,在澳门:曰闽海,在漳州;日浙海,在宁波;曰江海,在云台山。二十七年,以舟山为定海县改旧定海县日镇海,浙海关移设焉。特建红毛夷馆一区(明时称荷兰日红毛,后英人至,亦以是称之),为西人住居之所。时英、法、瑞典、西班牙、比利时等在广东均已立有商馆(俗称洋行,唯荷兰商馆至乾隆二十七年始设立),而浙海税则较粤海为轻,于是诸国麇至。乾隆二十年,英总商喀喇生、通事洪任辉请收泊定海而运货至宁波,亦许之。乃越二年,忽有停止浙海之议,于是中英交涉起矣。P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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