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申林平,法学博士,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经济法博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UCLA School of Law)访问学者(2013-2014),美国美利坚大学法学院(WCL)访问学者(2009-2010),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理事。申律师帮助数十家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开展过破产重整与债务重组、公司境内外上市(IPO)和并购重组(M&A)、公司跨境投资并购、破产衍生诉讼与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的法律业务,申律师的业务还包括以破产重整管理人身份、债权人(包括重整投资人、债务人)法律顾问角色整合资本市场资源帮助困境企业重生。申律师主编有《中国<企业破产法>修改建议稿与理由(管理人建议稿)》《破产衍生诉讼案例分析与实务》;编著并出版有《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原理与实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解决之道》《中国<境外直接投资法>立法建议稿与理由》《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法律实务》《香港上市实务精讲与案例分析》《科创板上市解决之道》等专业著作;翻译并出版有译著《美国破产法典》(中英文对照本)。
目录 第十一篇——附录 联邦破产程序规则
第I部分 案件的启动;与破产申请和破产救济令有关的程序 | 027
第II部分 破产从业人员和案件的管理;通知;会议;质询;选任;律师和会计师 | 073
第III部分 债权以及向债权人和股本证券持有人的分配;计划 | 143
第IV部分 债务人:义务和利益 | 195
第V部分 法院和书记员 | 221
第VI部分 破产实体的收集和清算 | 239
第VII部分 对抗制诉讼程序 | 255
第VIII部分 向地区法院或破产上诉合议庭提起上诉 | 285
第IX部分 一般规定 | 369
第X部分 联邦托管人(经Apr. 30, 1991, eff. Aug. 1, 1991而被废除) |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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