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影 渐行渐远的国企老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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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 渐行渐远的国企老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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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信红 编

出版社中国工人出版社

ISBN9787500860839

出版时间2015-04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8元

货号1202327823

上书时间20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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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目录
第一章国企是怎么来的

一、从王老吉说国企起源

二、国营工业企业职工是怎么来的

第二章咱们工人有力量

一、“蚂蚁啃骨头”与倪志福钻头

二、“鞍钢宪法”与《工业七十条》

三、工业学大庆与三线建设

第三章“抓革命、促生产”

一、“抓革命、促生产”时期的工人图谱

二、形势经常变

三、卅年厂长鞠躬尽瘁

第四章工厂里的“兵”

一、武装基干民兵——要准备打仗

二、工厂里的退伍兵

三、退伍兵的今天——三个铁道兵的故事

第五章工厂、工人与工资

一、乡镇企业的兴起

二、青年工人的文学启蒙

三、职工工资的曲曲折折

第六章转型漩涡中的国企工人

一、国企职工的忠诚

二、三股“灵风”

三、工人的力量在哪里

四、国企老职工的心声

内容摘要
有那么一群人,在那个时代,被亲切地称为“工人老大哥”,他们用辛劳的汗水和无私的奉献铸就了新中国工业的从无到有。他们的青春,年华,甚至生命,都与共和国交织着。当市场化的浪潮席卷而来,他们经历了改革的阵痛、思想的迷失、生存的挣扎,但仍乐观、真诚。余信红编写的《背影(渐行渐远的国企老职工)》全景式地记述了国企老职工的荣耀、艰辛、痛苦和展望,将鲜活故事与时代影像叠加,将对逝去的那个时代的缅怀和追忆跃然纸上。

精彩内容
    国营企业的工人大多数实行八级工资制,少数实行七级工资制。所谓八级工资制(七级工资制也如此),就是按照技术的复杂程度和工人的技术水平,由低到高地划分为八个工资等级,并在制定工人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工人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的好坏评定工资。八级工资制的实行,是企业开始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重要标志。产业顺序的划分一般是:矿山、冶炼为一类产业,工资标准最高;其次是机械制造、电力;再次是轻工、纺织,工资标准较低。
        1971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工人和工作人员工资的通知》,《通知》规定:1957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6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低于一级工的工人,以及与上述工人工作年限相同、工资等级相似的工作人员都可以提升一级。矿山井下主要生产工人的调资范围,可以分别放宽一级,即1957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四级工,1960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6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都可以提升一级。对1957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对1960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低于一级的工人,经过群众充分讨论同意,并经领导批准,少数人可以调高两级。同时还规定,调高一级的工资在5元以上的,按现行的工资标准执行;调高一级的工资在5元以下的,可以增到5元。
        结合当时的情况,《通知》涉及的工龄段职工的特点是家庭人口多,生活负担重。那时的三级工工资为42元(三类地区),而在当时,以这一工资养4口人是较普遍的。根据职工困难补助办法,在三类地区是人均生活费低于8元的,也就是养6口人以上的,可以向工会申请生活困难补助。一般一年中会补助1至2次,多的20元,少的5元,但也要经过从班组、车间到厂工会委员会的反复讨论才批准。所以,当时这一工龄段职工普遍生活质量较差,1971年这个工资调整方案的出台,有利于缓解职工的生活压力。
        粉碎“四人帮”后,政府于1977年、1978年、1979年曾经连续三年升级工资。
        1977年8月的调薪工作,1971年得到调薪的那批工人再获得了一次加工资的机会,也就是从那时候起,1957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最低已进到六级工,1960年年底以前的达到了五级工。文件同时规定,调资范围还包括:1971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1966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以及同他们工作年限相同,工资等级相似的企业干部和商业、服务业、文教卫生、国家机关等部门的职工,表现好的和比较好的都调整工资。文件还指出,调整工资时,要优先考虑贡献大,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生产、工作骨干和科研、技术人员。
        同时,文件规定,对于表现突出的1971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又不符合上面条件增加工资的青年工人,可以破格增加一级工资,名额控制在职工总数的2%。也就是说100名工人里面可以有2名职工破格增加一级工资,这真正是50挑1啊。在当时,这一条规定非常地令人振奋,直接打破了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是打破大锅饭的强烈信号。一些青工多的工厂中,大家都纷纷议论、奔走相告,好像自己就是那2%加工资的人……
        1978年5月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的通知》,开始恢复奖金。文件说,为了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工资政策,在实行计时工资的同时,应当辅以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实行奖励的企业,必须是经过整顿,领导班子坚强,产、供、销正常,生产任务饱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各种定额和统计、验收等基础工作比较好,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比较先进的,不具备这些条件的企业,不得实行。P12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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