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资源诅咒"的法律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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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国兴 著
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ISBN9787519714772
出版时间2017-10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98元
货号1201608647
上书时间2024-12-1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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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肖国兴,男,山西省方山县人,汉族,党员,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九十年代起从事《煤炭法》《节约能源法》《石油法》《能源法》等法律立法研究与制度设计,先后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中国能源法律制度研究》(2013);国家立法研究课题六项:《我国煤炭法立法基础理论研究报告》(1993)、《中国石油法立法研究报告》(1995)、《中国农村能源建设立法研究报告》(1993)、《中国能源法律制度结构研究报告》(2007)、《中国能源战略规划制度研究报告》(2008)、《中国能源资源产权制度研究报告》(2008);省级立法课题二项:《河南省矿业法律制度研究报告》(1999)、《上海市能源管理条例》(2011)。主笔《能源法》(1996)、《自然资源法》(1999),能源法与自然资源法领域代表性学术论文六十余篇。获得部委级及省部级很好成果奖五项。主持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能源发展转型战略与法律制度研究》与重大项目《中国能源革命与法律制度创新研究》。鉴于在国家能源立法工作中的突出贡献,国家能源办公室授予“国家能源法专家”称号。
目录
前言
篇 能源法论
我国《能源法》起草的几个问题
论《能源法》的理性及其法律逻辑
论《能源法》绩效指标及其制度实现
《能源法》制度设计的困惑及其出路
能源发展转型与《能源法》的制度抉择
《能源法》与中国能源法律制度结构
论能源法律制度结构的功能与成因
论能源法律制度结构的形成与形态
论能源革命与法律革命的维度
再论能源革命与法律革命的维度
论中国能源革命与法律革命的维度
论能源战略与能源规划的法律界定
能源效率与法律制度的理性选择
能源发展转型的法律抉择:从维持性创新走向破坏性创新
能源发展转型的法律路径:从资源优势走向竞争优势
能源发展转型的法律契机:从行政规制走向法律规制
论能源法对循环经济的促进
论中国节能减排的法律路径
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路径
我国煤炭法立法的几个问题
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国家行政权制度研究
破解“资源诅咒”的法律回应
论国家煤炭资源所有权的实现
论中国《石油法》经济观的选择和确立
中国《石油法》:制度创新的需求与供给
第二篇 自然资源法论
论中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经济理性
论中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
中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创新的法律抉择
中国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创新的几个问题
论中国资源环境产权制度的架构
法律要推动资源产权制度创新
论中国水权交易及其制度变迁
水权价值取向及其制度选择
第三篇 自然资本投资论
自然资本投资法: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国自然资本投资制度的法律选择
论循环经济的路径依赖及其法律安排
论可持续发展法的制度选择
后记
内容摘要
肖国兴著的《破解“资源诅咒”的法律回应》包括三个部分,即“能源法论”、“自然资源法论”和“自然资本投资论”。“能源法论”部分包含了作者对于能源法律制度全面深入研究的成果汇总,既包括能源革命和能源战略等宏观战略的布局与谋划,又包括对于能源立法和能源法律体系构建等能源法律制度创制实践工作的深入思考和完善建议,同时还涉及煤炭法、石油法和节约能源法等多部低一级部门法的经济理性分析和具体制度设计,为读者展示了一个骨干明晰、血肉丰富的能源法律制度体系,力求读者可以全面领略能源法世界的美妙。“自然资源法论”部分对于构建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进行了深入思考,作者在其中对如何构建可交易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通过交易以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和推动技术创新、构建自然资源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了探讨,同时涉及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问题,指出了我国自然资源法律制度变革的关键所在和路径依赖。“自然资本投资论”源于作者一直以来倡导的理念,即经济发展中的要素,包括制度和政府在内,都可以从资本的视角进行观察,而经济发展就需要对这多种类的资本进行投资。所谓资本又可以分为人造资本和自然资本两部分,我国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自然资本逐渐透支,已经不堪重负,形成了对经济增长的制约,通过对自然资本进行投资加以修复,使其重新发挥效用变得十分重要。作者在这一部分对这一关键性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分析了我国自然资本投资制度的法律选择,并提出了制定《自然资本投资法》的立法主张。
精彩内容
前言今年是我开始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第 29个年头,如果按照我进入西北政法大学攻读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时起算,那么我的学术生涯已经进入第 32个年头。32年的学术生涯,我见证了我国能源法与资源法法制建设的漫漫长路,经历着能源法与资源法立法工作的飘荡沉浮。我先后任教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书育人的同时专注于能源法和资源法制度设计与制度理论研究,逐步形成了运用法律经济学与制度经济分析能源法与自然资源法的研究范式。从90年代初起接受有关国家部委委托,我随肖乾刚教授先后从事《煤炭法》《节约能源法》《石油法》《农村能源建设法》等法的立法研究,先后完成《我国煤炭法立法基础理论研究报告》《中国石油法立法研究报告》《中国农村能源立法研究报告》。2006年到 2008年我借调到国家能源办公室担任《能源法》起草专家组核心专家,完成《中国能源法律制度结构研究报告》《中国能源战略与规划法律制度研究报告》《中国能源资源产权制度研究报告》,并参与完成《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草案)的起草工作。鉴于在国家能源立法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时任国家发改委主任、国家能源办主任签署命令授予包括我在内的四人“国家能源法专家”称号,并颁发证书。 2008年起担任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先后兼任秘书长与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能源资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等学术职务。此外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能源法律制度研究》,主持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能源发展转型战略与法律制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能源革命与法律制度创新研究》。本书汇集了我近 25年间从事上述立法与课题项目研究中深耕于能源法与资源法领域所撰写的学术论文,是我学术研究方面的心血结晶。之所以定名为“破解‘资源诅咒’的法律回应”,原因在于“资源诅咒”形象地描绘了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背后面临的危机,而为破解“资源诅咒”在法律上做出回应,则是我一直以来倾尽心力所进行研究的之核心所在。“资源诅咒”是经济学上的著名概念,是指丰富的自然资源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表面上是财富,但实际上却是诅咒,资源富足的国家往往发展会陷入困境,比资源稀缺的国家更为缓慢。其原因在于资源富足的国家往往会依赖于本国的资源优势,而弱化对于人力资本和技术创新的投资,加之“荷兰效应”对国民进取心的瓦解作用,导致资源富足的国家坐享其成,在技术、人才、行政机构等领域全面地落于下风,在资源优势逐渐消散之后就陷入贫困的深渊中。我国与众多发展中国家一样,属于资源相对富足的国家,虽几十年间励精图治,改革开放实现了经济腾飞,但是“资源诅咒”的窠臼依然在困扰着“东方巨人”的前进脚步。经济发展方式粗放、资源利用率低、尖端技术领域竞争力不足等问题的背后都是“资源诅咒”的巨大阴影,“中等收入国家陷阱”不过是资源优势瓦解而竞争优势匮乏时的必然表现。而包括能源法与自然资源法在内的社会治理制度已经陶醉于资源优势中,对于竞争优势的培育力有不逮,如何在现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治理机制的基础上,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追逐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破解资源诅咒,融合制度经济学精华重塑我国的能源法和自然资源法法律制度,是我一直以来的不懈追求。全书包括三个部分,即“能源法论”“自然资源法论”和“自然资本投资论”。“能源法论”部分包含了我对于能源法律制度全面深入研究的成果汇总,既包括能源革命和能源战略等宏观战略的布局与谋划,又包括对于能源立法和能源法律体系构建等能源法律制度创制实践工作的深入思考和完善建议,同时还涉及煤炭法、石油法和节约能源法等多部低一级部门法的经济理性分析和具体制度设计,为读者展示了一个骨干明晰、血肉丰富的能源法律制度体系,力求读者可以全面领略能源法世界的美妙。“自然资源法论”部分对于构建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进行了深入思考,我在其中对如何构建可交易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通过交易以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和推动技术创新、构建自然资源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了探讨,同时涉及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问题,指出了我国自然资源法律制度变革的关键所在和路径依赖。“自然资本投资论”源于我一直以来倡导的理念,即经济发展中的要素,包括制度和政府在内,都可以从资本的视角进行观察,而经济发展就需要对这多种类的资本进行投资。所谓资本又可以分为人造资本和自然资本两部分,我国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自然资本逐渐透支,已经不堪重负,形成了对经济增长的制约,通过对自然资本进行投资加以修复,使其重新发挥效用变得十分重要。我在这一部分对这一关键性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分析了我国自然资本投资制度的法律选择,并提出了制定《自然资本投资法》的立法主张。本书力求可以把握能源法与自然资源法领域的核心问题,把我理论研究的最精华部分展示出来。希望将来本书可以对从事能源法和自然资源法研究及至整个法学领域研究的学者有所裨益,可以成为学术研究的精神食粮。肖国兴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于长宁校区东风楼 崛起、奋进与辉煌——华东政法大学 65周年校庆文丛总序 2017年,是华东政法大学 65华诞。65年来,华政人秉持着“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菁莪造士,棫朴作人。学校始终坚持将学术研究与育人、育德相结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国家、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量法治人才。一代代华政学子自强不息,青蓝相接,成为社会的中坚、事业的巨擘、国家的栋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法治国家建设不断添砖加瓦。65年栉风沐雨,华政洗尽铅华,砥砺前行。 1952年,华政在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九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历经65年的沧桑变革与辛勤耕耘,华政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人才培养硕果累累,科研事业蒸蒸日上,课程教学、实践教学步步登高,国际交流与社会合作事业欣欣向荣,国家级项目、高质量论文等科研成果数量长居全国政法院校前列,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登高望远,脚踏实地。站在新的起点上,学校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秉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形成“三全育人”的培养管理格局,培养更多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的创新人才,为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高等教育改革做出新的贡献!革故鼎新,继往开来。65周年校庆是华东政法大学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更是迈向新征程开创新辉煌的重要机遇。当前华政正抢抓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战略机遇,深度聚焦学校“十三五”规划目标,紧紧围绕学校综合改革“四梁八柱”整体布局,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学、新办学”发展理念,深化破解“资源诅咒”的法律回应“教学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模式,构建“法科一流、多科融合”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两基地(高端法律及法学相关学科人才培养基地、法学及相关学科研究基地)、两中心(中外法律文献中心、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一平台(“互联网 +法律”大数据平台) ”发展战略,进一步夯实基础、深化特色、提升实力。同时,华政正着力推进“两院两部一市”共建项目,力争到 21世纪中叶,能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国际知名、国内领先,法科一流、多科融合,特色鲜明、创新发展,推动法治文明进步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和令人向往的高雅学府”。薪火相传,生生不息。65周年校庆既是对辉煌历史的回望、检阅,也是对崭新篇章的伏笔、铺陈。在饱览华政园风姿绰约、恢弘大气景观的同时,我们始终不会忘却风雨兼程、踏实肯干的“帐篷精神”。近些年来,学校的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课题立项数持续名列全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重大项目取得历史性突破,主要核心期刊发文量多年位居前茅。据中国法学创新网发布的最新法学各学科的十强排名,学校在法理学和国际法学两个领域排名居全国。当然我们深知,办学治校犹如逆水行舟,机遇与挑战并存,雄关漫道,吾辈唯有勠力同心。为迎接65周年校庆,进一步提升华政的学术影响力、贡献力,学校研究决定启动65周年校庆文丛工作,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优秀学术成果,集结成书出版。文丛不仅囊括了近年来华政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的优秀学术成果,也包含了华政知名学者的个人论文集。这样的安排,既是对华政65华诞的贺礼,也是向广大教职员工长期以来为学校发展做出极大贡献的致敬。 65芳华,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似惊鸿一瞥,更如流风回雪。衷心祝愿华政铸就更灿烂的辉煌,衷心希望华政人做出更杰出的贡献。华东政法大学65周年校庆文丛编委会 2017年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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