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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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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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 马库斯?路德、格尔德?克里格尔、德克?菲尔泽 著 杨大可 译 张艳 校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8161153

出版时间2019-1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60元

货号1202040435

上书时间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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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前言

 

长久以来 , 监事会作为股份有限公司 、 大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合作社的必设机构始终是学界和实践关注的焦点 。 基于此 , 我们对监事会以及监事的权

 

利与义务作了简要论述 , 并希望本书能够对监事会的实践起到指导作用 。 同时 , 我们希望本书能够为读者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供指南并 “ 开

 

辟 ” 一条了解与监事会和监事有关的重要法律问题的 “ 捷径 ”。 因此 , 我们也没有放弃对诸多存在争议的法律问题进行详尽说理并发表个人看法 。

 

自本书上一版 ( 第 5 版 ) 于 2008 年出版以来 , 监事会制度继续发展和变化 : 监事会实践愈加丰富多彩 , 许多相关书籍相继出版 , 但立法者却表现得过

 

于保守 , 计划已久的 2012 年 《 股份法修正案 》 在*后一刻不幸流产 。 不过 , 联邦*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公司与监事签订的顾问合同以及对公司不实说明

 

的豁免争议表达了更多看法 。 所有这一切均在本书的这一*版本中被加以全面而详尽地论述 。

 

上述繁重的工作需要有能力的新人来分担 , 因此出版社和我们非常高兴请到年轻一代的学者 ——— 德克 · 菲尔泽 ( DirkVerse ) 教授参与本书的撰写

 

工作 。

 

本书反映了德国监事会制度截至 2014 年 1 月 1 日的*情况 。

 

我们非常感谢马库斯 · 芒特 ( MarcusMand ) 先生为本书编制的关键词索引 , 同时感谢并期待广大读者对本书提出问题及建议 。

 

马库斯 · 路德 ( MarcusLutter )

 

格尔德 · 克里格尔 ( GerdKrieger )

 

德克 · 菲尔泽 ( DirkVerse )

 

波恩 、 杜塞尔多夫和美茵茨 , 2014 年 1 月



 
 
 
 

商品简介

本书既是有关德国监事会制度的权威论著之一,也是德国法学院的经典教材,深受法学学生、法律工作者和公司法相关从业人员的欢迎。本书根据2014年德文修订的第6版译成,详细论述了德国监事会制度的产生、发展、现状以及特点和具体运行方式,涵盖了德国监事会制度的各个方面,具体来说它分别对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社、股份两合公司、所在地位于德国的欧洲公司以及公共企业中监事会及其成员(监事)的各个方面(特别是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极其详尽的论述。本书对于我国公司治理,尤其是监事会制度的完善有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马库斯•路德(Marcus Lutter),1930年生于德国慕尼黑。自1950年起分别于慕尼黑、巴黎、弗莱堡攻读法学专业。1956年于德国弗莱堡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63年于德国美因茨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并自1966年起在波鸿大学任德国与欧洲商法及经济法教授。1972年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担任访问教授。1980年以后任德国波恩大学商法及经济法系主任并于1996年退休。2000年至2001年担任“德国公司治理政府委员会”成员,2001年至2008年担任“《德国公司治理准则》政府委员会”成员。现担任波恩大学欧洲经济法研究中心理事会常务理事长。路德教授不仅在股份有限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法和公司治理领域学术成果颇丰,而且桃李满天下,著名教授乌维•施耐德(Uwe H. Schneider)、彼得•霍默霍夫(Peter Hommelhoff)、芭芭拉•格鲁纳瓦尔德(Barbara Grunewald)等都曾师从于他。

 

 

杨大可,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博士,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公司法、民法基础理论。出版德文专著一部、独译著及合译著多部,在《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当代法学》《北方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并主持人文社科青年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同济大学双*流建设课题等项目的研究工作。

 

张艳,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资本市场法。出版德文专著一部、译著多部,在《法学》《当代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其中部分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并主持司法部青年课题、上海市社科规划青年课题、中国法学会一般课题等多项省部级课题。



目录

*章 概述 / 1

*节   作为德国企业体制特有要素的监事会/ 1

第二节   作为必设机构的监事会/ 5

第三节   监事会的组成/ 5

第四节   监事的选任及解聘/ 6

第五节   监事的个人前提条件/ 9

第六节   任期/ 17

第七节   监事职务开始与终止的公布/ 20

第八节   作为内部机构的监事会/ 20

 

第二章 作为现代且高效公司治理要素的监事会 / 22

*节   概述/ 22

第二节   通过 1998 年《企业控制及透明度法》所作的更新/ 23

第三节   通过 2002 年《企业透明度及披露法》所作的更新/ 23

第四节   通过 2005 年《企业诚实经营及撤销权现代化法》

( UMAG )所作的更新/ 24

第五节   通过 2008 年《有限责任公司法现代化及防止滥用法》

( MoMiG )所作的更新/ 24

第六节   通过 2009 年《企业会计现代化法》( BilMoG )所作的更新

/ 25

第七节   通过 2009 年《董事薪酬适度法》( VorstAG )所作的更新

/ 25

第八节   通过 2009 年《股东权利指令转化法》( ARUG )所作的更

新/ 26

第九节   已列入立法计划,但*终流产的 2012 年《股份法修正案》

( VorstKoG )/ 26

第十节   《准则》/ 27

第十一节   作为公司共同经营管理机构的监事会/ 29

 

第三章 监事会所实施的一般性监督 / 31

*节   概述/ 31

第二节   《股份法》第 111 条第 1 款意义上监督的对象、范围、标准

以及界限/ 31

第三节   与董事会进行讨论/ 47

第四节   监事会(对经营管理)施加影响的可能性/ 50

第五节   总结/ 60

 

第四章 康采恩中的监督 / 62

*节   监事会监督职责的扩大/ 62

第二节   扩大的范围/ 65

第三节   监事会对康采恩事务的判断/ 65

第四节   与董事会进行讨论/ 70

第五节   康采恩范围内的同意保留/ 70

第六节   康采恩独有的特点———(母公司)监事会在附属公司中的

监督/ 73

 

第五章 监事会与决算审计人员 / 75

*节   概述/ 75

第二节   详述/ 75

 

第六章 监事会中的信息与保密 / 87

*节   监事会获取信息/ 87

第二节   监事会及其成员(监事)的保密义务/ 111

第三节   董事会的报告及信息规则/ 132

第四节   机密规则/ 133

 

第七章 董事的聘任 、 聘用关系与董事 ( 会 ) 工作的组织 / 135

*节   概述/ 135

第二节   聘任/ 136

第三节   聘用关系/ 161

第四节   代理公司面对董事;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 192

第五节   董事会工作的组织(安排)/ 199

第六节   特别董事/ 203

第七节   康采恩中的特殊之处/ 211

 

第八章 监事会的其他职责及权限 / 214

*节   引言/ 214

第二节   年度决算的确认以及康采恩决算的批准/ 214

第三节   对《准则》的说明/ 217

第四节   授权(又称额定)资本的使用/ 221

第五节   在实行共同决定的公司中行使参与权/ 222

第六节   与股东大会有关的权利/ 224

第七节   代理公司/ 225

第八节   为经营管理人员提供贷款;与监事缔结合同/ 226

第九节   临时披露义务/ 226

 

第九章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 228

*节   法律所要求的报告内容/ 229

第二节   其他报告内容/ 234

第三节   报告的制作/ 238

第四节   违反/ 239

 

第十章 监事会所负的资本市场法上的义务 / 240

*节   概述/ 240

第二节   一般义务/ 240

第三节   收购时的特殊行为义务/ 241

第四节   单个监事所负的资本市场法上的个人行为义务/ 245

 

第十一章 监事会的组织 / 247

*节   总述/ 247

第二节   监事会中的主席职位/ 252

第三节   监事会中的程序/ 264

第四节   监事会委员会/ 291

 

第十二章 单个监事的权利与义务 ; 报酬 / 312

*节   平等与独立/ 312

第二节   单个监事的权利/ 314

第三节   监事的义务及义务冲突/ 338

第四节   扩展/ 354

 

第十三章 监事的责任 / 357

*节   监事对公司所负的责任(内部责任)/ 357

第二节   监事对第三人所负的责任(外部责任)/ 377

第三节   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381

 

第十四章 候补监事 / 382

*节   概述/ 382

第二节   候补监事的聘任以及替补进入监事会/ 382

第三节   候补监事的退职以及替补情况的避免/ 384

第四节   候补监事的权利与义务/ 386

 

第十五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监事会 / 387

*节   概述/ 387

第二节   设立监事会义务的前提条件———公司规模/ 388

第三节   设有必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管理结构/ 394

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必设监事会的职责与职权/ 395

第五节   上市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之处/ 417

 

第十六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选设监事会 / 419

*节   概述/ 419

第二节   选设监事会的设立及规则/ 420

第三节   上市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之处/ 435

 

第十七章 合作社中监事会的特别之处 / 436

*节   概述/ 436

第二节   详述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 439

第三节   作为监督机构的社员大会/ 446

 

第十八章 股份两合公司中的监事会 / 450

*节   概述/ 450

第二节   监事会的组成/ 451

第三节   无权聘任及解聘经营管理人员/ 452

第四节   股份两合公司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 453

第五节   典型股份两合公司的特点/ 460

第六节   股份两合公司中的选设委员会/ 462

第七节   责任/ 464

 

第十九章 所在地位于德国的欧洲公司的监督机构 / 466

*节   概述/ 466

第二节   “二元制”欧洲公司中监督机构的基本结构/ 467

第三节   可适用的法律/ 469

第四节   组成与组织/ 470

第五节   监督/ 477

第六节   经营管理机构成员的聘任,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关

系),解聘/ 483

第七节   代理公司面对经营管理机构/ 484

第八节   会计/ 484

第九节   对《准则》的说明/ 484

第十节   监督机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485

第十一节   责任/ 486

 

第二十章 公共企业监事会的特点 / 487

*节   引言/ 487

第二节   监事会的组成/ 488

第三节   “不受指示约束”以及为企业利益实施行为的义务

/ 489

第四节   监事的保密义务/ 492

 

第二十一章 信贷机构及保险企业监事会的特殊之处 / 496

*节   引言/ 496

第二节   监事任职条件/ 498

第三节   监事会的职责及监督手段/ 516

第四节   监事会的内部组织/ 524

第五节   监事薪酬/ 530

第六节   违反义务时的责任及其他后果/ 532

 

附表 30 家 DAX 指数组成公司中监事或监督机构成员的报酬

/ 534

参考文献 / 544

缩略语表 / 587

关键词索引 / 593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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