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大字条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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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23901
出版时间2022-01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6元
货号1202598807
上书时间2024-11-11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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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及依据】
第二条【指导思想】
第三条【职能及主要任务】
第四条【工作原则】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五条【中央纪委的领导体制】
第六条【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双重领导体制】
第七条【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
第三章 产生和运行
第八条【中央纪委产生方式、任期】
第九条【中央纪委委员任职条件和职责】
第十条【中央纪委职权】
第十一条【中央纪委全体会议召开、表决】
第十二条【中央纪委常委会职权】
第十三条【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召开、表决】
第十四条【中央纪委办公会议召开和研究决定事项】
第十五条【中央纪委机关机构设置】
第十六条【地方各级纪委产生方式】
第十七条【地方各级纪委职权】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纪委常委会职权】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纪委参照本条例执行事项】
第二十条【基层纪委产生方式、任期和委员任职条件】
第二十一条【基层纪委全体会议召开】
第二十二条【基层纪委运行方式】
第二十三条【纪委委员辞职、免职及自动终止职务】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二十四条【各级纪委坚定维护党章 和党内法规】
第二十五条【各级纪委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二十六条【各级纪委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十七条【各级纪委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
第二十八条【各级纪委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鬻二十九条【纪检工作基本方针和重要方略】
第三十条【发挥纪检工作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第五章 工作职责
第三十一条【工作职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机制】
第三十二条【开展党章 党规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
第三十三条【强化政治监督】
第三十四条【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基层监督】
第三十五条【处理信访举报】
第三十六条【立案审查】
第三十七条【纪律处理、处分程序】
第三十八条【问责调查】
第三十九条【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第四十条【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党员权利】
第四十一条【对突出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
第六章 派驻、派出机构
第四十二条【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的设置】
第四十三条【派驻机构和派出机构的性质、领导体制】
第四十四条【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范围】
第四十五条【健全派驻监督工作机制,开展派驻监督工作】
第七章 队伍建设和监督
第四十六条【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根本要求】
第四十七条【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第四十八条【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
第四十九条【加强监督执纪规范化建设】
第五十条【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第五十一条【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问题报告制度】
第五十二条【履职回避制度】
第五十三条【保密制度、离职后从业】
第五十四条【安全责任制】
第五十五条【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滥用职权、失职失责等行为的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参照执行本条例】
第五十七条【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的解释权】
第五十九条【施行时间】
内容摘要
本《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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