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时期英国乡村基层组织研究
全新正版 假一赔十 可开发票
¥
47.81
6.1折
¥
79
全新
库存3件
作者陈立军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ISBN9787010195643
出版时间2018-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79元
货号1201747836
上书时间2024-09-04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
作者简介
侯建新,男,1951年生于天津市,历史学博士。现为天津师范大学资深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校学位委员会副主席,欧洲文明研究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世界史学科评议组召集人,中国世界古代中世纪史学会会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委员。研究方向:英国及欧洲经济社会史、欧洲文明、中外现代化历史比较,著有《社会转型时期的西欧与中国》、《资本主义起源新论》等。另任南京大学特聘教授、南开大学讲座教授。担任《世界历史》等杂志编委,《经济社会史评论》杂志主编。
陈立军,男,1976年生,吉林省前郭县人,世界史博士,天津师范大学副教授。主要从事西欧中世纪史、英国乡村史研究,在《史学理论研究》、《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贵州社会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转型时期英国乡村基层组织研究”、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西欧村庄共同体研究”以及天津市“十二五”规划中青年骨干项目等6项国家、省市级项目。
目录
绪论
上篇:15世纪以前的英国乡村基层组织
章乡村基层组织的形成
节村庄共同体概念的界定
第二节村庄共同体的形成
第三节村庄公共役务的明晰化
第四节村庄公共权利的明晰化
第五节庄园的出现及其发展
第六节堂区与堂区共同体的形成
第二章乡村基层组织的政治结构
节村民大会与庄园法庭
第二节庄园法庭的双重性
第三节乡村基层组织中的管理人员
第四节乡村基层组织的多元权力结构
第三章乡村基层组织的法律体系
节村规的制定
第二节有关秋收的村规
第三节有关公共放牧的村规
第四节有关公共设施的村规
第五节村规的执法者——村规监督员
第六节乡村社会的法律诉讼
第四章乡村基层组织的社会职能
节作为法人单位的村庄共同体
第二节作南治安单位的村庄共同体
第三节作为服军役单位的村庄共同体
第四节作为征税单位的村庄共同体
下篇:15世纪以后的英国乡村基层组织
第五章乡村基层组织的政治变革
节村庄共同体对土地的继续控制
第二节村民大会地位的凸显
第三节村庄共同体内部凝聚力的增强
第六章乡村基层组织的经济发展
节农业经济的发展
第二节乡村工业的兴起
第三节乡村市场的兴起
第七章乡村基层组织的法律变迁
节农民土地支配权的扩大
第二节农民法律身份的变化
第三节农民对公共权利的诉求
第四节农民契约观念的形成
第八章乡村基层组织的社会变迁
节乡村的人口流动
第二节雇工的出现及其发展
第三节乡村济贫的转型
第九章新型乡村基层组织的确立
节村庄共同体的解体
第二节堂区成为新的基层行政单位
第三节新型乡村基层组织的中世纪因素
结语
参考书目
附录
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通过对中世纪到近代早期英国乡村基层组织的系统研究,进一步揭示英国社会转型所发生的内在机理。全书共分为上下两篇。上篇着重阐述了15世纪以前英国乡村基层组织的确立过程。随着村庄、庄园以及堂区等共同体的确立,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以及法律体系也逐步完善,从而为社会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篇则重点阐述了15世纪以后英国乡村基层组织所发生的变化。随着庄园的解体,原有的乡村社会结构被打破,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减弱、契约观念逐渐形成、社会交往日益扩大。所有这一切都预示着英国的乡村社会已经步入到了一个新的时代。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