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继承编释论:条文缕析、法条关联与案例评议(未拆封)
  • 民法典继承编释论:条文缕析、法条关联与案例评议(未拆封)
  • 民法典继承编释论:条文缕析、法条关联与案例评议(未拆封)
  • 民法典继承编释论:条文缕析、法条关联与案例评议(未拆封)
  • 民法典继承编释论:条文缕析、法条关联与案例评议(未拆封)
  • 民法典继承编释论:条文缕析、法条关联与案例评议(未拆封)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民法典继承编释论:条文缕析、法条关联与案例评议(未拆封)

16 3.1折 52 九五品

仅1件

北京昌平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王仰光、朱呈义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9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22-2

上书时间2024-09-12

宏顺书店

四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九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王仰光、朱呈义 著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20-09
  • 版次 1
  • ISBN 9787521610741
  • 定价 52.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276页
【内容简介】

本书逐条释评民法典继承编,下设【本章概要】【条文主旨】【本条来源】【立法演变】【条文释义】【法条关联】【案例评议】七个基本栏目,并有【免费案例数据库】赠送!对于理论学习和实务操作均具有重要意义。

 

【本章概要】:提炼本章精髓内容或者重大变化。

 

【条文主旨】:精炼本条主旨大意,方便读者查找或记忆。

 

【本条来源】:列出条文在旧法上的来源,以及相较于旧法的变化。

 

【立法演变】:梳理每个条文在历次草案中的演变。

 

【条文释义】:从规范意义、适用范围、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各个方面解析各条文。评述国内学说和实务见解,比较域外相关立法规定及理论发展,提出忠实于规则的公允合理的解释方案,从而构建每个条文的规范化的教义学构造。

 

【法条关联】:梳理有所关联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司法解释等法律渊源。

 

【案例评议】:整理相关的法院裁判案例,梳理经典案例的核心见解,辅以评议,呈现司法实践中相关规定的适用情况,形成沟通抽象法条与具体案件之桥梁。

 


【作者简介】

王仰光:山东聊城人,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理事。

 

朱呈义:山东临沂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

 


【目录】

目录(带★号条文为实质修改条文或新增条文。)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继承编的调整范围】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范围】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酌情分得遗产权】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的处理方式】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消极条件】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必留份】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与变更】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者遗赠】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遗产管理人的确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遗产管理人的责任承担】

 

★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遗产管理人的报酬请求权】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的通知】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遗产的临时保管】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转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的认定】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预留份】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的规则和方法】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再婚时对所继承遗产的处分权】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遗赠扶养协议】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遗产分割与债务清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限定继承原则】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遗赠与债务清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的债务清偿】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