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见清早期 科举文献(国子监八旗官学漢教正黄旗 捷报京报) 装裱成册页。图片全部拍照 如图。清沿袭此制,顺治元年(44),首举选贡。顺天府特贡六人,每府学贡二人,州、县学各贡一人。清初为六年考选一次,乾隆中改为十二年一次。应改为清早期捷报 具体清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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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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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出版人不详
年代不详
纸张其他
刻印方式木刻
装帧其他
尺寸21.7 × 15 cm
册数1册
上书时间2024-09-2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七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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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条装裱成册。粗查应该是清早期捷报京报 具体还请自查。科举文献价值较高 结拍不予退换 看清下单代表默认此书。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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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官学生是指清代八旗官学的学生。顺治元年(1644)于每旗设立八旗官学一所。后二旗合为一所,计四所。于每佐领下招收一人入学,以十人习汉文,其余皆习满文。雍正五年(1727),定每旗学额一百人,其中满洲学生六十人,各半分习满、汉文;蒙古、汉军各二十人。招生不拘佐领,在一旗内统一挑选,经国子监考录入学,年幼者习满文,稍长者习汉文。肄业期间,按月发给满洲、蒙古学生银一两五钱,汉军学生银一两。乾隆时,定肄业年限为十年。前三年专学经书,然后再经考试,根据材质分习汉文与翻译。学习期满,凡习汉文者不能进学(不能取得生员资格),习翻译者考不取中书、笔帖式、库使等,一律发回本旗,另委差使。 拔贡,明制,常贡之外又行选贡之法,即为拔贡。各地儒学生员,经过考选,凡学行兼优、年富力强、累试优等者,得以充拔贡。清沿袭此制,顺治元年(44),首举选贡。顺天府特贡六人,每府学贡二人,州、县学各贡一人。清初为六年考选一次,乾隆中改为十二年一次。拔贡的性质就其实举人大挑一样,都是六年选一次,唯一不同的是,大挑是选出一部分举人授予官职,而拔贡则是选出优秀生员进入国子监学习。八旗贡监生,清代八旗中贡生和监生的联称(也可解为八旗贡入国子监的肄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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