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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民法:条文与判例(套装上下册)

138 9.9折 139 九品

仅1件

北京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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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融擎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7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05-2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王融擎 著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8-07
  • 版次 1
  • ISBN 9787509396230
  • 定价 139.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
  • 纸张 胶版纸
【内容简介】

  日本民法典是世界上*有影响力的民法典之一,其自1898年施行以来,对亚洲各国有着深远的影响。本书涵盖*的日本民法典条文及施行以来的重要判例。在条文上,2017年5月以来,日本国会审议通过了债法修正案、成年年龄修正案和继承法修正案。民法典一半以上的条文都被修改,特别是总则、债权、继承编都进行重大修改。本书将对近年*修法的经纬进行介绍,附有新旧条文对照和修正案全文,可以使读者对近年*的修改一目了然。此外,在司法实践和研究中,实务家们和学者们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对判例进行研究。因此,若仅是观察其条文,难以了解相关制度在日本的全貌。因此,本书选取日本的重要判例编入,填补了国内的空白。判例选取的标准主要依据对民法典漏洞的填补,或是对民法典相关规则有所发展。在形式上,为避免篇幅过长,本书对选取判例的判旨进行提炼归纳,并编在有关条文后,使读者方便阅读。

 

  本书将要涵盖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日本民法典全文(根据2018年法律第59号修改)

 

  2. 债法修正案全文(即2017年法律第44号)

 

  3. 债法修正案修改条文新旧对照表

 

  4. 成年年龄修正案全文(即2018年法律第59号)

 

  5. 成年年龄修正案修改条文新旧对照表

 

  6. 继承法修正案全文(即2018年法律第72号)

 

  7. 继承法修正案修改条文新旧对照表

 

  8. 重要的*法院判例及部分高等法院判例(约1100件)

 


【作者简介】

  王融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东京大学外国人特别研究学生,现就职于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参与翻译《日本倒产法概述》等书,并在《私法》《人民法院案例选》等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及译作,曾获江平民商法奖学金、魏振瀛教授民商法研究发展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励。

 


【目录】

  上册

 

  民法

 

  *编 总 则

 

  *章 通 则010

 

  第二章 人017

 

  *节 权利能力017

 

  第二节 意思能力017

 

  第三节 行为能力018

 

  第四节 住 所030

 

  第五节 下落不明者之财产管理及宣告失踪032

 

  第六节 同时死亡之推定036

 

  第三章 法 人038

 

  第四章 物047

 

  第五章 法律行为051

 

  *节 总 则051

 

  第二节 意思表示064

 

  第三节 代 理077

 

  第四节 无效及撤销103

 

  第五节 条件及期限109

 

  第六章 期间计算118

 

  第七章 时 效120

 

  *节 总 则120

 

  第二节 取得时效133

 

  第三节 消灭时效141

 

  第二编 物 权

 

  *章 总 则148

 

  第二章 占有权164

 

  *节 占有权之取得164

 

  第二节 占有权之效力170

 

  第三节 占有权之消灭181

 

  第四节 准占有182

 

  第三章 所有权183

 

  *节 所有权之界限183

 

  *分节 所有权之内容及范围183

 

  第二分节 相邻关系184

 

  第二节 所有权之取得192

 

  第三节 共 有197

 

  第四章 地上权212

 

  第五章 永佃权214

 

  第六章 地役权217

 

  第七章 留置权223

 

  第八章 先取特权230

 

  *节 总 则230

 

  第二节 先取特权之种类233

 

  *分节 一般先取特权233

 

  第二分节 动产先取特权235

 

  第三分节 不动产先取特权239

 

  第三节 先取特权之顺位241

 

  第四节 先取特权之效力242

 

  第九章 质 权246

 

  *节 总 则246

 

  第二节 动产质249

 

  第三节 不动产质250

 

  第四节 权利质252

 

  第十章 抵押权255

 

  *节 总 则255

 

  第二节 抵押权之效力264

 

  第三节 抵押权之消灭283

 

  第四节 *额抵押284

 

  第三编 债 权

 

  *章 总 则308

 

  *节 债权之标的308

 

  第二节 债权之效力315

 

  *分节 债务不履行责任等315

 

  第二分节 债权人代位权333

 

  第三分节 诈害行为撤销权339

 

  第三节 多数当事人之债权及债务346

 

  *分节 总 则346

 

  第二分节 不可分债权及不可分债务347

 

  第三分节 连带债权349

 

  第四分节 连带债务351

 

  第五分节 保证债务359

 

  第四节 债权让与385

 

  第五节 债务承担394

 

  *分节 并存的债务承担394

 

  第二分节 免责的债务承担395

 

  第六节 债权消灭398

 

  *分节 清 偿398

 

  第二分节 抵 销426

 

  第三分节 变 更433

 

  第四分节 免 除436

 

  第五分节 混 同436

 

  第七节 有价证券437

 

  *分节 指示证券437

 

  第二分节 记名式持有人支付证券440

 

  第三分节 其他记名证券442

 

  第四分节 无记名证券442

 

  第二章 合 同443

 

  *节 总 则443

 

  *分节 合同成立443

 

  第二分节 合同效力451

 

  第三分节 合同上地位之移转458

 

  第四分节 合同解除458

 

  第五分节 格式条款468

 

  第二节 赠 与471

 

  第三节 买 卖476

 

  *分节 总 则476

 

  第二分节 买卖之效力480

 

  第三分节 买 回492

 

  第四节 互 易496

 

  第五节 消费借贷496

 

  第六节 使用借贷500

 

  第七节 租 赁506

 

  *分节 总 则506

 

  第二分节 租赁效力509

 

  第三分节 租赁终止523

 

  第四分节 押 金527

 

  第八节 雇 佣530

 

  第九节 承 揽534

 

  第十节 委 托541

 

  第十一节 保 管550

 

  第十二节 合 伙559

 

  第十三节 终身定期金573

 

  第十四节 和 解575

 

  第三章 无因管理576

 

  第四章 不当得利579

 

  第五章 侵权行为592

 

  下册

 

  第四编 亲 属

 

  *章 总 则684

 

  第二章 婚 姻687

 

  *节 婚姻成立687

 

  *分节 婚姻要件688

 

  第二分节 婚姻无效及撤销694

 

  第二节 婚姻效力699

 

  第三节 夫妻财产制704

 

  *分节 总 则704

 

  第二分节 法定财产制705

 

  第四节 离 婚709

 

  *分节 协议离婚709

 

  第二分节 诉讼离婚717

 

  第三章 亲 子722

 

  *节 生子女722

 

  第二节 养子女740

 

  *分节 收养要件740

 

  第二分节 收养无效及撤销748

 

  第三分节 收养效力752

 

  第四分节 解除收养753

 

  第五分节 特别养子女757

 

  第四章 亲 权761

 

  *节 总 则761

 

  第二节 亲权效力763

 

  第三节 亲权丧失777

 

  第五章 监 护780

 

  *节 监护开始780

 

  第二节 监护机关781

 

  *分节 监护人781

 

  第二分节 监护监督人785

 

  第三节 监护事务788

 

  第四节 监护终止796

 

  第六章 保佐及辅助799

 

  *节 保 佐799

 

  第二节 辅 助801

 

  第七章 扶 养804

 

  第五编 继 承

 

  *章 总 则808

 

  第二章 继承人812

 

  第三章 继承效力818

 

  *节 总 则818

 

  第二节 继承份额831

 

  第三节 遗产分割839

 

  第四章 承认与抛弃继承848

 

  *节 总 则848

 

  第二节 承认继承852

 

  *分节 单纯承认852

 

  第二分节 限定承认854

 

  第三节 抛弃继承861

 

  第五章 财产分离863

 

  第六章 继承人不存在867

 

  第七章 遗 嘱873

 

  *节 总 则873

 

  第二节 遗嘱方式875

 

  *分节 普通方式875

 

  第二分节 特别方式885

 

  第三节 遗嘱效力890

 

  第四节 遗嘱执行899

 

  第五节 遗嘱之撤回及撤销908

 

  第八章 特留份911

 

  附则

 

  大正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法律第六十九号925

 

  昭和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法律第十八号(节选)925

 

  昭和二十二年四月十六日法律第六十一号(节选)925

 

  昭和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法律第二百二十二号925

 

  昭和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法律第二百六十号(节选)932

 

  昭和二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法律*百一十五号932

 

  昭和二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法律*百四十一号(节选)932

 

  昭和二十五年五月一日法律*百二十三号(节选)932

 

  昭和三十三年三月十日法律第五号(节选)933

 

  昭和三十三年四月十五日法律第六十二号(节选)933

 

  昭和三十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法律第四十号(节选)933

 

  昭和三十七年四月四日法律第六十九号(节选)934

 

  昭和三十八年七月九日法律*百二十六号(节选)934

 

  昭和三十九年六月十日法律*百号(节选)934

 

  昭和四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法律第九十三号(节选)934

 

  昭和四十一年七月一日法律*百一十一号(节选)935

 

  昭和四十六年六月三日法律第九十九号(节选)935

 

  昭和五十一年六月十五日法律第六十六号(节选)935

 

  昭和五十四年三月三十日法律第五号(节选)939

 

  昭和五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法律第六十八号(节选)939

 

  昭和五十五年五月十七日法律第五十一号(节选)940

 

  昭和六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法律*百零一号940

 

  平成元年六月二十八日法律第二十七号(节选)941

 

  平成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法律第九十一号(节选)942

 

  平成二年六月二十九日法律第六十五号(节选)942

 

  平成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法律第七十九号(节选)942

 

  平成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法律*百一十号(节选)943

 

  平成十一年七月十六日法律第八十七号(节选)944

 

  平成十一年十二月八日法律*百四十九号947

 

  平成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法律第二百二十五号(节选)948

 

  平成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法律第九十一号950

 

  平成十三年六月八日法律第四十一号(节选)951

 

  平成十五年七月十六日法律*百零九号(节选)951

 

  平成十五年八月一日法律*百三十四号(节选)952

 

  平成十五年八月一日法律*百三十八号(节选)953

 

  平成十六年六月二日法律第七十六号(节选)954

 

  平成十六年六月十八日法律*百二十四号(节选)954

 

  平成十六年十二月一日法律*百四十七号(节选)955

 

  平成十七年七月二十六日法律第八十七号(节选)957

 

  平成十八年六月二日法律第五十号(节选)957

 

  平成十八年六月十五日法律第七十三号(节选)958

 

  平成十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法律第七十八号(节选)958

 

  平成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法律第五十三号959

 

  平成二十三年六月三日法律第六十一号(节选)959

 

  平成二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法律第七十四号(节选)960

 

  平成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法律第九十四号960

 

  平成二十八年四月十三日法律第二十七号960

 

  平成二十八年六月七日法律第七十一号961

 

  平成二十九年六月二日法律第四十四号961

 

  修改民法部分规定之法律(平成二十九年法律第四十四号)/972

 

  修改民法部分规定之法律(平成二十九年法律第四十四号)新旧条文对照表/1068

 

  修改民法部分规定之法律(平成三十年法律第五十九号)/1201

 

  修改民法部分规定之法律(平成三十年法律第五十九号)新旧条文对照表/1204

 

  修改民法及家事案件程序法部分规定之法律(平成三十年法律第七十二号)(民法相关部分)/1206

 

  修改民法及家事案件程序法部分规定之法律(平成三十年法律第七十二号)(民法相关部分)新旧条文对照表/1225

 

  跋/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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