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只看过一部心理治疗的教学短片,或对罗杰斯治疗的某一例个案或某一项技术略之一二,他们却凭着这种一知半解刻板地看待罗杰斯的工作,甚至错误地理解。在罗杰斯从事治疗工作的时代,一些人对罗杰斯的治疗有明显误解,甚至说他那一套是“简单”和“幼稚”的做法,这是罗杰斯所不能容忍的。1986年,他曾对我说:“有些人写的文章晦涩难懂,而我写东西追求简洁清晰。这绝不意味着文章难懂就是有思想深度或更有意义,而文章易懂就缺乏深度。”后来,本书编者之一布林克(Debora C. Brink)提议,编辑出版一本介绍罗杰斯心理治疗个案的书,以使人们了解什么是真正的“以来访者为中心”的心理治疗,罗杰斯表示赞成。罗杰斯本人列出了应收录在这本书中的一些个案,并由他的助手亨德森(Valerie Henderson)在罗杰斯发表的文章中找出了这些个案。1986年,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授予罗杰斯荣誉奖章,借那次机会,我和布林克一起去见他,与他进一步讨论了本书的出版计划。一年后,罗杰斯去世了。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的廷潘(P. Michael Timpane)院长希望能够找到一种好的方式来纪念这位备受尊敬、贡献卓著的校友,而*佳的方式莫过于编辑和出版这样一本书。为此,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资助了对本书中所选个案音像资料的文字整理工作。
本书中介绍的十例个案各有特点,是罗杰斯1946—1986年的代表作,涉及各种类型的来访者,有精神分裂症患者,也有心理功能正常但受到内心冲突困扰的人。其中,有两个案例是在医院里进行的,即洛蕾塔个案(The Case of Loretta)和布朗个案(The Case of Jim Brown);一个是在大学的咨询中心进行的个别面询,即蒂尔登个案(The Case of Mary Jane Tilden);一个是作为系列短片中的一部分,即格洛利亚个案(The Case of Gloria);五个是在讲习班中的公开教学示范,包括吉尔个案(The Case of Jill)、玛丽个案(The Case of Mary)、路易丝个案(The Case of Louise)、西尔维亚个案(The Case of Sylvia)和马克个案(The Case of Mark);还有一个是面询的录像教学片,根据片名称为“愤怒与受伤害”个案(The Case of“Anger and Hurt”)。其中,罗杰斯在为洛蕾塔作的面询中表现了始终如一的共情,而在与吉尔和路易丝的谈话时则多次提问,给出解释,并表达自己的感受。这些材料使我们有机会看到,罗杰斯总是那样真诚和恭敬地倾听来访者的诉说,40年始终如一。同时,随着经验的积累,罗杰斯在临床治疗中的技术应用越来越灵活多样,正如博温(Maria Villas-Boas Bowen)在对吉尔个案的评论中所说,罗杰斯对解释、比喻、幽默、引导等方法的运用显得越来越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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