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一、本年表分为古代、近代、现代三卷,本卷为古代部分。记事上起远古,下迄清道光十九年(1839)。编写时力求对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都能有所反映,使读者既便检事,也可以通过浏览全编,略知我国古代史事要略。二、年份处理,力求准确。重大事件及人物生卒年有异说者,酌加注释;由阴阳历差异而产生的年份出人问题,以封建纪年为主,加注公元年月。三、每年记事,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种办法。 1 、一般记年不记月,一年之中,每事自为起迄。 2、一年之中,有几条线平行发展,彼此交叉不太严重者,则分别叙述,每条线自为起迄。 3、一年之中,各方面关系错综复杂者,以分月记事为主,而将某些情况附记于后。四、从秦代开始,注明改元的月份,各加圆圈标志。五、重要历史人物加注生卒年,一般见于卒年。六、古地名酌注今地名。七、旧史文句,除过于难懂者外,一般袭用原文;有些名词比较难懂,转译又恐失真,则酌加注释。至于低毁少数民族、污蔑劳动人民的字样,则均加改正,其有难以改动者,则加引号,以示区别。八、卷末附有人名索引,以备检索。人名排列,以姓氏笔画多少为序,外国人名以其中国名字或中文译名第一字笔画为序。凡同名同姓而为异人者,依其时代先后,分别用 ① ② ③ 标出,以示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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