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官印)上海南市自治委员会(可能是朱砂印章) (152克重) 侵华日军"以华制华"政策的标本——1938年2月,成立伪上海县治安维持会,6月改称伪上海县自治会。隶于伪上海市大道政府。2月25日,伪上海市大道政府沪西区改为特区。4月28日,伪上海大道市政府改称伪督办上海市政公署,受南京伪维新政府管辖。将全市划为13个区(特别区不变):浦东南区、浦东北区、南市区、沪西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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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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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官印)上海南市自治委员会(可能是朱砂印章) (152克重)
侵华日军"以华制华"政策的标本——1938年2月,成立伪上海县治安维持会,6月改称伪上海县自治会。隶于伪上海市大道政府。2月25日,伪上海市大道政府沪西区改为特区。4月28日,伪上海大道市政府改称伪督办上海市政公署,受南京伪维新政府管辖。将全市划为13个区(特别区不变):浦东南区、浦东北区、南市区、沪西特区、闸北区、市中心区、特别区、嘉定区、宝山区、奉贤区、南汇区、川沙区、崇明区。10月16日,伪督办上海市政公署,改为上海特别市政府。将上海县浦西地区改为北桥区。全市为14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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