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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履雪 著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6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12-11
进入十九世纪后,欧陆法学面对的棘手问题就是如何在本国法中处理罗马法传统。以萨维尼 (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为代表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提出了在民族法学中复兴罗马法传统的方案:反对法学成为“伦理取向的科学” (自然法)或者“经验的科学” (实证主义),对制定法持否定立场,警惕政治因素对法学的干扰,将罗马法理论和对地方性法律的厘定作为民族法学的中心。本书试图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回答在法典理性主义时代,萨维尼开创的历史法学派在何种程度上反映并解决了罗马法传统的延续问题。
导论
引子
第一节 结构和机理
第二节 文献概述
第一章 历史背景研究
第一节 罗马法自查士丁尼时代到中世纪的两次繁盛
第二节 罗马法在德国的传播
第三节 萨维尼与提堡的争论
第二章 方法论研究之一
第一节 法理学的严格方法
第二节 法理学的文本方法
第三章 方法论反思之一
第一节 “(民族精神”(v01ksgeist)与“法”(recht)——法律人使命的肩负
第二节 立法者、法官与法学家:谁的统治
第三节 哲学家与诗人:哪种生活
第四节 自然——艺术——科学:现代性问题
第四章 方法论研究之二——学院方法
第五章 方法论反思之二——大学时代的法学教育模式
第六章 方法论反思之三
第一节 科学的、方法的、信念的——历史法学派思想的三个层面
第二节 一种分裂,两种伦理——由“信念”到“科学”
第三节 历史法学派理论的价值和局限——法学本体资源和衍生资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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