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宪法的司法化
图书条目标准图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宪法的司法化

20.65 九品

仅1件

北京海淀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王磊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0-02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A2

上书时间2024-12-25

新起点书店

四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王磊 著
  •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0-02
  • 版次 1
  • ISBN 9787562019619
  • 定价 15.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220页
  • 字数 190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内容简介】
  《宪法的司法化》的基本观点是宪法的司法化。上一个世纪我国宪法学的研究和实践有一个很大的误区,就在于没有真正把宪法作为一部法并通过法院来实施。《宪法的司法化》一书的诞生反映了我9年来在北大教学和科研过程中对我国宪法苦苦探索的过程。
  《合同法》的一份合同,但后来发生纠纷时,法官以当地政府规章来裁判此案,而这部规章可能违反宪法,但法官并没有行使司法审查权或宪法解释权来否认这一违宪的规章的法律效力。
  如果能够提供这样一个宪法司法化的渠道,这一规定早就可能被宣布违宪而无效。因为这一规定在两个方面是违宪是:第一,第一规定违反了宪法的“平等权”。因为没有侨属或台属亲属关系的大学生根本就没有资格来办理出国手续,有侨属或台属关系的大学生和没有侨属或台属关系有大学生完全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这种学生出国求的前提条件并不决于自身,而首先取决于自己的父辈的不平等性实质上是一种封建的世袭制观念在当今的表现。第二,这规定侵犯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因为公民本应既可以在国内念书,也可以在国外念书,但这一规定就将那些想出国读书而没有侨属台属关系的学生拒之于门外,公民所享有的宪法规定的“受教育权”受到了侵犯。
【作者简介】
  王磊,安徽合友人,出生1965年4月18日。1983年毕业肥合一中,同年考入北大法律系念本科,1987年在北大攻读宪法学硕士,1990年留校任教,1996年攻读宪法学在职博士。现为北大法不院副教授,宪法学基干课主持人。曾获首届北大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法学院首届十佳教师奖。1994年起至今多次前往香港树仁学院讲学。分别于1999年9月和12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和香港会展中心给香港界人士讲授中国宪法。主要著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释义》(副主编,人民出版社),《宪法学》(律师专业,北京大学出版社,合作)等,还有20余篇论文。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宪法是法
第一节古代中国和欧洲中世纪所使用的宪法的含义
第二节近现代以来有关宪法的几类观点
第三节宪法是调理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部门法

第二章宪法的渊源
第一节宪法规范的渊源
第二节非宪法规范的渊源

第三章宪法的适用、效力和制裁力
第一节宪法的适用
第二节宪法的效力
第三节宪法的制裁力

第四章宪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宪法至上
第二节保障人权和公民基本权利
第三节人民代表大会制
第四节人民民主专政(宪法的政治原则)
第五节单一制

第五章宪法之下的权力
第一节什么是权力
第二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权力转移与配置
第三节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分工
第四节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分工

第六章宪法解释
第一节美、德宪法解释理论之比较
第二节我国的宪法解释机构

第七章宪法的司法化
第一节我国宪法化的探讨
第二节选举中的一项司法保护制度
第三节宪法的政策化和宪法的修改

第八章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
第一节理解基本法原意的指导思想
第二节我国内地和香港法律冲突的特点
第三节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对基本法解释权限的范围

第九章20世纪中国宪法学之回顾
第一节第一次创立--新中国成立前的宪法学
第二节第二次创立--“全盘苏化”时期的宪法学
第三节第一次10年挫折
第四节第二次10年挫折--“文革”时期的宪法学
第五节第三次创立
第六节反思(一):研究方法的误区
第七节反思(二):研究内容的误区
后记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相关推荐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