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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波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09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A6
上书时间2024-12-13
本书以作者本人承办的刑事案件为基础,筛选其中比较能突出证据作用的案例进行深度加工,以指导刑辩律师在专业业务领域高度重视证据的搜集与运用,用证据说话,以证据辩护。本书的体例设置采用以下几个部分:(1)案情简介(精简介绍基本案情,突出案件的主线);(2)检方观点(简要介绍检方控诉被告人的罪名及理由和相关的证据);(3)辩护词(以律师辩词为基础,以证据为中心,突出证据要点);(4)控辩交锋(公诉方和辩护方对本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所在);(5)法院判决(案件审判结果);(6)辩护思路(深度还原办案思维);(7)结案点评(办结案件后的经验总结)。
柳波,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语言与证据研究中心研究员、刑事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刑事辩护方向研究生实务导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专注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类刑事案件的辩护,办理了河南梁某某被控合同诈骗2亿余元无罪案、山东刘某某被控受贿和滥用职权无罪案、北京朱某某涉嫌诈骗1900余万元被不起诉案、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某某被控巨额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济南军区原副参谋长张某某被控贪污和受贿案、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原行长王某某被控违法发放贷款和挪用公款等罪案、全国*一大手机走私案(黄某某,涉案金额78亿余元)、庭审时长*一(近两个月)的广东许某某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案、北京*一例被控危险驾驶案等在内的刑事案件数百起。发表法学论文数十篇,参与编著法学著作多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方圆律政》等媒体均对柳波律师及其办理的案件进行过采访和报道。
第一讲 书证的特殊形式——生效的刑事判决书?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具有思想性、稳定性、多样性。本讲主要围绕司法实践中检方使用生效判决书作为指控证据这一问题展开,同时兼析刑事诉讼中“拆分案件”和“孤证”。
第二讲 证人证言的特点与采信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常见的证据,在很多案件中不可或缺,甚至被作为定罪的主要依据。但因为证人受自身感知、记忆、情绪、表达、立场、利害关系和作证场景等因素的影响,其所做陈述可能不尽“客观、真实”。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证人证言的收集、认证、采信作了较为严格的规定,法律工作者对“证人证言”必须保持应有的警惕,必须严格坚守“确实、充分”的证据标准,尤其是在死刑案件中。
第三讲 关键证人证言的审查和采信:不出庭关键证人存在根本性反复的庭前指控证言不应采信
证人出庭作证是审判直接原则、言词原则的必然要求。新刑诉法施行之后,证人出庭率依然不高。证人不出庭对各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影响甚微,但对各方争议极大的案件影响很大。尤其是关键证人不出庭,对控辩存在根本性争议的案件影响更大。那么,对属于证人应当出庭范畴的案件,关键证人不出庭,而且其庭前证言存在根本性的矛盾和反复,对其庭前指控证言应该如何审查,应否采信,法律没有明确答案。对此情况应如何处理,请看本讲内容。
第四讲 被害人(方)陈述的立场与证据采信
第五讲 慎信口供:被告人“于己不利”的供述?
第六讲 书证和言词证据之比较
第七讲 物证不在案,不能定罪?
第八讲 鉴定意见,不可置疑的科学结论?
第九讲 从一起陈年旧案解析现场勘验笔录
第十讲 辨认笔录,独立的证据?
第十一讲 视听资料与证据采信
第十二讲 电子数据的审查和认定
第十三讲 非法口供排除的审查重点——同步讯问录音录像
第十四讲 同步录音录像与讯问笔录不一致时,应如何采信?
第十五讲 犯意引诱和技术侦查
第十六讲 证据关门:控辩取举证期限大不同
第十七讲 被害人提交“证据材料”的转化和审查
第十八讲 如何理解证据的“确实、充分”:让证据“说”真相
第十九讲 价格认定结论书是书证、鉴定意见,还是其他?
第二十讲 辩方取证的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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