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案中的法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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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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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爱国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07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A2
上书时间2024-11-1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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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爱国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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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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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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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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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30108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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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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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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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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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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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3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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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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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离我们有多远?(代序)
先看两条法律条文:
第218条倘医生以青铜刀为自由民施行严重的手术。而致此自由民于死,或以青铜刀割自由民之眼疮.而毁损自由民之眼,则彼应断指。
第823条因故意或者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者。对他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负赔偿义务。
前一条法律出自3800年前的《汉谟拉比法典》,后一条出自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前者被认为是迄今为止可查的最古老的法典,它是古代法律的典范,后者被认为是现代西方最成熟的法典,它是现代民法典的楷模。两个法典之间,相距近3000年。在这3000年的历史中,人类的法律制度伴随着人类的演化也发生了诸多的变化。上述第218条给我们提供了一幅法律画卷:一个医生手术不成功,导致病人的死亡或者伤害,他因为他的行为而失去了他的手指;上述第823条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法律的权威,一个威严的尊者命令对有过错的人实施惩罚。法律画卷给我们的是生动、具体和生活化的法律形象,而法律权威给我们的是概念、抽象和职业化的法律形象。法律由具体的个案发展成抽象的规则,被认为是法律的一种“进化”。法律的这种演化带给我们一些积极的东西,同时也失去了一些鲜活的东西。法律的抽象化、规则化和职业化,使得法律的从业者可以从法律的一般原则推演出法律的特殊性,他可以不管具体案件之间干差万别的事实而适用法律、决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这种“科学”的法律学也使得法律远离了社会生活,法律的知识被少数“社会精英”所垄断,法律运作的主体不再是社会中活生生的人,而是高高在上的立法者和法官,及法律的其他附属职业者。这种演化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退步?与之相关的问题则是:法律应该与现实的生活有多远?
中国原本也有自己法律传统的,可惜在清末的时候中断了。我们的老祖宗们不小心抄袭了日本的法典,而那个日本的法典又是不小心的德国法典的复制品。这样一来,我们现在的法律既没有中国社会生活的根基,也没有日本或者德国法典内在东洋和西洋的社会生活的根基。法官们学的是西方的法典,用的是西方传统的法典,而他要处理的又是中国社会本身的问题,在人类共同的问题上,适用西方法律规则是没有问题的,而在东西方有差异性的地方,法律职业者们用西方的法律理念处理中国的问题,他们强暴了中国的社会,法律职业者又没有真正弄清西方法律理论所依赖的西方社会生活,他们又强暴了西方社会。中国学习西方法律已经成为一种事实,“西方法律制度中国本土化”只是学者们的良好愿望,法律制度的趋同化与民族法律个性的丧失,则是法律发展的一般模式。在这个前提下,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要提倡建设中国特色的法治,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弄清西方传统法律如何在西方社会中发生?这也是本书的一个出发点,这就是:从西方社会的生活中去发现西方法律规则的含义。将法律规则与社会生活联系起来,最后形成法律规则体系最典型的法律制度,应该是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制度,拿专业术语来说,就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本书的内容就是对英美判例的介绍、解读和评论。就每个案件而言,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了法律的纠纷,就是一个法律的事件,每个事件都是紧张的、冲突的、微妙的,甚至是带有个人隐私的,从而也是具有社会价值及新闻价值的,每个事件都可以上大报的头版头条。当事人到了法院,法官们就会提出解决问题的若干方案,每种方案都具有法官们的法律理由,法律理由的浓缩就形成了法律的规则。这种法律规则决定了当事人法律上的命运,同时也指导着普通大众在相同或者相似事件中将来的行为,因为法律的规则指引着法律行为的预期结果。与此相一致,我对每个案件的表达分为三个部分,其一是对案件事实的描述,具有好奇心的读者也许会找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其二是对法官所形成或者适用的法律规则的解读,对法律智慧有兴趣的读者会感受到法律智慧的愉悦;其三是对案件进行形而上的评论,喜欢刨根问底的读者可以发现进一步思考的线索。
选人本书的案件,基本上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那种可以称为lea血1g
case,一个案件代表了一种新的诉讼形式和诉讼规则;第二类可以称之为principal
case,每一个案件都可以入选法学院的教科书,第三类可以称为famous
Case,每个案件都可以成为大众讨论的话题。为了方便起见,本书统称之为“名案”。
如果读完本书后,你有如下的感叹之一,那么我就觉得这本书没有白写:
这本书很好玩,案件很有趣,漫画也很精彩。
法官的分析很精辟,我知道了在何种案件中应该如何处理。
读懂这本书其实不容易,不过,在折磨自己大脑的时候却颇有收获。
哈哈。法律原来是这样。它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啊!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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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爱国,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生于1965年11月,法学博士,曾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1983-1987,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987-1990,硕士)、北京大学法学院(1994-1998博士)。早些年钻研西方法律思想史,曲高和寡,以至于不食人间烟火,著有《破解法学之谜》、《西方法律思想史》、《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等著作,撰写《解读柏拉图关于法律的三个比喻》、《亚里斯多德法律正义论的思想史探索》、《欧洲结构主义符号学法学的几个侧面》等学术论文,而后,在此基础上转而探索英美侵权行为法学,先编有《英美侵权行为法》后著有《英美侵权行为法学》。撰写《重新解释侵权行为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过失在侵权行为法中的三重角色》、《英美法中“侵扰”的侵权行为责任》等学术论文。主讲过的课程有西方法律思想史、英美侵权行为法,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史等。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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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离我们有多远?(代序)/4
“杀了你,还是阉了你?”/1
语言威胁与侵权行为/5
精神病人的侵权责任/8
老师打学生/12
五岁儿童承担侵权责任吗?/15
儿子告老子/19
商家有没有权利搜顾客的身?/22
自愿行为与剥夺人身自由/26
精神创伤和法律赔偿/29
陪伴损失与赔偿/33
都是误诊惹的祸/37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41
一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45
私有财产和公共权力的豁免/49
生命的价值高于财产的利益/53
平安夜里的大火/56
“上帝的意志”与人的行为/60
连带责任和分别责任/63
“自愿承担风险”/67
侵权行为赔偿的计算/71
啤酒里的蜗牛/75
适当注意与不可预料/79
“酒吧里的枪声”/82
不维修道路者的责任/86
紧急状态下的过失标准/90
直接的因果关系/94
“薄薄的鸡蛋壳”规则/98
“可预见的损害”/102
“因果关系链的中断”/106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110
牛奶里的红鳟鱼/113
我是谁?/117
“不当出生”的侵权行为诉讼/120
死亡者的诉讼权利/124
三个酒鬼的故事/128
“与有过失”与“比较过失”/132
比较过失的经济分析/136
法律上的成本与效益/140
大楼里的枪击案/143
助人为乐的侵权结果/147
违法行为与漠视行为/151
卖酒者的责任/155
“多拔了我16颗牙!”/159
“丧失了生存的机会”/163
医生保守秘密的界限/167
“合理信赖义务”/171
病人殴打护士/175
“病人的知情权”/179
“违反了信赖的义务”/183
“打发病人”的法律责任/187
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191
“专家的过失标准”/195
言论自由与名誉损害的较量/199
私人名誉权与名人名誉权的区别保护/202
名誉损害案件中的特免权/206
间接诽谤的名誉损害/210
恶意诉讼的侵权行为责任/213
“以宪法的名义!”/217
正当法律程序与侵权行为/221
政府机关的侵权和豁免/225
政府官员的侵权责任及其豁免/229
联邦的权威与州的权威/233
“咱们工人有力量”/237
罢工与侵权/241
占大便宜的夫妇/244
欺诈与不实陈述/248
未履行诺言是否承担责任?/252
法律上的相互关系/256
违约和侵权/260
引诱违约的侵权行为责任/264
挖人才与引诱违约/268
妨碍预期经济利益的侵权行为责任/272
窃取商业信息与经济侵权行为/276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280
模仿外观设计的法律责任/284
电脑软件的法律保护/288
通用名称与商标/292
通用名称的第二重含义/296
谁对消防队员人身安全负责?/300
工伤意外事故及其赔偿/304
飞机失事与举证责任/308
“开脱责任条款”的法律效力/312
“成文法的规定和普通法的规则”/316
房东与房客/320
房主对来访客人的侵权责任/324
商家对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328
倒霉的老爷车赛手/332
健康优先还是财富优先?/335
不实陈述的严格责任/339
法律上的披露义务/343
虚假许诺的责任界限/347
有错没错都得赔/351
瑕疵产品的侵权责任/355
产品责任的抗辩理由/359
制造商的过失与严格责任/363
服务性行业的严格责任/367
血液制品瑕疵的责任性质/371
雇主的替代责任/375
“用人不慎的代价”/379
“借用人员规则”/383
“非代理责任”/387
“我为老板而抽烟”/391
从专注法律到专注生活/395
后记/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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