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 李大超上款:鲁迅先生学生、广东省国民党党部书记长、国民党中央立法委员 黄玉明 书法 一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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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六五品
仅1件
题名书法
年代不详
类别水墨(黑白)
材质纸本
装裱形式托片
尺寸127 × 31.6 cm
款识钤印
上书时间2024-12-22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六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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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折痕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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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明(1905-1992)。广东省化州市杨梅镇米西村人。1927年入中山大学,后转上海政法大学,毕业后留学日本。1930年回广州,创办《南风通讯社》,追随胡汉民、林云陔二先生,并出任国民党省党部组织科长、清党委员、候补执行委员、广东省政府参议、广东省党部委员兼代书记长等。抗战爆发后,出任广东省政府顾问、考核会专员兼设计组长。1942年任中央侨务委员兼广东省赈济委员会委员。抗战胜利后,任广东省政府参事、国民党广州特别市党部委员、广东省执行委员、国民党中央立法委员、侨务委员、广东省地方自治督导委员会秘书长。1951年随孙科迁台,就一直再也没有回过大陆。政论著作众多,被誉为国民党“资深立委”中最有活力的反共前锋。曾因为民喉舌而被李登辉下令制裁处分。1992年逝世,灵骨放置台湾的佛光山。
李大超(1900~1984)
李大超,广东五华人。少年时毕业于梅县省立第五中学,18岁考入北京大学。民国11年(1922)开始从事当地国民党的秘密宣传工作。民国13年被选为区党部委员。民国15年南返,历任汕头东路总指挥部第一军政治工作、闽军第十七军第二师-表、独立第二旅-表、新编第一军顾问、福建兵工厂少将-表兼政治部主任、福建省党部执行委员兼宣传部长。翌年奉令北调,任第四十六军政治部主任兼烟台警备司令部政治部主任、北宁铁路特别党部特派员。旋赴上海任教育局督学科长等职。随后调任上海市政府第一科长,近10年之久。民国26年随吴铁城返粤,任省政府参议兼科长、粮食调节会主任秘书、救济会总干事,并任广州特别市党务委员。翌年奉派为交通部广东电政管理局局长。民国28年兼任省党务委员。民国34年被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翌年4月任国民党港澳支部主任委员兼广东省银行董事、实业公司董事,并被选为国大代表。
民国36年任广东选举指导员。后去台湾,历任“中国国民外交协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行政院”设计委员、“工业总会”秘书长、“光复大陆设计委员会”委员等职。1984年在台湾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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