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摘要
《贪污受贿犯罪量刑均衡机制实证研究》通过对“刑九”适用之前大样本判决书的实证分析,揭示出贪污受贿犯罪存在的量刑轻缓化和量刑情节适用偏差、“量刑扎堆”造成刑罚阶梯效应失灵、区域量刑差异、两罪量刑差异等问题。通过对“刑九”及《解释》的分析以及“刑九”之后大样本判决书的实证分析发现,刑法修改后部分解决了上述问题,但尚有定罪起点数额提高不够、刑罚幅度不宽、数额与情节关系不清、调节幅度不明等问题未解决。在对量刑基础理论与量刑均衡基本原理进行学理阐释,以及对域外量刑均衡三种实践模式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该书提出考虑通过建立贪污受贿犯罪入罪数额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量刑数额标准的区域均衡机制、完善刑罚结构、确立量刑指导意见、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和量刑重大差异报告和说理制度、分设刑罚等方式予以完善。
该书通过实证计量方法对贪污受贿犯罪量刑问题研究,在样本范围上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后期可以增加一些与其他类型犯罪的对比。“刑九”适用的时间不长,之后可以再增加一些案例进行对比研究。该书结合修正后的刑法提出的一些解决思路是否可行,还需要进一步检验和讨论。对于实证研究而言,作为建议的结论部分似乎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研究是否通过科学的、可以验证的方法发现了真正的问题,对问题给出让人信服的解释,是否能给其他研究者提供进一步深入挖掘的素材。对于贪污受贿犯罪量刑均衡问题,不能被动地等待司法者去调整标准,立法者要主动评估、发现、解决问题,确立一个科学的量刑均衡机制,这是科学立法的重要一步,在其他犯罪特别是数额犯的量刑均衡问题上也可做引申思考。也许有一天,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能够彻底解决量刑失衡的问题,但是这一天毕竟还遥远。在那一天来临之前,学术上仍然需要去努力发现更好的方法实现量刑均衡,实现合乎正义、符合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目的的量刑。
作者简介
陈磊,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博士后,德国马普刑法所访问研究员。曾出版专著1部,主编著作1部,翻译著作1部(合译)。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青年项目、博士后面上基金、特别资助基金等多项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在《中国法学(专刊)》《法律科学》《法学家》《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著译文30余篇。多篇文章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南方周末》《改革内参》等转载。曾获首届全国刑法学优秀博士论文一等奖等学术奖励、中央国家机关征文大赛二等奖等奖励、人民检察院优秀检察青年、中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目录
前言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现状述评
三、研究思路、方法、创新之处
章 贪污受贿犯罪量刑失衡问题的实证分析
节 “刑九”施行以前贪污受贿犯罪量刑情况
实证分析
一、基本统计分析
二、模型与方法
三、计量结果
第二节 “刑九”施行以前贪污受贿犯罪量刑失衡
的现象表征
一、贪污受贿犯罪量刑的轻缓化与量刑情节
适用偏好
二、贪污受贿犯罪“量刑扎堆”造成的刑罚阶梯效
应失灵
三、贪污受贿犯罪量刑的地区差异
四、贪污罪与受贿罪之间的量刑差异
第三节 “刑九”对贪污受贿犯罪量刑失衡的
纠偏与不足
一、纠偏:“刑九”的修改与完善
二、不足:“刑九”仍存在的问题
第四节 小结:贪污受贿犯罪发案态势与量刑问题
第二章 贪污贿赂犯罪量刑失衡原因的多维解读
节 立法层面的原因
一、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历史演进
二、立法上固定数目刑的定罪数额标准相对于经济
发展的滞后性
三、立法上单一数额标准与刑罚结构问题导致量刑
失衡
第二节 司法实践层面的原因
一、历史文化传统
二、司法政策与案外因素
第三节 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
一、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
二、经济发展不平衡与量刑相关性
第四节 个罪之间的结构差异
……
第三章 量刑基本原理与量刑均衡理论的学理阐释
第四章 域外量刑模式及贪污受贿犯罪量刑标准比较研究
第五章 贪污受贿犯罪量刑均衡机制规范构建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贪污受贿犯罪量刑均衡机制实证研究》通过对“刑九”适用之前大样本判决书的实证分析,揭示出贪污受贿犯罪存在的量刑轻缓化和量刑情节适用偏差、“量刑扎堆”造成刑罚阶梯效应失灵、区域量刑差异、两罪量刑差异等问题。通过对“刑九”及《解释》的分析以及“刑九”之后大样本判决书的实证分析发现,刑法修改后部分解决了上述问题,但尚有定罪起点数额提高不够、刑罚幅度不宽、数额与情节关系不清、调节幅度不明等问题未解决。在对量刑基础理论与量刑均衡基本原理进行学理阐释,以及对域外量刑均衡三种实践模式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该书提出考虑通过建立贪污受贿犯罪入罪数额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量刑数额标准的区域均衡机制、完善刑罚结构、确立量刑指导意见、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和量刑重大差异报告和说理制度、分设刑罚等方式予以完善。
该书通过实证计量方法对贪污受贿犯罪量刑问题研究,在样本范围上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后期可以增加一些与其他类型犯罪的对比。“刑九”适用的时间不长,之后可以再增加一些案例进行对比研究。该书结合修正后的刑法提出的一些解决思路是否可行,还需要进一步检验和讨论。对于实证研究而言,作为建议的结论部分似乎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研究是否通过科学的、可以验证的方法发现了真正的问题,对问题给出让人信服的解释,是否能给其他研究者提供进一步深入挖掘的素材。对于贪污受贿犯罪量刑均衡问题,不能被动地等待司法者去调整标准,立法者要主动评估、发现、解决问题,确立一个科学的量刑均衡机制,这是科学立法的重要一步,在其他犯罪特别是数额犯的量刑均衡问题上也可做引申思考。也许有一天,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能够彻底解决量刑失衡的问题,但是这一天毕竟还遥远。在那一天来临之前,学术上仍然需要去努力发现更好的方法实现量刑均衡,实现合乎正义、符合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目的的量刑。
主编推荐
陈磊,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博士后,德国马普刑法所访问研究员。曾出版专著1部,主编著作1部,翻译著作1部(合译)。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青年项目、博士后面上基金、特别资助基金等多项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在《中国法学(专刊)》《法律科学》《法学家》《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著译文30余篇。多篇文章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南方周末》《改革内参》等转载。曾获首届全国刑法学优秀博士论文一等奖等学术奖励、中央国家机关征文大赛二等奖等奖励、人民检察院优秀检察青年、中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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