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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金龙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46834
出版时间2020-08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6元
货号29128970
上书时间2024-12-25
本书研究股东积极主义的一般理论、制度构建和机制运行问题,从比较法视域分析股东积极主义的实践,研究其发展趋势及现代技术对其的影响,以及重构股东网络投票制度、电子委托书征集制度、虚拟股东会议制度、电子股东论坛制度等内容;揭示了股东积极主义与股东民主范畴的联系,充分回应信息时代发展,突出技术在制度建设与机制运行中的价值,具有理论创新价值。
赵金龙,河北沧州人,河北大学法学院教授,温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先后毕业于河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获文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谢菲尔德大学访问学者(2004.8~2005.8)、新南威尔士大学访问学者(2015.1~2016.1)。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
研究领域为金融法、商法。在《比较法研究》《法学评论》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专著5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以上课题多项。《股东民主论》获第14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股东积极主义一般理论
股东积极主义相关概念辨析
一、公司治理的界定
二、股东积极主义
三、公司治理、股东民主与股东积极主义的关系
四、机构投资者的股东积极主义
践行中的股东民主:国际视阈下强化股东权利的效用
引言
一、美国的股东民主
二、世界各地的股东民主
三、国际经验中呈现的股东民主
四、结论
股东民主的未来
引言
一、大环境下的股东利用公司委托书参与董事提名
二、委托书争夺战
三、强化股东权利的替代运动
四、结论
投票权价购问题之检讨
一、投票权价购概述
二、禁止投票权价购的理论辨析
三、美国特拉华州投票权价购司法实践
四、我国投票权价购实践和法律规制现状
五、我国投票权价购制度的重构设想
六、结语
消息灵通人士说:推特正在如何颠覆股东积极主义
一、革命不会实况转播
二、制定不利于管理层的政策
三、技术与民主股东改革
四、结论
股东积极主义制度建设
股东网络投票制度的重构
一、股东网络投票的功能
二、国内外股东网络投票制度的发展情况
三、股东网络投票制度在我国的重构
电子委托书征集制度:股东民主的新路径
一、公司民主、股东民主与实现路径
二、电子委托书征集制度对股东民主的促进
三、我国电子委托书征集制度的构建
虚拟股东会议制度初论
一、虚拟股东会议的含义
二、虚拟股东会议的正反之辩
三、虚拟股东会议的实践
四、我国虚拟股东会议制度的构建
电子股东论坛制度之探讨
一、电子股东论坛含义及其实践形式
二、电子股东论坛的作用
三、域外电子股东论坛法律实践
四、我国电子股东论坛制度建立的构建
五、结语
高管薪酬的股东投票控制
一、股东控制公司高管薪酬的理论依据和路径
二、股东控制公司高管薪酬的比较法考察
三、我国公司高管薪酬决定机制的现状
四、建立我国股东对公司高管薪酬的投票制度
五、结语
本书研究股东积极主义的一般理论、制度构建和机制运行问题,从比较法视域分析股东积极主义的实践,研究其发展趋势及现代技术对其的影响,以及重构股东网络投票制度、电子委托书征集制度、虚拟股东会议制度、电子股东论坛制度等内容;揭示了股东积极主义与股东民主范畴的联系,充分回应信息时代发展,突出技术在制度建设与机制运行中的价值,具有理论创新价值。
赵金龙,河北沧州人,河北大学法学院教授,温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先后毕业于河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获文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谢菲尔德大学访问学者(2004.8~2005.8)、新南威尔士大学访问学者(2015.1~2016.1)。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
研究领域为金融法、商法。在《比较法研究》《法学评论》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专著5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以上课题多项。《股东民主论》获第14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总序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实现这一总目标的过程中,法治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深刻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因此,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目标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相结合,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不仅是党和政府全面推进的重大改革任务,而且是广大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法律、法学工作者必须积极参与的重大系统工程。正是在这样一个特定的时代背景下,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适时成立和运行,并成功获批为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是依托河北大学人大制度与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河北省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等学术机构,整合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方面的科研力量创建的,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和法律实务部门之间已建立交流与合作长效机制。中心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富有团队协作和创新精神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学术队伍,主要围绕人大制度与地方立法、政府法治与政府执行力、社会治理与法治创新、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地方法治等方向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工作。迄今为止,中心在课题研究方面,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近10项,其中,中心负责人孟庆瑜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政策法律问题研究》实现了河北省在该领域的突破;在决策咨询与服务方面,接受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委托,承担委托起草、专家论证、立法后评估、检察公信力测评等工作40余项;在学术交流方面,承办或协办第三届海峡两岸能源经济与能源法学术交流会、第六届中国农村法治论坛、第九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高端论坛、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等多次全国性学术会议。
《法学与法治建设研究文丛》是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创设的,由法律出版社负责出版的研究成果转化平台,着力对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方面的原创性或实用性成果予以资助出版,以期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
《法学与法治建设研究文丛》编辑委员会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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