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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准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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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骁然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ISBN9787520364478

出版时间2020-08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38元

货号29120400

上书时间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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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本书从风险社会下环境法与环境标准融合的角度出发,指明环境标准法律制度系实现环境法律规范与环境标准规范有序融合的制度保障。明确了环境标准法律制度保护与改善环境的价值追求,以及保障环境标准在融入环境法过程中形式正当性、内容合理性以及规范有效性的功能定位,进而确立了由环境标准援引法律制度、制定法律制度以及适用法律组成的“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体系,并结合现有法律制度状况阐明了各个部分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



作者简介

周骁然,男,1990年生,云南昆明人,博士,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西南政法大学西部生态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尤其关注环境基本法律制度体系、环境标准法律制度、环境法律责任以及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研究领域。先后在各类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五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一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四项,主研国家社科基金、*社科规划项目等各类课题十余项。



目录
引言

一问题提炼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意义

四研究方法与进路

五可能的创新之处

第一章环境标准法律制度的生成基础

第一节环境法与环境标准融合的社会基础

一风险社会:工业文明的必然产物

二环境风险:风险社会的结构根源

三融合回应:环境风险的应对之道

第二节环境法与环境标准融合的理论证成

一融合的基础:价值追求的一致性

二融合的保障:认识基础的同质性

三融合的进路:作用方式的耦合性

第三节环境法与环境标准融合的制度路径

一技术效力互为支撑:融合的内在驱动

二强化环境法律实施:融合的现实意义

三规范体系相互独立:融合的外在制约

四环境标准法律制度:融合的实现路径

本章小结

第二章环境标准法律制度的理论解构

第一节环境标准法律制度的宪法溯源

一环境问题与环境国家: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生成基础

二环境人权与国策条款: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宪法依据

三外在形式到内容实质: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类型划分

四环境标准:国家环境保护义务层次界分的实质性依据

第二节环境标准法律制度的价值目标

一经济优先兼顾环境:价值目标的现状

二保障公众健康权益:价值目标的反思

三保护并且改善环境:价值目标的未来

第三节环境标准法律制度的功能定位

一理论基石: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

二借鉴运用:环境标准的效力支撑

三功能定位:效力来源的制度支撑

第四节环境标准法律制度的体系结构

一制度体系概述:从三重功能保障到三元结构

二形式正当性的保障:环境标准援引法律制度

三内容合理性的保障:环境标准制定修订法律制度

四实施有效性的保障:环境标准适用法律制度

本章小结

第三章环境标准援引法律制度的构建

第一节环境标准援引法律制度的问题阐释

一性质界定不清:环境标准性质的界定方式不一

二体系结构混乱:环境标准体系结构的设计不清

三援引方式缺失:环境标准融合方式的立法真空

第二节环境标准法律性质的厘清

一观点梳理:环境标准法律性质的争论

二命题杂糅:法律性质认识争论的根源

三技术规范:环境标准法律性质的重识

第三节环境标准体系结构的重塑

一混乱成因:环境标准体系结构的共性与个性

二参考借鉴:产品服务标准体系的优势与局限

三体系重塑:环境标准体系未来的优化与坚守

第四节环境法律援引方式的选择

一逻辑起点:环境标准“强制性”的内涵解析

二规则要素:环境标准“强制性”的实质来源

三法律援引:环境标准“强制性”的最终落实

本章小结

第四章环境标准制定修订法律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环境标准修订制度的问题阐释

一合理性原始缺失:环境标准制定制度残缺

二合理性逐渐丧失:环境标准修订制度虚位

三合理性保障不足:环境标准诉讼制度缺位

第二节环境标准制定制度的完善

一非常不错且中立:环境标准制定主体的选择

二科学且系统:环境标准制定依据的确定

三开放且有序:环境标准制定程序的补强

第三节环境标准修订制度的构建

一实施评估制度:环境标准修订的逻辑起点

二定期复审制度:环境标准修订的内部约束

第四节环境标准诉讼制度的建立

一外部约束:环境标准诉讼的理论证成

二逻辑基础:环境标准诉讼的类型划分

三约束起点:环境标准诉讼的原告资格

四约束界限:环境标准诉讼的审查标准

五约束保障:环境标准诉讼的判决类型

本章小结

第五章环境标准适用法律制度的整合

第一节环境标准适用法律制度的问题阐释

一体系残缺:环境标准效力问题的具体表现

二认识割裂:环境标准效力问题的成因分析

三体系整合:环境标准效力制度的完善路径

第二节环境标准权力制约效力的强化

一基本结构:环境标准权力制约效力的理论阐释

二政府义务:环境标准权力制约效力的逻辑起点

三政府责任:环境标准权利制约效力的最终落实

第三节环境标准侵害矫正效力的重塑

一现状反思:效力“否定论”的逻辑缺陷及其成因分析

二困境破除:效力“重塑论”的理论基础及其分析进路

三解释实现:效力“重塑论”的逻辑基点及其具体阐释

四特殊规则: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中侵害矫正效力的体现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从风险社会下环境法与环境标准融合的角度出发,指明环境标准法律制度系实现环境法律规范与环境标准规范有序融合的制度保障。明确了环境标准法律制度保护与改善环境的价值追求,以及保障环境标准在融入环境法过程中形式正当性、内容合理性以及规范有效性的功能定位,进而确立了由环境标准援引法律制度、制定法律制度以及适用法律组成的“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体系,并结合现有法律制度状况阐明了各个部分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



主编推荐

周骁然,男,1990年生,云南昆明人,博士,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西南政法大学西部生态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尤其关注环境基本法律制度体系、环境标准法律制度、环境法律责任以及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研究领域。先后在各类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五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一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四项,主研国家社科基金、*社科规划项目等各类课题十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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